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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负责人岗位职责(十二篇)

第2篇 工区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对本工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以及业主关于安全生产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制度。

3建立健全工区安全生产责任制。

4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授权,保证其行使安全管理工作的职权。确定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考核工区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督促安监部做好本工区各部门及各岗位的安全考核工作。

5组织制定本工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保证本工区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督促、检查本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工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