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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管理制度规定(30篇)

会议管理制度规定篇16

学校会议室是学校党政领导研究工作、举行会议、接待客人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学校会议室的管理,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室介绍

学校会议室包括综合教学楼八楼第一会议室、第二会议室、会客室,七楼会议室、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校务会、党会、商议学校事、小型会议或接待来宾以及听取各部门、各学校领导汇报工作的场所,可容纳34人。

第二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全校性会议、视频会议、以及接待来宾的场所,可容纳80人左右。

会客室:主要用于校领导接见外宾、重要来宾,可容纳12人。

七楼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及学校各部门召开全校性会议,可容纳50人左右。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各部门召开全校性型会议,可容纳50人左右。

二、会议室使用原则

1.在保证《梧州学院每周会议安排表》上安排的全校性会议外,可安排领导和各单位召开未上《梧州学院每周会议安排表》的全校性会议和接待工作。

2.各单位使用会议室,须提前一天向校长办公室申请,并在校长办公室行政科登记(包括使用时间、会议的主要内容)后方可安排使用。休息时间使用会议室须在工作日登记,本周不预约下周会议室。

三、管理职责

1.校长办公室行政科负责会议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持会议室整洁有序,设备完好。及时将会议室使用安排情况告知相关保洁人员,做好会前茶、水及茶具的准备工作。

2.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爱护会议室的各类设施,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室内吸烟,禁止声喧哗。

2、学校会议室使用的管理制度

1.全校性事先要按照《型活动报批制度》向校长请示,经签字同意后方可召开。

2.在学校会议室(电教室)召开的会议,会前要做好《疏散预案》。正式开始前要向与会人员提示疏散通道位置。

3.会议室财产期初由学校总务处统一配备清点,制定财产统计表统计后由会议室负责人核实签字认可,并在期末复查盘点,列入工作考评。

4.会议室财产由负责人统一负责保管,使用老师应协助负责人做好使用保管工作。

5.负责人平时应做好会议室内各类物品、设施的规范摆放、卫生管理、电器和用电线路管理及安全管理等。疏散通道标志完整。

6.负责人必须清楚和定期清点会议室内的物资种类、数量,了解损伤情况,情况严重的则立即报损,人为造成损坏的则上报总务处及按价赔偿。

7.会议室内各类物品均为教学服务,不得擅自外借,经领导同意后的外借物,要办理外借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原室。

8.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尽力减少会议室财产损坏。

9.会议室内不准吸烟,要办成无烟会议室。

10.每次会议前后,负责人要及时清理、打扫会议室,并及时关灯、关好门窗,确保会议室安全。会议室的钥匙专人负责,不准借与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