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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管理制度规定(30篇)

会议管理制度规定篇11

㈠校务会议

1、校务会参加人员有:正副校长、正副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工会主席、总辅导员。

2、会议由校长主持。

3、会议一个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随时举行。

4、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指示,讨论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教学工作,对学生的纪律处分。

㈡行政会议

1、行政会议参加人员有:正副校长、正副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参加。

2、会议由校长主持。

3、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4、会议主要传达、布置上级部门下达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学校日常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

㈢教研组长会议

1、传达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上级批示和学校决议,并通过组长贯彻执行。

2、讨论研究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教改方案、进修规划和教学总结等重大事项。

3、结合工作任务,组织组长学习教育理论,提高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4、讨论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组长的汇报,布置工作。

5、会议由教导主任主持,全体行政参加。

6、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㈣班主任工作会议

1、班主任工作会议参加人员有:校长、教导主任、总辅导员和班主任。

2、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二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3、会议由教导主任主持。

4、会议主要讨论和研究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班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