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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岗位职责(十二篇)

第11篇 机运队生产副队长岗位职责

1、生产副队长是队长在生产方面的助手。在队长领导下,负责本队生产管理和指挥工作。队长不在时,可代理队长行使职责。

2、负责检查执行'三大'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本队和上级有关规定、指示和决定。

3、负责本队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

4、负责组织推行正规循环作业,组织工种劳动竞赛和技术练兵等工作。

5、负责本队的机械检修、皮带维护等生产有关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行,为全矿生产奠定强力基础。

6、参加队务会议,研究解决本队问题。根据生产需要负责召开有班(组)长等参加的会议、分析研究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向队长报告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7、经常深入井下和参加生产班班前班后会议,掌握井下生产情况,组织解决生产上的关键问题。

8、凡重大事故,必须到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理,并做好事故后的生产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