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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岗位职责(20篇范文)

第16篇 中小学教师岗位职责

职责描述:

1.教授小学或中学语文课程;

2.全力完成学校各期安排的教学工作;

3.积极参与全校组织的建设性的非学术活动;

4.积极参与学校和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教研、讲座和会议等活动;

5.配合部门主管完成其他赋予的工作。

任职资格:

1、中文、文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硕士学历优先考虑;

2、熟悉江苏省初、高中所教授科目教材,准确把握中、高考考试规律,有独到解题方法对中高考有深入研究和理解,上课生动活泼,知识面宽广;

3、注重学员综合能力和考试成绩的全面提高,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富有感染力,熟悉青少年心理,充满激情与活力;

4、可以承受较大的工作强度,有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有敬业精神,能吃苦。

5、了解新东方精神,认同新东方文化,参加过新东方培训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