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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月的活动总结怎么写(13篇)

学校安全月的活动总结怎么写篇4

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特检中心的实际,支部认真分析了党员纪律状况,制定了活动实施计划,专门召开全系统会议进行传达部署。为了确保活动效果,支部在“纪律教育月”期间,还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活动,使教育活动开展的既丰富多彩,又扎实有效。在这次教育活动中,我们结合特检工作特点,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开展“十项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将“纪律教育月”活动与“创建一流检验机构”的目标相结合。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对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带动和促进特检队伍建设,共同争创一流检验机构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因此,支部坚持把“纪律教育月”活动,作为打造一流检验队伍,创建一流检验机构的重要途径。在教育活动中,始终围绕争创一流检验机构的目标,增强全体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观念的自觉性和紧迫感。针对部份党员认为“自己平时工作还不错,没什么问题,纪律教育对自己没有必要”的模糊认识,组织党员和干部对照一流检验机构的标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全体党员干部看到自身的差距,明确了努力的方向。从而克服了认识不高、自足感强的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二、将“纪律教育月”活动与荣辱观教育相结合。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必须坚持“两手抓”方针,既在加强法律法规和纪律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思想道德和荣辱观的教育。使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在法律法规规范的同时,还要受到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约束。因此,在这次“纪律教育月”活动中,支部坚持把荣辱观教育作为一个重要的教育内容,认真组织学习领导倡导的“八荣八耻”和有关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针对监督检验工作的特点,将特检工作道德行为准则归纳成《特检“八荣八耻”》,要求党员干部带头遵守。针对部份党员干部认为自己“犯不了大错”、“出不了大事”教育与已无关的模糊认识,教育党员干部辨明“二个关系”,即道德与纪律、道德与法制的辩证关系,帮助他们充分认识到思想道德的滑坡,就很可能是纪律的松懈、法律的淡忘、犯罪的开始,起到了警醒作用,增强了“知荣明耻、遵纪守法”紧迫性和自觉性。通过“两手抓”,不仅有效地促进了“纪律教育月”活动的开展,也为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从而克服了不积极、不主动的问题,增强了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将“纪律教育月”活动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相结合。在全国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今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也是省局的一项重点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全国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就是结合工作特点,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而做出的重要决定。因此,支部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纪律教育月”活动的落脚点,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成效作为“纪律教育月”活动的重要衡量标准。在教育活动中,我们根据特检机构的特点,把治理商业贿赂为通过纪律教育需解决的重点问题。在教育中,针对少数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时还有接受吃请、收受礼物,有的有时不能够严格执行价格标准,对有的业务活动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谈危害、查原因、找漏洞、定措施。支部还将根据查找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措施,督促各单位和部门进行整改。从而克服了“没问题”、“没必要”的问题,增强了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