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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门卫管理制度(11篇)

保安门卫管理制度篇4

为促进工作效率,维护工作秩序,提升部门形象,切实加强保安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保安工作实行白班和夜班工作制度。

(二)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勤务工作安排,不得私自调班、调岗。

(三)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做好值班执勤记录。

二、岗位职责

(一)担任门卫保安任务时:外来人员登记姓名、单位或住址、来访事由或被访人员后(特殊情况报单位主管部门或领导批准后进入),电话联系被访问科室或被访问对象,确定真实性后将来访对象引领到相关科室。

(二)担任巡逻执勤任务时:熟悉单位水、电、气、消防、监控等设施和重点目标的位置、数量及使用方法;熟悉守护目标的构筑物,建筑物,生产、办公设施及周边情况;对上述两项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可疑情况及时上报单位主管部门处理;

三、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值班、执勤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旷工。

(二)上班前和上班时严禁饮酒。

(三)上班时不得睡觉打盹,不准看书报、上网、聊天、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不准打牌娱乐,严禁赌博。

(四)上班时不得会客,不得留宿任何来人。

(五)不得动用和使用派驻单位的车辆、物资、物品、设备、设施。

四、请假制度

请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休假,违反请假规定和程序的,一律视为旷工。发现旷工1次扣减工资100元,旷工3次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一)事假。请假人应自行商请替班人员后,提前一天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请假事由、请假天数、替班人员姓名,假期一次不得超过3天。劳动合同期限内请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累计假期不得超过5天。

(二)病假。请假前应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并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病因、病情、治疗医院、请假时限,且假期不得超过医疗证明所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