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实用范文分享
zz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为了规范我校师资队伍的管理,明确各级教师的岗位基本职责及工作任务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为高等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教育部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和本次教师聘任工作要求,特制订以下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一、教师岗位的基本要求
1、能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从教、爱岗敬业、厚德博学、求实创新,具备较强的团结合作精神。
2、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具备胜任应聘学科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3、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努力把思想教育工作贯穿于教学工作过程中,使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各级教师的岗位基本职责
(一)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1、负责本学科或一个学科方向的学科建设、规划及实施;掌握本学科(或方向)国内外发展的最新趋势,能够提出对学科前沿或对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的研究课题,带领本学科(或方向)进入省内或国内一流学科的行列。
2、任期内完成所在学院下达的额定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为本科生讲授一门以上的课程,并承担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实践教学环节的任务;每学年筹划组织一次本学科学术活动。具有硕士授予权学科的教师应承担硕士研究生的指导任务。
3、在所负责的学科(或方向)组织和领导一个学术梯队,每学年完成本学院下达的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任务。
4、承担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的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任务,承担教材建设、年轻教师培养、审核新进教师等工作,每学期参加本学科青年教师教学听课二次以上。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任期内年教学质量测评均为良好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5、任期内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或教研)项目2项及以上(排序前3名),或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或教研)项目1项及以上。同时,每年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或教学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第一作者2篇及以上,1篇为国内学术核心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有刊号的论文集);或者参与编写并公开出版学术着作(专着、译着、教材、工具书)5万字以上,或任主编或副主编,出版优秀着作、教材一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6、每年科研到帐经费标准为:工科3万元,文、理科为工科的1/3,或者公开发表署名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1篇以上,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收录二篇,或者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教)研成果三等奖一项或获得专利权二项。
各学院在完成当年学校下达的科研任务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教授的科研任务可作适当的调整。
(二)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1、参与本学科或一个学科方向的学科建设、规划及实施;掌握本学科(或方向)国内外发展的最新趋势,能够提出对学科前沿或对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的研究课题,协助学科带头人带领本学科(或方向)进入省内或国内一流学科的行列。
2、任期内完成所在学院下达的额定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为本科生讲授一门以上的课程,并承担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实践教学环节的任务;完成学院下达的指导助教或协助指导讲师的任务。具有硕士授予权学科的教师应参与硕士研究生指导任务。
3、参与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的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参与教材建设、年轻教师培养、审核新进教师等工作,每学期参加本学科青年教师教学听课二次以上。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任期内年教学质量测评均为良好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4、承担实验室的建设,革新实验手段或者充实实验内容,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5、任期内承担省部级科研(或教研)项目2项及以上(排序前3名),或者主持省部级科研(或教研)项目1项及以上;同时,每年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或教学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第一作者2篇及以上,1篇为国内学术核心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有刊号的论文集);或者参与编写并公开出版学术着作(专着、译着、教材、工具书)4万字以上,或任主编或副主编,出版优秀着作、教材一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6、每年科研到帐经费标准为,工科2万元,文、理科为工科的1/3,或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排名前2)被sci、ei、istp、ssci收录1篇,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收录二篇,或者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教)研成果三等奖一项或获得专利权二项。
各学院在完成当年学校下达的科研任务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副教授的科研任务可作适当的调整。
(三)讲师岗位基本职责
1、参与本学科或一个学科方向的学科建设、规划及实施;参与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的课程建设与改革,参与教材建设。
2、每学期为本科生讲授一门以上的课程,并承担一定的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实践教学环节的任务。
3、承担实验室的建设,革新实验手段或者充实实验内容,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
4、任期内参与科研(或教研)项目2项以上。每年公开发表署名为第一作者的学术研究(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任期内至少在国内学术核心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有刊号的论文集)上发表论文1篇(排名第1)。
5、承担班导师工作。
(四)助教岗位基本职责
1、在教授、副教授或讲师的指导下,参与各种教学活动。每学年至少参与一门必修课的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组织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工作;协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3、参加实验室建设,协助组织和指导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和专业实验课等实践教学环节。
4、任期内参与科研(教研)项目1项及以上,并公开发表署名为第一作者的学术研究(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
5、承担班导师工作。
三、担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也应参加此次教师聘任工作,其职责范围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为:担任校级领导的,工作量不得低于额定要求的四分之一;担任机关处(部、室)领导的,工作量不得低于额定要求的三分之一;担任学院领导的,工作量不得低于额定要求的二分之一。
四、本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