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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安全制度(30篇)

消防管理安全制度篇3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的权利和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场所私接电线及用电器。

3、教师晒衣服的铁丝、线绳要和电线保持足够的距离(不少于3米),不准在电线上晒衣物。

4、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5、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6、不准用手触摸灯头、插座及其他家用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的现象要及时找电工修理或更换。

7、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8、学生劳动需开挖地面时,必须先找电工联系,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9、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电源,以防发生事故。

10、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私自进入配电室。

11、本制度之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