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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岗位职责(八篇)

第4篇 污水处理厂安全员岗位职责

1.污水处理厂安全技术员在生产主管的领导下,负责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科室的安全进行业务指导。

2.参与制定、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污水处理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各科室、车间负责人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厂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科室(岗位)的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各科室安全活动。

6.禁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做到“四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防止事故的发生。

7.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与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设备装置检修、停开工的安全措施。

8.负责污水处理厂安全技术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

9.深入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10.参与污水处理厂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1.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真实、规范。

12、每天下班之前,注意关好水、电、气、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水淹等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