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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化学品管理规定(10篇)

仓库化学品管理规定篇2

一、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报纸、期刊、信函、快递等邮件收发操作,提高信息传递、处理效率,确保邮件安全,制定《邮件收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邮件收发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邮件收发制度》适用于凡经邮政/快递渠道送达本公司内所有单位(个人)的报纸、期刊、信函、快递等邮件的管理。

三、 职责: 公司保安负责邮件的签收、送达及管理。

1、每日邮件/快递和常规邮件/快递的收发工作由值班保安负责。

2、在保安室放置3天以上没有人领取或无法送达的特殊邮件/快递由保安室交综合办公室处理。

四、 收发程序

1、值班保安负责签收送达的邮件/快递,并检查有无开封、损坏现象,收件单位/个人名称是否明确,发现异常现象要邮递员签字证明,并获得准确的联系方式和地址;损坏严重的要通知收件单位/个人到场处理。

2、非公邮件/快递应由保安公示并告知收件人签收。

3、汇票/发票一律由收件人签收。

4、保安对送达的公函性的邮件/快递签收后应及时送到综合办公室。其中副总级以上的公司领导的邮件/快递直接送达本人办公室,由本人确认后签收。

五、附则

1、已经与本公司解除一切关系员工或单位的邮件/快递在保安室保存期限为三个月,具有重大价值的要送到办公室。保存期限已满三个月的报请综合办主任或更高职位人员处理,不得长期存放,不得擅自处理。

2、未经授权许可,所有人员不得接收非本单位(个人)邮件/快递,不能开看,违者视情处罚。

3、报纸不在登记签收之内,直接由值班保安按规定分发。

4、《邮件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不再执行。

5、《邮件管理制度》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浙江中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二○xx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