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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专员-岗位职责(十二篇)

第11篇 法务维权专员岗位职责

一、工作职责与任务

1.及时高效完成集团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完成集团对各时期法务维权工作总结及阶段性工作计划;

3. 负责集团维权工作规划的制定和推进,重大案件查办的组织与现场指导、督导;

4. 处理各类执法部门质询、质疑事件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5. 直接或授权处理集团各类法律纠纷、诉讼;负责诉讼案件的调查取证;

6.负责集团与律师顾问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协调与配合工作;

二、知识及教育水平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2.精通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经常接受和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保持知识的更新;

3.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岗位技能要求

1.具备较为全面、广泛的法律专业知识及专业水平,熟悉掌握维权常用法律政策规定;

2.具备独立处理各类法律事务、各类复杂维权稽查工作的能力,现场操控经验丰富;

3.熟悉执法部门工作流程,拥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良好的人脉关系;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6.拥有成都市高新区相关政府资源者优先。

四、其他素质要求

1. 身体健康,充沛的精力,责任心强、仔细、耐心等个性特征;

2.思路敏捷、判断准确,行动迅速有力;

3.能够承受较大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