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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考公文格式(30篇)

常考公文格式篇6

日用公文,作为广义公文(机关应用文体)的一种,与狭义的正式的通用公文有区别、有分工而又相辅相成。它能解决不宜或不必正式行文而又需形诸文字的问题,起正式发文之外的作用。它在广泛而快速传布信息方面与新闻文体作用相近,但又不能超出机关体系的范围,有一定的保密性。然而,它在必要的情况下,随时可以经过一定手续而转化为正式公文,或转化为新闻报道公诸报端。事物是在比较中存在的,我们在比照中可以更好地把握日用公文的特点。 1.事务性和简便性 日用公文快速传递信息等性能和新闻文体相近。有的文种,如调查报告,同时亦属新闻文体,除了组织、人事方面或有保密内容者以外,也可以在报刊上公开发表;有的文种,像简报,稍稍改动即可以作为消息发表,大会开幕式的简报往往成为报上的新闻稿;有的可直接见报,会议报告、讲话稿就是,按语可随主文登报,亦可改为短评;有的文种,像计划、总结,也可用新闻工具发表或改作报道。随政治透明度的提高,这种情况会越来越多。但日用公文总的是与新闻文体不同的,这不同在于它的事务性,它是用来办理机关公务的。

事务性即办理公务这一点,与正式公文相同,其区别在于它办的是日常事务性的公务,手续简便、轻捷快速,一般不具法定效能;而正式的通用公文处理的是郑重的大事,有严格的制发程序,需经主要领导人审核签发,具有法定效能。

2.定向性与范围性

新闻是向全社会发布的,谁接受都可以,甚至可以超越国界;日用公文虽然有的也可以作为新闻面向全社会,但它本质上是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发放有定向性。即,每一份都在一定范围内使用,范围可大到全党全国,但还是有范围;每一份的读者都是特定的,同时有它使动的目的,不是看了就完。如,一封介绍信,是向特定机关介绍特定人员的特定情况,通常是作为机关证明所介绍的是何人、任何职、去办何事、要求给予何种帮助和接待等。它和也是介绍人物的人物通讯不同,和个人的工作证、身份证也不同,那是随便给什么人看的,也没有附印上什么特定的要求。又如,传递信息的简报,有它的发放范围和方向目标,即,这份简报报给哪些领导、送到哪些单位,都有明确规定,打破发放常规的要特意注明。它不是发向全社会的,如要在报纸、电台发表,具备公开发表的意义而又无需保密才行。总之,日用公文不是新闻,即使在政务公开的情况下,也必定有一些不宜或不必在社会上公之于众的。 3.参考性和引导性 日用公文,虽然也是办理公务的广义公文,但它与“正式公文”存在不同。首先就是它没有通用公文那种法定的权威性、强制执行作用。如,介绍经验的简报或总结,只是供有关部门参考,得到启发;领导机关可以用来引导工作向哪里发展。但是没有非要人家照办不可的效能,不能在检查工作时说:我们发了简报,你们为什么不照办!日用公文只具有对其他单位的引导性,不能要求甲省按乙省的规划行事;而对机关内部只有行政约束力,违背了“服务公约”、“图书借阅办法”等,跟犯法不同。当然,在实施范围是不容违背、破坏或执行不力的,要受行政批评、处分,但不一定构成法律犯罪,后果构成犯罪,那是超出规章、计划之外的责任事故了。当然,也与违法渎职不同。如,未办好财务手续就取款办事或超规定用车,违背了本单位财务制度或用车章程,可以批评、处罚,但与违法犯罪不同。又如,简报和总结中反映了谁受了批评和表扬,不等于正式的通报批评或通报表扬,涉及者不必在填表时填上受到过通报批评或通报表扬,而“通报”后与此不同。 4.规范性与灵活性 日用公文在机关应用文章中是最为灵活的一种,当然,它也有大体的规范,写什么不像什么是不行的。但它的活动余地最大,最易发挥创造力,而不必死守固定格式,也可不用公文术语或专门术语。它最忌“匠气”,写出来的千篇一律,像工匠做的器皿、茶杯一样。像简报,经常出甚至天天出,不宜一个模子,不宜穿一样靴、戴一种帽;调查报告,天南地北、三百六十行,所遇情况千差万别,也不可按谱填词,像有些单位那样都写成“十四件大事”的模仿之作;而应从实际出发,在格式写法、繁简详略、结构安排、开头结尾、语言口号等方面多一些变化,写得活泼生动,能读得下去听得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