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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专员助理岗位职责(十二篇)

第11篇 法务专员/主管岗位职责职位要求

岗位职责:

1、起草、审核、修改、规范公司各类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拟定并优化公司标准合同范本。

2、起草、审核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3、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及培训。

4、协助业务部门催收,起草、审核通知、函件、公告等法律文书。

5、对接公司与外部律所的相关法律事务,收集、组织证据材料,建立并维护律师事务所资料库等。

6、参与公司案件的催收谈判、诉讼、仲裁、执行等程序;

7、参与集团法务相关特定项目工作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职位要求:

1、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通过司法考试。

2、3年以上法务工作经验,具有银行、证券、信托、互联网金融行业等法务工作经验优先,熟悉相关金融法律法规规定,具有一定的催收、诉讼、仲裁经验。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谈判技巧,诚信正直。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团队协作精神,抗压能力强;

5、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能接受出差。

岗位要求:

学历要求:本科

语言要求:不限

年龄要求:不限

工作年限: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