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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员工作岗位职责(九篇)

第3篇 大型房地产出纳员岗位工作职责

大型房地产出纳员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有关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公司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

3、现金业务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现金管理制度所要求的办理,对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认真稽核,不符合规定的拒绝办理;

4、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使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的报销期限,并由使用支票人在支票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5、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6、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保险箱密码要保密,保管好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7、保管有关地税、国税的计算机代码因帐、空白收据和支票。

8、完成财务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9、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转款任务。

10、每日盘点库存现金,每日及时报告资金头寸表。配合财务其他人员完成任务。

11、保守资金机密及相关公司秘密。

任职条件:

1、有1年以上财务出纳工作经验。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财税政策法规。

3、个人素质:严谨、细致、勤奋4、较强的职业素养和敬业奉献精神,善于贯彻落实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