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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火责任书(7篇)

关于防火责任书篇4

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践行科学发展观,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__镇人民政府与各村(社区)、学校签订责任状如下:

一、目标任务

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得超过辖区有林面积的0.3‰,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无人员死亡事故发生。森林火灾在12小时以内扑灭率达到95%以上。

二、责任要求

1、各村(社区)、学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书记、村长、校长负责制,其他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2、各学校每星期开设一堂森林防火课,组织学生学习防火知识,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杜绝学生玩火失火。

3、各村(社区)与组、农户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实到每一座山头。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年终组织考核评比,严格奖惩兑现。

4、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11月份至12月份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

村主要领导坐阵带班,按规定报告火灾情,不得迟报、瞒报。

5、重点防火期实行林区野外生产用火许可制度。四级高火险天气持续一周,县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所有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6、重点林区村配备2名专职护林员,坚持每天鸣锣示警3次以上,加强巡查,管死野外用火,鸣锣示警员名单报镇防火办备案。

7、各村(社区)要按照规定建立30人以上的扑火突击队伍,扑火队员名单报镇防火指挥部备案。

三、奖惩措施

1、镇党委、政府派出定点督办组,对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2、镇党委、政府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乡镇综合考核百分制计分范围,在重点防火期结束后,镇人民政府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3、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按照市纪委《关于对违反森林防火纪律实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与办、县政府办《关于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的规定》以及《__镇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奖惩通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责任状执行期为2011年11月1日—2012年4月30日,不受责任人变动的影响。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镇、村各执一份。 __镇人民政府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