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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5篇)

云南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篇2

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条 项之规定和劳动合同第十八条 项之约定,双方 于 xx年x月x日签订的 xx年x月x日起至 xx年x月x日 止或 的劳动合同于 xx年x月x日解除(终止)。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的工作岗位为 ,在甲方工作年限为 。 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甲方按 月支付乙方,计人民币 元。

甲方(用人单位):

盖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 章

劳动用工登记机关盖章

劳动用工登记日期 xx年x月x日

本证明书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