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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岗位职责-专业教育(十二篇)

第1篇 保安员岗位职责-专业教育

学校门卫隶属总务处领导,同时接受人保干事的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提高警锡,坚守工作岗位,善于观察出入人员动态。对推销产品等闲杂人员禁止进入校内,与学校有相关业务联系的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准许后,方能进入学校。

2.指挥机动车辆按指定的位置放好,严禁乱摆乱放。

3.上课期间禁止校外车辆进人学校。与学校有工作或业务联系的车辆,必须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才能进人,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4.上课期间禁止在校学生离开学校,特殊情况必须凭班主任写条批准方能离开学校。

5.门卫电话是值班电话,原则上不对外。教师或学生如有急事需要打电话的,通话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6.负责报纸、杂志、文件、函件、电报等邮件的收发保管,要做到:发送及时、准确、不丢失、无差错,并做好保密工作。

7.下午放学和晚自习后,要检查教室、琴房、办公室空调机、风扇、电灯是否熄灭,各处门窗是否关好、锁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登记,及时反映。

8.对校内异常动态和不安全因素,要仔细观察,随时记载,及时反映。如遇突发事件,立即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或打110报警电话,取得他们的支援和及时解决问题。

9.晚上10点锁校门,无特殊情况不开门。

10.超过10点回校的住校学生,必须进行登记,并在次日向学生科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