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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物料管理规定(9篇)

超期物料管理规定篇3

一、员工食堂每日供应早餐,午餐,晚餐,

早餐时间为7: 10 —7:40

午餐时间为11:30—12:20

晚餐时间为17:10—17:30

请所有员工按规定就餐,不得提前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提前或增加就餐人员,应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行政部,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二、员工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要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先恐后,同时不得拖欠饭票。

三、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四、员工用餐后的餐具统一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五、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六、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七、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行政部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

八、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已通知食堂就餐人员,未到食堂就餐的与在食堂就餐费用同出。

十、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行政部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行政部有权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