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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厂长岗位职责职位要求(20篇范文)

第15篇 经营副厂长岗位职责

1.组织所属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2.每月至少一次深人生产现场和自己分管工作落实内的部门,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所属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3.负责督促自己分管的部门,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做好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4.应组织职能部门制定出合理的工资晋升、奖金分配、岗位工资测评及技能:c资考评办法,使其有利于调动保护生产第一线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以促进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

组织职能部门对新建、扩建工程及时调配合格的技术骨干工人,做好新工人入厂后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培训考核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依法处理劳动纠纷。主持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及时做好因工伤亡及比照因工伤亡职工善后抚恤等劳动保险工作。

5.负责筹措资金,确保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及时到位。

6.在组织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基建施工计划时,要根据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实事求是制订计划,防止计划指标过高,脱离实际,促使职工拼设备,赶工期而威胁安全生产。

7.负责把安全指标作为经营承包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指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奖惩考核办法,及时兑现。

8.根据生产、施工需要,及时组织供应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物资,并建立严格的保管、领用制度。

9.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安部、电力部及其有关上级关于保护电力设施和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定期组织治安、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并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外力破坏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主持治安及防火委员会工作。

10.认真贯彻国家、公安部及其有关上级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法规及规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健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制定安全行车措施,并负责督促实施;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