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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管理制度规定(30篇)

会议管理制度规定篇18

1.中队辅导员例会制:

(1)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下午为辅导员例会时间。

(2)全体辅导员须按时参加会议,有事需会前请假。

(3)认真做好记录,并能做到及时落实,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4)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沟通中队情况。

(5)及时落实会议精神,配合大队部搞好中队活动。临时活动及时完成。

2.少先队大队委例会制度:

(1)每月第一周周三中午为大队委员例会时间。

(2)必须按时到少先大队部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有事经允许后方可请假。

(3)认真做好记录,并能做到及时落实。

(4)汇报分管工作,简明扼要。

(5)发言要积极,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映。

(6)讨论问题时,要尊重别人的意见。

(7)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更好的开展少先队工作。

(8)如有临时活动则根据实际情况通知。

3.少先队中队委员例会制度:

(1)每个中队每月一次中队委员例会。全校中队长例会2个月召开一次。

(2)必须按时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有事经允许后方可请假。

(3)认真做好记录,并能做到及时落实。

(4)汇报分管工作,简明扼要(全校中队长例会汇报本中队少先队工作)。

(5)发言要积极,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映。

4.讨论问题时,要尊重别人的意见。

5.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中队辅导员更好地开展少先队工作。

6.有较重要活动或重要议题可以召开扩大会议,邀请小队干部或队员代表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