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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岗位职责(4篇范文)

第4篇 卫生食品检验检疫处岗位职责

1.负责辖区内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查验管理工作。

2.负责收集与传递国内外传染病疫情信息,制定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3.负责出人境交通工具和口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境口岸储存场地进行卫生许可证的考核发放工作。

4.负责组织调査、收集境内外病媒媒介生物种类、种群的分布资料,并组织实施卫生监督和防治措施工作。

5.负责微生物、人体组织、器官、血液及其制品、生物制品等特殊物品的人境处理工作。

6.负责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负责出口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与检査;协同有关

部门对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工作进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假工作。

7.承办重大卫生检疫、食品卫生和质量监督检验问题及发生食源性疾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8.负责卫生检疫、食品卫生和质量监督检验有关方法标准与技术法规的推广工作。

9.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主管商品的质量状况和检验检疫工作情况,并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査处理。

10.负责卫生检疫、卫生监督与传染病监测的信息统计工作;负责进出口食品和质量评价及监督检验的信息(统计与质量分析)工作。

11.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