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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合作意向书(30篇)

关于项目合作意向书篇26

甲方:辉县市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中国〃河南省辉县市西环

路158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

坦诚协商,就“年产200万套轿车制动器总成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共识

如于:

一、甲、乙两方愿

以合资或合作的形式建立合资企业,暂定名为“辉汽天合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建设期为3

年,即从2009年9月-2012年8月全部建成。双方意向书签订后,即向各方有关上级申请批

准,批准的时限为6个月,即2009年9月-2010年3月完成。然后由辉县市汽车配件有限责

任公司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开业申请。

二、总投资15000

万元人民币,折合2200万美元。 甲方出资7650万(以现金、工厂现有厂房、水电设施设备

等折款投入,占股比51%);

乙方出资7350万(以美元现汇投入及购买进口设备,占股比49%)。

三、利润分配:双

方按投资比例或协商比例分配。

四、合资企业生产

能力:年产200万套轿车制动器总成。

五、合资企业自营

出口或委托有关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乙方优先考虑将该产品纳入trw 全球销售体系,价格

由合资企业定,或参照国际市场价格。

六、合资年限暂定

为18年,即2010年3月-2028年2月。

七、合资企业其他

事宜按《中外合资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双方将在各方

上级批准后,再行具体协商有关合资企业《章程》、签署《合资合同》等事宜。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

作为备忘录,各执一份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