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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文明停车倡议书(7篇)

城市文明停车倡议书篇3

尊敬的市民朋友:

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具体反映。近年来,随着我区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区机动车的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少数车主不文明、不规范的停车行为不仅破坏市容环境,还严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对市民出行构成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意识,不断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我们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侧划定的机动车临停泊位内;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泊位内,并做到“入线内、摆整齐、同朝向”。

二、禁止占用未划定停车泊位的人行道、盲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三、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四、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坚持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导家人及身边的朋友“多走200米”,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对所有不文明、不规范的停车行为说“不”,让我们一起为建设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为创建文明美好家园和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