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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岗位职责专业教育(十二篇)

第1篇 教务处岗位职责专业教育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教研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长直接领导下,协助学校各部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现教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并指导各专业教研室开展教学研究、教法改革,进行教学评估等工作,负责全校各专业的专业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的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制订学校整体教学规划的实施方案,编排、修订校历,布置实施教学计划,制订教学常规管理规划,建立与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2.负责各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贯彻和执行,督促、检查教学各部门的教学工作进行情况。做好期中、期末学生教学反馈问卷调查及学期、学年教学工作总结,征求学生意见。

3.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编排作息时间表及课程表,负责检查、指导执行情况;在特殊情况下,负责协调好学校各部门关系,临时处理好各种活动与正常教学的矛盾,做好调、代、补、串课工作。

4.负责统计每学期教师月教学工作情况,根据学生记录和教师填写表格计算教师当月的工作量和奖金发放。

5.布置安排每学期的期中、期末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查考试,做好成绩登记、存档和管理工作。(有补考要求的做好补考工作),并按《学籍管理条例》向学校提出不合格学生的处理意见。

6.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校长领导下,做好招生宣传,组织好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结束,向学校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7.制订教学场地管理方案,协调各专业教研室与音乐厅的使用时间,做好教室分配和琴房使用的管理工作。

8.报据每学年学校招生、毕业情况,合理安排教师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学校提出教师缺编情况。每学年做好毕业生毕业审査工作。

9.结合国家指导性教学计划制订学校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编拟及审定各专业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10.审批各教研组的学期授课计划,并负责组织检査各组执行情况。

11.组织和指导各教研组的各个环节的教学工作及相关专业的艺术实践(汇报演出、毕业设计、教学实习等),检查协调各专业课程的时间安排和教学安排。

12.检查各专业课程及基础、文化课教学质量,组织教学质量分析,总结、交流教学、教改经验,开展各专业教学专题研究。向学校提交各学期各教研组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存在问题。

13.协调指导各教研组的教研活动,组织观摩教学,总结交流经验,安排布置各专业组教研论文。开展各专业教学专题研究。

14.负责教师的进修学习,向学校提出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并负责落实。做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15.年末参与教师考核材料及结果的评议工作,并提出评聘意见。

16.根据教学需要,向学校提出音乐厅、图书馆、排练室的规划、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17.负责学校各专业的课程建设,提出选用方案,组织编写、补充教材、参考资料等。

18.每学年设计、组织一届全校教育教学研讨会,内容包括公开课观摩、评议及论文宣讲等。

19.每年编写出版教研论文集一册。

20.每学期做好学校教学、教研工作的总结,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