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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岗位职责(6篇范文)

第5篇 副教授岗位职责要求

1、每年主讲2门(含2门)以上课程,教学质量优良。其中担任其它工作的副教授,每年至少主讲1门本、专科课程。

2、开展科学研究或科技开发活动并取得成果。

3、主持或参加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4、指导讲师及以下职务教师的业务进修和教学科研工作。

5、每学年至少开设1场较高水平的学术讲座或学生学习方法指导讲座。

6、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