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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守则观后感范文(5篇)

员工守则观后感范文篇3

一.学员守则

1、遵守琴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完成作业。

2、不摸电线及插座,注意安全,不追逐吵闹,不高声喧哗,不抽烟,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乱画,保持环境整洁。

3、爱护琴行的各项设施设备,保持乐器的清洁和其他财物的完好,不刻划和损坏乐器,如有刻划或损坏应按市价买断或赔偿。

4、练琴的学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练琴,不应超时,不影响下一位学员的练琴时间。

5、请提前交纳下一学期的课时费。

6、小学和幼儿园的学员应由家长亲自接送,确保路途安全。

二.学员请假、迟到、旷课处理规定

1、因故不能按时上课的,应提前一天向教务中心请假(或),并协商补课时间,同时向教务中心登记。未提前一天请假的视为临时请假,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或中心可以不接受临时请假,按旷课论处,不予补课,并不退课时费。

2、每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3、为不影响下一位学员的上课时间,严肃纪律,凡上课迟到者,将不予补足所迟到的时间,教师只按剩余的课时进行授课(友情提示:如教师允许,可以协商)。

4、无故旷课者,不予补课,并不退课时费。无故旷课三天以上者,教务中心可做开除处理(学费不退).小组课或集体课的学员,不论是否请假或旷课,均不予补课,并不退课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