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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11篇)

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篇2

第一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熄灯后保持寝室安静,以保证睡眠。

第二条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注意维护公寓和寝室环境,保持个人卫生、寝室卫生,公寓内不准悬挂物品,衣柜上不准摆放杂物,

第三条住宿生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即不在公寓内吃饭、聚会。果皮自觉包起来放在垃圾桶内,每天起床后,把被子叠好,床单铺平,桌子上做到无杂物。

第四条安静有序不打扰他人,不乱串房间和楼层,不得在公寓内或楼道喧哗、打逗,特别注意安全。

第五条勤俭朴实,不带贵重物品,不带过多现金,不带违规物品,如电热产品、易燃物品、麻将牌等。

第六条懂礼谦让,尊敬辅导员,尊重他人,互帮互助,不激化矛盾、不打架,处理好寝室同学关系。

第七条提高自理能力和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管理好自己的物品。

第八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健体防病。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去医务室就医或与辅导员联系。

第九条住宿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在外留宿,不得私自离校,不许私自外出,不得将外人带入公寓。

第十条请假外住、周末回家居住及外出补课必须找辅导员填写登记表,登记表须有监护人签字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住宿生如请假,须经班主任或辅导员同意后,出具假条报辅导员批准,病假须持医务室假条报辅导员批准。

第十二条遇有学习、生活上的困难、问题,应及时向辅导员反映、交流。

第十三条住宿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德育处将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