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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炉工岗位职责医疗卫生事业(十二篇)

第12篇 副司炉工岗位职责

1、在主司炉工领导下工作,主司炉工不在时副司炉工代理主司炉工工作,代理期间与主司炉工同等责任。

2、协助主司炉工搞好各项参数的调整及运行分析,保证炉组的安全经济运行。

3、每班定期巡检锅炉所属设备,发现设备缺陷或异常及时汇报主司炉工,并认真执行主司炉工布置的一切措施,防止扩大或发生事故。

4、在主司炉工的领导下共同完成点火启炉,停炉等操作及各种事故的处理。

5、按制度负责监盘及表单记录工作。

6、在主司炉工的领导下完成所管辖设备系统的一般操作。

7、帮助和指导助手完成各项设备维护、保养及环境卫生工作。

8、负责助手及学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9、完成班长、主司炉工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