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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行业协会岗位职责(八篇)

第6篇 通信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岗位职责

1.以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为中心,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受各级权力机关或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审查各类法律文书,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或对有关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3.就行业内部法律纠纷进行自律仲裁或就相关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4.组织交流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经验,开展企业法治建设专题研究,举办学术交流或专题讲座,为政府和企业制定企业法治工作规划提供意见和建议。

5.为会员单位生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培训企业法律顾问,指导企业搞好法律顾问工作。

6.组织企业开展法律方面的对外考察、联络、交流活动,促进省内企业与国内外的广泛联系与合作。

7.代表行业协会向社会发布法律声明,受协会委托进行案件调查、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工作。

8.向政府或企业推荐应予表彰、奖励的对电信行业有贡献的法律顾问。

9.积极完成通信管理局、省通信行业协会和企业委托办理的专项任务。

10.办理委员会其他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