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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1.认真履行校聘关键岗相应等级的基本岗位职责;
2、熟悉《单片机原理》课程的教学规律,承担相关系列课程组建带头人的领导职责,并建立相应的教学团队;全面负责《单片机原理》及相关系列课程组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
3.进行《单片机原理》及相关系列课程组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培养青年教师,形成一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学历层次,科研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4.主持一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课程体系规划、实施和建设。优化课程体系,合理调配师资力量,使所在课程上一个层次。承担建设《单片机原理》精品课程的领导任务,做好本课程建设,申报《单片机原理》省级精品课程。
5.负责本课程的教学基础设施(实践)规划与实施建设,加强实践教学系统的改革。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建立与课程建设相适应实验室和教学实践基地,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
6.负责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研究,拓展教学内容,促进教学经验交流,每学期在课程组范围内至少召开一次教学经验研讨会,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在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上走在全省的前列。
7.负责本系列课程教学管理改革,建立切实有效的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推进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定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
8.承担单片机、微机类等相关系列课程的教学任务,担任该课程的全程讲授,所承担的课程教学达到优良。
9.作为主持人承担至少1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积极参加横向课题开发。平均每年度至少正式发表1篇以上科研论文。
10.积极配合学院其他领导做好人才培养、课程创新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服从学校、学院其他教学工作的安排。
(二级)
1.认真履行校聘关键岗相应等级的基本岗位职责;
2、熟悉《单片机原理》课程的教学规律,承担相关系列课程组建设的职责,并建立相应的教学团队;全面负责《单片机原理》及相关系列课程组课程建设的规划、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
3.进行《单片机原理》及相关系列课程组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培养青年教师,形成一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学历层次,科研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4.主持一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课程体系规划、实施和建设。优化课程体系,合理调配师资力量,使所在课程上一个层次。承担建设《单片机原理》精品课程的领导任务,做好本课程建设,申报《单片机原理》省级精品课程。
5.负责本课程的教学基础设施(实践)规划与实施建设,加强实践教学系统的改革。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建立与课程建设相适应实验室和教学实践基地,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
6.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研究,拓展教学内容,促进教学经验交流,每学期在课程组范围内至少召开一次教学经验研讨会,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在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上走在全省的前列。
7.负责本系列课程教学管理改革,建立切实有效的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推进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定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
8.承担单片机、微机类等相关系列课程的教学任务,担任该课程的全程讲授,所承担的课程教学达到优良。
9.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积极参加横向课题开发。平均每年度发表1篇以上科研论文。
10.积极配合学院其他领导做好人才培养、课程创新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服从学校、学院其他教学工作的安排。
(三级)
1.认真履行校聘关键岗相应等级的基本岗位职责;
2.熟悉《单片机原理》课程的教学规律,承担相关系列课程组建设职责,并建立相应的教学团队;负责《单片机原理》及相关系列课程组课程建设的规划、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
3.参加《单片机原理》及相关系列课程组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一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学历层次,科研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4.参与主持一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协助课程体系规划、实施和建设。优化课程体系,合理调配师资力量,使所在课程上一个层次。承担建设《单片机原理》精品课程的领导任务,做好本课程建设,申报《单片机原理》省级精品课程。
5.承担本课程的教学基础设施(实践)规划与实施建设,加强实践教学系统的改革。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建立与课程建设相适应实验室和教学实践基地,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
6.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研究,拓展教学内容,促进教学经验交流,每学期在课程组范围内至少召开一次教学经验研讨会,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7.协助《单片机原理》精品课程的建设任务,做好本课程建设,申报《单片机原理》校级精品课程。
8.承担单片机、微机类等相关系列课程的教学任务,担任该课程的全程讲授,所承担的课程教学达到优良。
9.参加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积极参加横向课题开发。
10.积极配合学院其他领导做好人才培养、课程创新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服从学校、学院其他教学工作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