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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学校领导的直接部署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全面开展了我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一、建立以郭文明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抓食堂食品安全副校长张书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与食堂管理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堂管理人员与食堂从业人员签订层层安全责任书,形成了健全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制订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每日两次对工作环境进行清洁并保持使食堂工作环境经常性的清洁卫生。严格执行食堂“四防”,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三、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四、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从业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并领取健康证书,做到了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体检合格证上岗。按照规范,食堂从业人员当患有妨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及时上报,食堂管理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响应教育体育局的培训计划,派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食1
堂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食品安全技能培训。
六、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采购食品及原料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实行食品及原料的准入制度。坚决杜绝国家禁止使用的或来历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把好进货渠道关。对蔬菜原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及时索要其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建立健全食品及原料进货台账。建立严格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货验收后,检验人员要签字负责,并注意产品保质期,原料、食品储存必须在保质期内使用,严格避免出现过期食品及原料。食品及原料的存放,严格按照管理要求进行分类存放。
七、清洗消毒。食堂备有有效地洗涤消毒设施和餐具架,能够使餐具和炊具保持清洁。消毒用具与其他用具分开存放,消毒人员能够掌握消毒液消毒和高温消毒的基本消毒常识,餐具、炊具消毒效果能够达到规定要求。
八、加强食品加工制作管理。食品加工和制作环境中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以及个人生活物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存放,按照区域规划进行分类存放和加工。运输合存放食品原料的工具和设备设施经常清理,保持清洁。购买原料和食品注意保质期,做到有计划的少买勤买,杜绝使用超期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可以食品和原料。食品原料加工清洗过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清洗彻底,生熟分开加工和存放,严格杜绝未加工清洗与已加工清洗的食品及原料的交叉污染和生熟食品的交叉污染。豆类食品煮熟煮透,确保食品无毒副作用。冰箱冰柜中存放的食品。
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食用前必须加热。
九、食品留样管理,按照规定要求购买单独存放食品留样的冰箱,并购置足够数量的存放食品样品的保鲜盒,保证冰箱24小时通电并正常运行。食品留样有专人负责管理和清理处理,留样食品存放时间必须达到48小时以上。
十、所需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如:酱油、醋、味精、食盐、花椒等,做到专店采购。有专人负责、专柜存放、有专用工具。并且设立专用台账。
以上这些措施使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步入正轨,食品安全工作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措施进一步加强,取得了显著的食品安全工作成绩。
根据县局《关于印发《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食药监发[2015]9号)文件精神,我队对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有步骤分阶段的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队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划分了检查小组,共分了东西两队,明确了职责和任务,统一了检查内容、时间及有关要求。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
本次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公示栏是否上墙;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凉菜、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按规定实施食品留样;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是否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标要求进行设置,配备并规范使用;食堂内外是否环境整洁;餐厨废弃油脂和垃圾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这次专项检查对我辖区内5个学校的7家食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首先,检查发现学校食堂均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了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了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未发现超许可范围制售凉拌菜情况、未发现使用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未发现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堂均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许可核定项目为学生供餐。其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个别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差、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参差不齐、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更换频繁等问题,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针对这些问题,我局积极会同教育部门不断加强跟踪督查,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营造让广大师生更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最后,检查中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县7家学校食堂进行了2015年第一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工作,做了该餐饮服务单位的诚信档案记录。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7车次,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1、检查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存在餐厨废弃垃圾处置不规范、未坚持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队执法监督人员下达了餐饮服务巡查表6份,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对学校食堂加强《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好各项措施,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明确责任,强化校内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自身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废弃垃圾处置的管理。
3、密切联系当地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予以查处,以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为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我校切实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及周边安全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和“食品安全进校园”、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等活动,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学校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检查,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以净化学校及周边食品消费环境的实际行动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
1、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校长、分管副校长、班主任三级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决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和“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进课堂、进主题班会、进宣传栏等活动,对学生进行符合其年龄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加强学生管理,引导学生不买不吃“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并将学生买零食、买“三无”或过期食品的情况纳入班级量化管理考核。完善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学校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的应急防范能力。
3、加强家长的教育引导。通过发送飞信、发放家长告知书、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是其法定责任,切实加强对孩子的日常饮食教育。
三、收到的效果
通过对学生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学生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向老师保证不随意买零食,不吃不卫生的食品。各班级也通过黑板报、手抄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的重大意义。活动开展扎实有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净化校园食品安全消费环境,确保师生消费安全,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构筑校园食品安全“防火墙”,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共建校园食品安,确保师生吃的安心、用的放心。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宣传与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卫生知识、消费常识等内容,开辟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指导师生科学饮食、营养消费,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食品安全人人讲,食品安全人人防”的良好氛围。
二、严把准入,规范经营主体。
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逐户核查,对证照、经营场地等内容进行逐项规范。对已登记的经营者进一步完善登记档案,认真核对证照的有效性。对无照经营者,从严查处,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经营行为,限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把校内食品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三、加强督查,确保食品安全。
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购销台帐,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管,防止不合格商品回流。经营者在销售中发现过期、霉烂变质食品,自觉做到下架退市。严查食品生产者、供货商合法证照及相关证件,以及经营者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基本信息,仔细查阅凭证是否齐全、包装是否符合规定。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对校园经营业户实行无缝隙监管。
四、完善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学校、经营者、相关职能部门“三位一体”监管机制,确保监管手段到位。学校负责日常监督。学校主要领导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校园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负总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及时制止安全隐患。经营者要强化自律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经营理念,做到自我监督和严格自律。加强部门协作,用活职能平台,铸造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利器,形成监管部门、校园共同监管模式。
截止目前,通过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市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180人次,执法车辆720台次,检查学校食堂640家,检查覆盖率为100%,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6份,查处违法行为46起,立案28起。在检查中共培训餐饮服务单位1350余户,培训人员21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