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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抹灰劳务分包合同(10篇)

建筑抹灰劳务分包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承建的齐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福鼎家园35#~38#楼工程的水暖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第一条 工程名称:齐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福鼎家园35#~38#楼工程。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括室内外给排水,地热盘管、苯板、钢丝网、镀铝聚酯薄膜敷设等。

第三条 合同工期

第四条 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

1、协议价款为: 。

2、乙方必须保证进场作业人员及相应管理人员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否则,甲方有权处罚或将其清除出工地。

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劳务单价一次性包死,单价中包括:施工现场内水暖工程的所有零用工,水暖工程成品保护用工,所有办证费用(如暂住证、做工证、健康证、上岗证等),所有乙方的车旅费、办公费、招待费等;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2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住宿用房由乙方自行租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3 现场水暖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由乙方负责管理,但必须无条件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和统一安排。

3、协议价款包括以下内容: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完成全部工作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 协议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齐 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福鼎家园35#~38#楼工程水暖工程的所有内容,包

1、协议价款的结算: 。

1.1乙方按时完成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经验收为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2、协议价款的支付:乙方自行垫付至主体工程完工,工程竣工后预留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质量要求

本工程为合格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及规范要求规定配合土建工程组织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乙方施工的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影响甲方其他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或延误甲方其他工程的竣工验收,其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按牡丹江大东建筑总公司《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条例》执行。

第七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施工管理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并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如发生事故一切均由责任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自行拆除安全装置,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但每天收工时必须恢复原样。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禁打架斗殴、滋事,否则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

第八条 工期要求

为了双方共同利益,双方在施工中因互相密切配合,尽量满足建设单位的工期要求。如乙方未能按计划工期完成工程任务,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⑴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

⑵乙方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不足,不能按进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的;

⑶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

⑷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正当理由而中止的;

2、甲方违约

甲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承担 5000.00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条 甲乙双方工地代表

本工程甲方代表: 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有现场办理洽商变更的权利。

本工程乙方代表: 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 附则

1、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结清工程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在本合同之外签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4、甲、乙双方如发生经济纠纷,以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可到施工所在地当地法院申诉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