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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6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篇12

职代会制度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党支部领导下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医院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一、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二、每年召开1~2次会议,每次大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大会决议或选举应有半数以上的代表透过,方为有效。召开职代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1)听取、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透过医院改革方案,职工奖惩条例、奖金分配方案、群众福利等有关医院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3)审议透过医院财务预算、决算,或重大经济决策和医院重大基建投资,大型设备仪器购置等重大活动。

(4)监督和评议医院中层以上干部。

(5)其它需要职代会讨论的重大活动。

四、职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需临时讨论的重要问题,可由工会推荐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并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