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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制度(14篇)

酒店员工制度篇3

工程部奖惩条例

1奖励条例

1.1对酒店改革提出合理化推荐,被采纳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者,酌情奖励20-30分。

1.2对酒店设备增新改造有突出贡献者奖10-30分。

1.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奖30分以上。

1.4努力钻研业务,进步显著,为酒店或部门争得荣誉者奖20-50分。

1.5工作认真负责,用心主动,多次受到酒店和部门的表扬者酌情奖励10分以上。

1.6其它事项按《员工守则》及酒店有关规定处理。

2处罚条例

2.1不准迟到早退,违者按酒店有关规定执行。

2.2维修不及时或故意拖延时间者,利用维修机会在客房看电视,吸烟,影响客房卫生的发现一次扣5分。

2.3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维修时,。不按规定及时向当班负责人及部门经理汇报,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记录的,一次扣10分

2.4维修工作需要能够乘坐电梯或走客用通道,无故使用客用设施的发现一次扣10分。

2.5无维修任务时不得离岗,串岗,外出维修应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去向,违者扣5分。

2.6所有机房如发现未经部门经理批准的外来人员进入,一次扣当值人员5分。

2.7因维修质量低劣或态度恶劣受到客人或其它部门投诉者,需做出书面检讨并扣除当事人30分。

2.8违反操作规程,对酒店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处理。

2.9对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填写交接班记录或记录不清,未认真记录设备运转状况,未对当值机房或设备做好清洁卫生的一次扣10分。

2.10当班人员麻痹大意造成事故或对事故隐瞒不报,对酒店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处理。

2.11其它事项按《员工守则》及酒店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