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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8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4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机构,明确分工。

总负责人:张明政、一区负责人:刘守帮、二区负责人:黄学宽、成员:王家庄袁宏张德淮邓端正。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组长:张德淮、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定期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月、周、日制度,定期进行排查。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和开学后的前两周定为校园安全问题普查月,全面检查校园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实验设备等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

2、每月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长带队,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地检查整改。

3、每周一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对重点部位(电器、消防、楼道栏杆等)进行排查。

三、利用教师大会和班团课,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鼓励群防群治。

四、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园安全专题校务会,各处、室负责人向校委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五、建立校园安全档案,隐患排查和整改要有记录。

六、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每周星期四向校委会通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