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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更夫安全岗位职责(十二篇)

第11篇 门卫岗位职责九年义务教育

1.认真学习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治保组织的领导,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保卫工作。

2.按学校规定启闭校门,校内物资出校门必须检査,接待外来人员必须査身份才准进入学校。在校期间,学生出校门必须凭证件,住宿生出校门,必须凭批条严格登记。

3.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严禁个体商贩进校售物品或在校门口高声叫卖。督促外来人员和本校师生骑自行车进出校门自觉下车。

4.保持传达室的整洁卫生,并做好包干区的卫生工作,传达室内不准外来人员进入。

5.强化岗位意识,任何时间都必须在门口室内或校门口上岗,放学期间要配合值周教师维护校门口的秩序。

6.夜间要加强巡逻,严防外人偷窃。

7.分发当天报纸、杂志和信件,做到及时无误。挂号信、电报、汇款单要及时送至本人,并实行登记。

8.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门卫安全等情况,消除学校安全隐患。

9.认真接听外来电话,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校领导反映。

10.清校后要检査门窗及电灯的关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