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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诚信考试承诺书(8篇)

期末诚信考试承诺书篇6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我是一名201 4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与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与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 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 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与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与答题卡上做标记。

5。 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 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诬陷监考员与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 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 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 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 不做其他违纪舞弊与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