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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自查报告(10篇)

地税自查报告篇7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根据《XX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三政办发〔20xx〕47号)文件的内容,我局就20xx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总结如下:

一、 领导机构健全,基础工作夯实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到人。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进一步提高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将信息公开任务层层分解,工作落实到人,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组织专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录入;

二是建立机制,规范操作。制定了《XX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XX县财政局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XX县财政局地税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XX县财政局地税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XX县财政局地税局保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此外,工作中紧紧围绕财税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准确的原则,规范信息和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二、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我局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和需要发布或更新的信息,并尽最大限度地把财税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本局均未收到及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但是,对群众任何形式的提问或反馈意见,本局通过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和举报的信箱等形式都认真给予答复。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xx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正常开展,但与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阶段,本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做好信息维护工作,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得到完善,促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