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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优秀班集体管理制度(5篇)

中小学优秀班集体管理制度篇5

为加强学生班级建设,促进优良学风和班风的形成,建设和谐班级和营造和谐的学生成长成才环境,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使每位同学关心班集体、热爱班集体、维护班集体,经学校研究决定,在中小学实行班级日志制度,要求如下:

一、班级日志供记载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以及学生课外活动和其他学习生活情况之用。

二、班级日志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或安排学生或专人或轮流填写)。所有记录必须当天完成,并及时转交到下一个记录人手中,记录本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三、记录人必须认真、详细记录当日的情况,包括上课、班级活动和存在问题等。所有记录必须真实,对隐瞒重大问题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教师不得干预学生如实填写班级日志。

四、班长是班级日志的第一责任人,对记录情况进行监督,班级同学有权查阅日志和监督记录工作。

五、班级日志每周末放学前交到政教处或小教处汇总,下周返校后第一天必须及时领取。不按时取、送日志的班级将扣除本班综合考评分数。

六、班主任要关心班级日志的记载情况,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七、班级日志由政教处或小教处主任每周负责查阅、统计,并将有关统计汇总情况及时向校长邮箱发送,校长视其情况负责公布。

八、日志记录将作为年度综合测评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比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