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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制度(8篇)

宿舍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制度篇5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禁止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慰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干鞋器等电热器具。

二、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得违规使用接线板,可充电台灯灯泡不能超过40瓦。

三、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

四、禁止私自拆装宿舍、楼道内的供电设施及照明设备。

五、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和使用明火。

六、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七、宿舍内禁止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八、宿舍内禁止存放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规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