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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工作总结(30篇)

春节工作总结篇28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春节期间返乡人员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报如下:

一、请各位返乡人员提前在微信小程序申领“山西健康码”、在“国务院客户端”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在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密切关注本人所在地和目的地风险等级。

二、返乡前,请主动向目的地村委会(社区)详细了解返乡政策规定并提前报备;返乡后,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少聚集、常通风、勤消毒、一米远”的健康生活习惯。

三、从省外(河北省除外)其他低风险区返回我市的人员,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省内低风险地区返城返乡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村委会(社区)报备登记纳入网络化管理,同时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四、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市的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出行,请向现在居住的村委、社区申请,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五、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返回我市的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六、从中风险地区及河北省低风险区返回我市的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七、从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市的人员,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八、入境隔离期满后返回我市的人员,由居住地县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

九、所有从事进口货物(含冷链食品)装卸、搬运和运输以及口岸检疫、边防检查、隔离转运等高风险行业的省外来(返)晋中人员和省内跨地市返城返乡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先集中隔离,第一时间完成核酸检测),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十、返乡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报告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因此,我们建议您非必要不返乡、不流动,留在工作地休假过节,可以使用视频、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家人和亲朋好友拜年,避免返乡给自己和家人带来风险。如确需返乡的,我们提醒大家,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以实际行动守护健康晋中,确保全市人民共同渡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