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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合规使用管理制度(30篇)

空调合规使用管理制度篇3

1.目的

为加强空调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职责

2.1空调一律由行政部负责联系空调专业维修站进行安装和维修,如发现空调故障,必须及时与行政部联系,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移动空调或擅自拆卸空调零部件。

2.2各部门(各寝室)或各办公室指定责任人负责空调的管理,由各责任人到行政部领取空调遥控器并登记。会议室由行政部负责开、关机,责任人必须在下班后或散会后检查空调的关机情况。

2.3各责任人请勿将空调遥控器随意借出。

3.使用

3.1空调的使用时间安排:上班、加班及员工就寝时方可使用空调,具体空调开启时间如下:

3.1.1办公室空调开启时间:8:30-17:30;

3.1.2治安员及工程维修人员宿舍空调开启时间:根据各班次就寝时间开启,时间限定8小时;

3.1.3其他部门员工宿舍空调开启时间:22:00-6:00;

3.1.4员工餐厅空调开启时间:11:00-14:00。

3.2空调的温度控制:依据当地市电视台天气预报,气温低于13℃时方可取暖,且温度设定不得高于22℃,气温高于30℃时方可制冷,且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8℃,风力设定不得高于中风,并做到人走关机。其他时间一律不得使用空调。长时间停用必须拔下空调插头。

3.3为避免空调因使用时间过长造成机器损坏及安全事故,即使是上班或加班,空调连续工作8小时必须关机半小时。

3.4为保证空调使用效果和办公环境的清洁舒适,空调内机滤网必须及时清洗,5月底和10月底各清洗一次,由行政部督促水电工实施,保洁员配合。

3.5行政部将随时对空调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规定使用,对责任人每次处以罚款50元。

4.附则

4.1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4.2本制度自批准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