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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作文精选(41篇)

故事,从书开始作文篇1

我喜欢看书,这不假,如果你愿意到我房间看看,准保你大吃一惊。因为你看到的就是王国一般的书,堆积如山,桌上、椅子上、还有地上,那书柜里就更不用说了。

那些书在我的“领导”下,还是十分调皮,常乱跑,害我想找一它们时,常常要把怎个房子翻个“底朝天”。为此,我也挨了爸爸不少的批评。

我看书的范围很广。我喜欢看那些杂志,什么《故事大王》啦,《中学生博览》啦,还有《西游记》等等,这些书有许多精彩有趣的故事,只要手中一有书,我就会忘了吃、忘了睡。我特爱看杨红缨的书籍,尤其是她写的校园小说,既现实又搞笑;她的《女生日记》更有趣,里面的人物极其生动,给人以简单明了的感觉。我在看书时,总喜欢让自己投入到故事中去,看小说之类的书籍,我就常会把内容搬出来,套在现实生活中,那时,我不免要把古词写为:“吾以‘书’为天。”

我和书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开心时,书是我的伙伴;生气时,书是我的开导者;伤心时,书担任了长辈的角色。我与书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

故事大王比赛作文篇2

中山路小学二(1)班吴宇童 今天是星期三,下午是我们一、二年级的故事大王比赛。 我们到场以后,都听得津津有味,听着听着,我终于等到了我们班讲故事的人了,代表我们班参加比赛的是张杨峥和梁辰,我觉得她们讲得都很动听。这么长的故事她们为什么都能背下来呢?看来她们在家练习的时候肯定很用功了。 回到家妈妈问我谁得了第一名,我告诉她还不知道,妈妈告诉我说得不得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参与比赛。我下决心要向她们学习,能代表我们班去参加比赛。

故事一则作文篇3

乌鸦偷了一块奶酪,农夫追赶出来,但乌鸦已经飞远了。乌鸦落到树上休息,一只饥饿的狐狸碰巧从树下经过。

狐狸见了很眼馋,想了想便说:“乌鸦小姐,你真可爱!”乌鸦闭上眼,摆出很无所谓的样子。狐狸继续说:“你的羽毛真好看!”乌鸦听了骄傲的张开了翅膀。

狐狸进一步赞扬说:“你一定有金丝雀般动听的歌喉!”乌鸦张开嘴,准备让狐狸听听它的声音,“呱!”奶酪掉到了地上,狐狸迅速跑过去,叼着奶酪跑开了。后面只听见乌鸦着急的叫喊声。

狐狸来到森林里,没料到早被它狡猾的狐狸表哥盯见了。狐狸表哥说:“哟!狐狸表弟,哪儿去啊?”狐狸早料到这个表哥没安好心,就把奶酪藏到了衣兜里,但还是被表哥瞧见了,它说:“有好东西也不给我尝尝?”狐狸知道它表哥是狐狸家族的头等霸王,不敢招惹它,只好硬着头皮拿出了奶酪。表哥一把夺过去,正想放进嘴里,但看见了狐狸表弟直吞口水,又说:“哦,当然,这怎么说也是你的嘛,我们是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嘛!不如这样吧,我做一个称,我们平分了它!”于是,它从路旁捡来了一根数枝和三片叶子,做成了一杆秤。“哎呀!,这边的多了!”说着,狐狸表哥扭下一块吃了。“不好!左边的又重了!”它又在左边扭下一块吃了。“槽糕!这次又把这边的吃多了……”狐狸表哥一边说,一边轮流吃着左边和右边的奶酪。就这样,奶酪渐渐变小了,最后终于被它吃光了。

故事会作文篇4

今天下午有一节语言课,张老师走进教室,大声地说:“同学们,这节课我们开个故事会,大家同意吗?”“同意!”大伙儿响亮地回答。

张老师让大家准备了五分钟。故事会开始了,第一个上场的是曾亮,她可能很紧张,涨红着脸,声音很小,似乎不愿意让别人听到,还有点结巴。张老师鼓励她声音再响亮一些,她才顺利地把故事讲完。接着是韦耀上来讲他的故事,他可是咱班的故事大王,同学们都在认真地听着。只见他气定神闲,滔滔不绝,娓娓道来,有时还加上一些滑稽的动作,逗得同学们哈哈大笑。不用说,他这回肯定又是故事大王了。几个同学过去之后,终于轮到我了。我讲故事的本领在班上也是不可小瞧的哦!可我还是有点紧张,那颗心怦怦地跳着,我担心自己能不能比韦耀强。我在走上讲台的时候,看了一下张老师,张老师的脸上带着鼓励的微笑,好象在对我说:“别紧张,老师相信你一定行!”我浑身顿时充满了迎战的勇气。我站在讲台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便大声地开始讲了。由于我平时读书比较注意感情和语气,又经常给大伙讲故事,所以我讲的故事流利动听,又加上动作表情。我的故事刚刚讲完,台下立刻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故事会结束了。张老师向大家公布结果:曾亮86分,韦耀100分,梁缘100分……听到我得了100分,我感到十分兴奋。

故事课作文篇5

今天下午,俞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叫【克里克塔】的故事。【克里克塔】讲了关于波特太太与蛇之间的故事,他们一起生活,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在讲故事中间,俞老师让我们猜故事中的情节。当讲到邮递员送来包裹时,让我们猜包裹里面是什么。同学们尽情发挥自己的想象,有的说是一条蛇。有的说是一只刺猬,还有的说是蟑螂……一直到讲完这个故事,每到精彩之处,俞老师都让我们发挥想象。这节课上的真开心。

故事与你作文篇6

我遇到过这样一个姑娘,安静,活泼,爱闹,爱笑,爱流泪。

第一次遇见她,是在7岁那年,留着一头长发,不爱打理。常常蓬头垢面的出现在各个角落,一人发呆。她不喜欢与人交往,或者说,人们不喜欢与她交往。

有一回,我发现她出现在我家门口,手里抱着我的猫。我占有欲极强,立刻跑过去抢了回来。

“你干嘛抱着我的猫”

显然我的出现让她始料未及,抬头看了我一眼,放下手中的半袋牛奶就跑走了。

第二天,我发现她躲在附近的角落里,还是抱着我的猫,手里还是一袋牛奶。这次,我没有莽撞的冲出去,直到过了好一会,她离开后,我才出去将猫和牛奶带了回来。

我开始注意她,她处事相当细心,不爱说话,一天到晚低着头,很难捕捉到她的表情。在学校,在路上,始终低着头。

第三天,她依旧在那里抱着猫。我慢慢走过去,还是把她吓了一跳,立刻放下猫,准备走。

“等一等。我们一起喂它吧"

她慢慢回头,踌躇半天在我身边蹲下来,又特别小心的摸了一下猫立刻把手缩了回去。

“你别紧张,给你抱吧"我把猫递给她。

女生之间建立友谊只需要一句话,一个眼神,那时候的友谊是单纯的。你对我好是不需要回报的。

说来也奇怪,渐渐我发现,她很活泼,爱说很多话,不过依旧是蓬头垢面的,不爱抬头,除了在我面前之外,还是那么安静。很少有人想起或注意到她。

我们开始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回家,一起吃饭,一起喂猫。她说因为父母不在身边,所以她害怕与人交往,害怕别人欺负她,她极度缺乏安全感。我常和她说“把我当成你妈妈,我会一直陪着你,会保护你的”她就嘻嘻嘻的傻笑半天。她想她父母就会哭,我又常说"眼泪很珍贵,不能天天流泪,要是眼泪流干了,你就见不到他们了”总有几颗眼泪,其中的每一次抽泣,你都愿意拿满手的承诺去代替。

女生之间的友谊微妙且神奇,轻言软语都记在心里。这些都是你的心事,只有我读得懂,别人走太快,看都看不见。

两年后,她终于见到了她母亲。那是运动会,夏天,太阳毫不留情的晒在它能祸害的各个角落。我们边抱怨边找阴凉处,我就听见身后谁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回头是她母亲,对于两年没相见的母女来说,除了团圆,一切都是浮云。两人一相见就都失控了,紧紧抱在一起,哭的死去活来,连我也感动的抽泣不停。总有几段场景,其中的每一幅画面,你都愿意拿全部的力量去铭记。

可后来她母亲还是走了,又去了外地将她留在爷爷家,她又只剩下我了。她特别想她母亲,除了和我在一起的白天,她抽出空来在晚上思念,整夜整夜不睡。第二天课堂上睡觉,又被罚站。最后连老师都没办法就干脆撒手不管,她睡的更肆无忌惮了。

那时候的她郁郁葱葱,活在每一个我所相见的画面里,和我无数次重逢。

我们就这样不知疲倦的长大,12岁那年,进了初中。我们都有了各自的新朋友,开始渐渐疏远。我们都不想这样,可是我们都没有去挽留。

后来的她喜欢抬头走路,爱笑,爱闹,不爱安静。很快这幅好性格给她带来很多的人缘,她染上一些恶习,抽烟,打架,说脏话,顶撞老师。有时候我们还是会在一起说说话,然后,她开始讲她遇到的人事,我就静静的抽着烟听她说完。很多时候想告诉她不要那样,又每次都忍下来,毕竟我也没做到。哪怕只是有时候,我们也珍惜这个时间,但更多情况,我们只是在一起抽烟,一起打架,骂几句脏话,各回各家,连句再见也没有。

友谊哪有那么脆弱,哪怕以后朋友成堆,心里还是有彼此,有些秘密只能说给对方听。

现在她和我在不同的学校看着同样的书,在不同的地方,听着同样的歌。我们越走越远,越孤单越害怕,偶尔对称的笑容也会幸福很久。我们改掉了那些恶习,远离了那些不值得交往的朋友,很久以后再见,还是会说说话,然后一起傻笑。

如书,我是字,她就一直是个逗号,呆在我脚边。我们是互相的影子,白天在脚边陪着,晚上,影子就变成夜包裹我们的睡眠。

故事新编之和氏璧作文篇7

“传卞和进殿……”

“传卞和进殿……”

在武士们威严的传唤声中,卞和昂首跨步,捧着一只红色天鹅绒的盒子,他的脸上荡着幸福的微笑,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彩。因为他心里清楚:如果成功,他的后半生将在嫉妒的眼光中度过。

他一只脚缓缓的迈进楚厉王那金碧辉煌大殿的高高的门槛,尽管他已经小心翼翼,但门槛实在太高,他终于被绊了一下。卞和踉跄了几步赶紧双膝跪下,尽管很痛,但所兴盒子未掉。卞和在兴奋的颤抖中打开了盒子――轻轻的掀起里面的红巾。一块亮晶晶的石头躺在哪儿,整个大殿竟随着红巾的掀起变的清凉。卞和发现楚王半眯着的眼睛突然睁开,闪烁着欣喜的光芒,然而只是须臾,那片欣喜已被凌厉的目光代替。楚王闭上了眼睛,缓缓而又深沉的吐出几个字:“召阿四验玉……”

旁边的丞相大吃一惊,别人或许不知道,可他是知道的阿四,不过是楚王收留的一个傻子。大王竟……

验玉结果:这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卞和被砍去左脚。

深夜,丞相入宫:“大王,那玉明明是真的……”

“不错。而且是一块绝世美玉。”

“可大王……那阿四他……”

“唉!寡人问你,楚今国事如何?”

“国力非盛也,又有秦魏之外患。”

“若秦魏欲倾兵以夺此玉,奈何?”

丞相默然。

“一件珍宝的出世将不知会害死多少人啊!”

“那卞和……”

“只能牺牲他自己了。那玉,就留给他吧!”

“大王圣明!”

……

不久,厉王薨,其子武王即位,得老丞相授意,在卞和第二次献玉时,步他老爹的后尘。砍了卞和另一只脚。

武王死后,文王即位,其时老丞相已死,他也就无法知道卞和献玉的始末。当卞和苦于楚山之下文王使人问之而终得此玉之时,心里还纳闷:明明宝玉一块,为何自己的祖宗每人砍他一只脚?

于是卞和终于为世人所承认,可他不知道也许永远也没有人知道因为这块玉,死了多少人。

故事作文篇8

【手机】

没有手机的日子。于是整天都在格外安静的情况下度过。没有短信没有电话,没有莫名其妙的“家具大甩卖……”。于是整天都觉得自己和世界没了关系。

原来手机是这样神奇的存在着。证明自己的价值,证明着自己的存在。证明在某一天的某一个时间,当它响起的时候,自己整备某个人因为不同的原因想起。这样真实的存在感。那些错过的电话和短信呢?

如果回到家的时候,是希望看见屏幕安静的待机画面还是希望看到无数的未接电话和未读短信呢?那一个又会令自己受不了呢?我很矛盾,所以它总是说着“移动全时通提醒您,你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河水般蔓延的悲伤】

悲伤在心底蔓延开来,自己知道要很努力很努力才可以。不能让太多的人再为我担心了。

成河似的心情在小小的心头荡出花来。淡淡的情愫记录着这个夏天最初的记忆。蜜糖让我快乐,但到心底最后上的地方。一直以来我是个好养活难伺候的家伙。打心底里那些包容我的人们。

现在我想你的时间一定很紧,紧到我听不见你的声音,看不到你的面孔。

【错觉】

怀疑与信任,背叛与忠心,获得与遗失……

没有什么比青春更加赤裸裸地残酷。

偶像的世界、孤独的孩子们。

文字游刃、无形却又犀利,所过之处,疼痛如此清晰,爱比死更冷。

青春如酒,成长是甘。

小说之外,故事之外,文字之外,均不是事雕琢娓娓道来,清单如云,宁静如水。

在世界的中心呼喊爱,那么你会听见吗?

青春又有多少种可能性呢?一万种?还是更多些呢?

当把思念写成书,一本一本地堆积,突然明白了,其实自己一个人也可以过来。真正喜欢的,是无法阻止的。即使害怕即使难受,即使不合适,但是绝对没办法放弃。当时光与影子相交映,回忆倒流,心也碎了。多希望时光停留在那年的夏天。

干花可以保存很久,但是那以不再是花了。花只有盛开时,有生命的时候才叫花。而干花是花最美的尸体。逝去的时候,不能追回了。

【思念】

千里雪北风寒

桃花堤半妆面

马嘶鸣车行路

春风吹绿堤岸

君何处做新人

心思念泪沾衣

终不见君身影

陈阿娇的悲哀是她爱上了没有心的皇帝,奢望不肯能的爱。

故事篇9

杜甫《望岳》诗,共有三首,分咏东岳(泰山)、南岳(衡山)、西岳(华山)。这一首是望东岳泰山。开元二十四年(736),二十四岁的诗人开始过一种“裘马清狂”的漫游生活。此诗即写于北游齐、赵(今河南、河北、山东等地)时,是现存杜诗中年代最早的一首。

诗人到了泰山脚下,但并未登山,故题作《望岳》。诗篇描绘了泰山雄伟磅礴的气象,抒发了诗人向往登上绝顶的壮志。表现了一种敢于进取、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极富哲理性。诗篇气魄宏伟,笔力囊括,造语挺拔,充分显示了青年杜甫卓越的创作才华。全诗没有一个“望”字,但句句写向岳而望。距离是自远而近,时间是从朝至暮,并由望岳悬想将来的登岳。

首句“岱宗夫如何?”写乍一望见泰山时,高兴得不知怎样形容才好的那种揣摹劲和惊叹仰慕之情,非常传神。岱是泰山的别名,因居五岳之首,故尊为岱宗。“夫如何”,就是到底怎么样呢?“夫”字在古文中通常是用于句首的虚字,这里把它融入诗句中,是个新创,很别致。这个“夫”字,虽无实在意义,却少它不得,所谓“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

“齐鲁青未了”,是经过一番揣摹后得出的答案,真是惊人之句。它既不是抽象地说泰山高,也不是象谢灵运《泰山吟》那样用“崔崒刺云天”这类一般化的语言来形容,而是别出心裁地写出自己的体验──在古代齐鲁两大国的国境外还能望见远远横亘在那里的泰山,以距离之远来烘托出泰山之高。泰山之南为鲁,泰山之北为齐,所以这一句描写出地理特点,写其他山岳时不能挪用。明代莫如忠《登东郡望岳楼》诗说:“齐鲁到今青未了,题诗谁继杜陵人?”他特别提出这句诗,并认为无人能继,是有道理的。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两句,写近望中所见泰山的神奇秀丽和巍峨高大的形象,是上句“青未了”的注脚。“钟”字,将大自然写得有情。山前向日的一面为“阳”,山后背日的一面为“阴”,由于山高,天色的一昏一晓判割于山的阴、阳面,所以说“割昏晓”。“割”本是个普通字,但用在这里,确是“奇险”。由此可见,诗人杜甫那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作风,在他的青年时期就已养成。

“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两句,是写细望。见山中云气层出不穷,故心胸亦为之荡漾;因长时间目不转睛地望着,故感到眼眶有似决裂。“归鸟”是投林还巢的鸟,可知时已薄暮,诗人还在望。不言而喻,其中蕴藏着诗人对祖国河山的热爱。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最后两句,写由望岳而产生的登岳的意愿。“会当”是唐人口语,意即“一定要”。如王勃《春思赋》:“会当一举绝风尘,翠盖朱轩临上春。”有时单用一个“会”字,如孙光宪《北梦琐言》:“他日会杀此竖子!”即杜诗中亦往往有单用者,如“此生那老蜀,不死会归秦!”(《奉送严公入朝》)如果把“会当”解作“应当”,便欠准确,神气索然。

从这两句富有启发性和象征意义的诗中,可以看到诗人杜甫不怕困难、敢于攀登绝顶、俯视一切的雄心和气概。这正是杜甫能够成为一个伟大诗人的关键所在,也是一切有所作为的人们所不可缺少的。这就是为什么这两句诗千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所传诵,而至今仍能引起我们强烈共鸣的原因。清代浦起龙认为杜诗“当以是为首”,并说“杜子心胸气魄,于斯可观。取为压卷,屹然作镇。”(《读杜心解》)也正是从这两句诗的象征意义着眼的。这和杜甫在政治上“自比稷与契”,在创作上“气劘屈贾垒,目短曹刘墙”,正是一致的。此诗被后人誉为“绝唱”,并刻石为碑,立在山麓。无疑,它将与泰山同垂不朽。

故事作文篇10

凉凉的风,轻轻地吹着。温暖的阳光,撒在风里在空中四处晃荡。不远处的一棵树,绿叶繁茂的枝干微微摆动,那绿叶沾着阳光,在风中流光溢彩。我深深地醉了,陶醉于微微凉风,陶醉于点点阳光,陶醉于那抹抹绿意。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王之涣,果然是见识多。现在的我,立于高高的房顶,稍有肥胖的身体却一点也不碍事。向下俯视,向上仰视,向远眺望,阳光下的一切尽收眼底。回想刚才,女孩帮我刷洗时我还不情不愿的。现在细细一想,刚才也太傻了。

人们常说:“六月的天,孩子的脸。”刚刚还有暖暖的阳光,顷刻之间,天空布满了黑黑的云。“现在不是八月了吗?怎么还是如此。”我不免有点抱怨。

风,不再温柔,仿佛四处逃窜的动物,在地上惊慌地乱撞。树叶,吹动了;沙石,吹起了;衣服,吹落了。我伸出头,俯视着院子里的景。大大的雨点,毫不留情地打在我的身上,本就有点湿的身子,更湿了。颗颗豆大的雨滴,犹如流星般急速坠落,直直的,一头猛砸地上。我有点惊慌,眼睛盯着那房子的门,期待着什么。雨依然下着,滴滴嗒嗒,铁皮房顶上响起了阵阵清脆的音乐。

一位黑发女孩从房子里跑了出来,慌慌张张地直奔向那灰色的,衣服乱舞的竹竿。她动作迅速,一下,两下,忙中不乱地收着衣服。我望着她,心渐渐安静下来。女孩的头发沾上了点点雨滴,手上的动作却丝毫不放慢速度。很快,她把最后一件短袖上衣也收到怀里。她急急忙忙地又跑进了房子。

听着她在铁皮房下快乐地向同伴报告着自己动作的利索,我的心被雨打湿,湿了,凉了。“为什么?为什么她忘了我?就这样,任我于风雨中自生自灭呢?”泪,滑落,与雨水混在一起,分不清,辨不明。

雨,下着,越下越大。铁皮房顶上那清脆的声音,开始杂乱无章。不远处的那棵树,绿意盎然的枝干依旧在摆动,洗涮过的叶子仿佛更绿了。我望着自己那越来越皱的,湿漉漉的模样。心中不免凄凉,轻轻地呢喃“那女孩为什么忘了我?”那噪音中的我,渐渐朦胧于水花中,声音在雨中消逝。

雨,一直下。我在雨中忘记了时间!

故事作文篇11

清明将至,当追思故人。每到这个时节,我的母亲就会非常想念我的太姥爷。我的母亲自幼生活在太姥爷身边,跟太姥爷感情最深,也最得太姥爷宠爱,所以太姥爷常常对妈妈讲起他年轻时的故事。

妈妈说,他是当年闯关东的一员,当年山东地少人多,家里人填不饱肚子,于是我的太姥爷便跟随他的哥哥来到了东北一个小乡村。他在东北没有住处,就借钱买下一处破旧的房子,将它修好了,总算是有了家。后来,他进了生产队。

他非常能干,当上了生产队的队长,带着大家一起干活。后来生产队解散了,变成了包产到户,他并不满足于种村里分的那块不大的地,他又到村外去很远的地方去开荒。

开垦荒地后,他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种植粮食,而是种植烟叶这类村里人很少种植的植物。这种植物虽然能卖高价,但却是十分难种的,尤其是采摘以后还要进行晾晒,非常麻烦,这也是村里人不愿意种它的原因。

所以,每到秋天,太姥爷就在地旁边搭个简陋的窝棚,住在里面。白天天刚亮,就去收烟叶、晾烟叶,直到天黑才回到窝棚,简单吃点馒头、咸菜,就伴随着疲惫入睡了。但又不敢睡的太沉,因为还要提防有人来偷晒好的烟叶,所以根本无法睡个好觉。第二天,鸡刚打鸣,就又起床了。我仿佛能想象得出当时的情景:一个晒的黝黑的中年男人,穿着朴素的衣服,在烟叶从中穿行,采摘、晾晒、打捆、装进麻袋,再背回到窝棚……

再后来,农闲的时候,他开始学着人家买卖黄牛,这样赚的钱会更多一些。他经常是步行几百里去偏远的地方买牛,再牵着牛走回来,一走就是好几天。他白天带着牛赶路,夜晚就借宿在老乡家,常常需要翻山越岭,一不小心就会迷路。到家常常是半夜,急急地吃上点饭菜就睡了,因为第二天他要起早把牛拉到集市上卖掉……

母亲的讲述停止了,声音微颤,抽了抽鼻子,补充到:“他只是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农民,但却拥有着劳动人民最美好的品质——勤劳、智慧”。

清明将至,当追思故人!

故事一则作文篇12

从前,有一位善良的青年,名叫“终极花生王”,他住在一望无际的流星海岸旁,每天与沙包海马、旋毛龟以及其它的怪物练功,是一位强壮的青年。

有一天,他到耸立云霄的极恶滩瞭望色彩鲜艳的世界,他觉得时机成熟了,决定出外闯天下。他一个孤孤单单的走着,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宁静安祥的“山中瀑布”,他看到一位女子站在此地,便立即走上前,笑容满面的问:“请问姑娘,你为何一直站在此地?”那女子道:“我叫降雪,我好热……假如你有少见的大冰块,就请给我吧!”终极花生大吃一惊,因为大冰块是百年难有的稀世珍宝,花生王把它视为珍宝,但看到她可怜的模样,就送给她了。降雪有如沙漠中看到一杯水急切的收下了大冰块,并慢慢的消失了。

接着,终极花生王到了无牙机关阵的星云迷宫,他走了进去,眼前出现了魏氏家军,人们流传着魏氏家军的威力,不同凡响,所以花生王也全力以赴,花了九牛二虎,终于打败了魏氏家军,赢得了胜利,后来花生王打开了一扇门,并走了进去,出现了八十等的铜先生与木夫人,而花生王的体力所剩不多,眼看就要输了,突然降雪来助花生一臂之力,他们互助合作、团结一致,但两方仍僵持不下,他们打了三天三夜,最后终于赢了……。

他们回到了流星海岸,申请了结婚,结为夫妻,快乐的活到好老好老。

故事新编之和氏璧作文篇13

“传卞和进殿……”

“传卞和进殿……”

在武士们威严的传唤声中,卞和昂首跨步,捧着一只红色天鹅绒的盒子,他的脸上荡着幸福的微笑,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彩。因为他心里清楚:如果成功,他的后半生将在嫉妒的眼光中度过。

他一只脚缓缓的迈进楚厉王那金碧辉煌大殿的高高的门槛,尽管他已经小心翼翼,但门槛实在太高,他终于被绊了一下。卞和踉跄了几步赶紧双膝跪下,尽管很痛,但所兴盒子未掉。卞和在兴奋的颤抖中打开了盒子――轻轻的掀起里面的红巾。一块亮晶晶的石头躺在哪儿,整个大殿竟随着红巾的掀起变的清凉。卞和发现楚王半眯着的眼睛突然睁开,闪烁着欣喜的光芒,然而只是须臾,那片欣喜已被凌厉的目光代替。楚王闭上了眼睛,缓缓而又深沉的吐出几个字:“召阿四验玉……”

旁边的丞相大吃一惊,别人或许不知道,可他是知道的阿四,不过是楚王收留的一个傻子。大王竟……

验玉结果:这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卞和被砍去左脚。

深夜,丞相入宫:“大王,那玉明明是真的……”

“不错。而且是一块绝世美玉。”

“可大王……那阿四他……”

“唉!寡人问你,楚今国事如何?”

“国力非盛也,又有秦魏之外患。”

“若秦魏欲倾兵以夺此玉,奈何?”

丞相默然。

“一件珍宝的出世将不知会害死多少人啊!”

“那卞和……”

“只能牺牲他自己了。那玉,就留给他吧!”

“大王圣明!”

不久,厉王薨,其子武王即位,得老丞相授意,在卞和第二次献玉时,步他老爹的后尘。砍了卞和另一只脚。

武王死后,文王即位,其时老丞相已死,他也就无法知道卞和献玉的始末。当卞和苦于楚山之下文王使人问之而终得此玉之时,心里还纳闷:明明宝玉一块,为何自己的祖宗每人砍他一只脚?

于是卞和终于为世人所承认,可他不知道也许永远也没有人知道因为这块玉,死了多少人。

故事篇14

每天晚上,灯已经点亮, 这里是小山,那边是森林,爸爸妈妈围坐在火炉旁, 这些是我寂寞的星星,他们坐在家里,唱歌、聊天, 那些是站在河边成群的狮子,别的游戏什么也不玩。 它们吼叫着跑过来争着喝水。

而我,抓起小木枪匍匐前进, 在遥远的地方,我看见人们,黑暗中沿着墙边儿爬行, 躺在帐篷里,把炉火点燃,绕过那森林中的小路, 而我,像个印第安的侦察兵,悄悄藏到沙发的背后。 围着他们的营帐,侦察敌情。

黑夜里,那儿没人能看见我, 这时,我的保姆进来叫我,我在猎人的帐篷里躺着, 我只好跨过人海,又回到家中,照着书上读过的故事玩儿, 上床时还要回头瞅一瞅,直到上床休息的时间。 故事收中我心爱的国土。

故事新编守株待兔篇15

从前有一位农夫,家里很贫穷,所以他每天都要下地干活。

一天,他在地里拿着锄头用力地除草,可是干着干着干累了,就坐在树桩旁休息。突然,有一只野兔飞奔过来,一不小心撞到了枯树桩上,然后抽搐了几下就死了。农夫看见了连忙把兔子捡了起来。看着手中的兔子,农夫心想:今天运气真好,回家有兔肉吃了!他又想,一天撞死一只兔子,两天两只,要是每天撞死一只兔子,以后就不用下地干活了。想着想着它眼前仿佛出现了许多兔子,甚至看着自己正穿着兔毛衣服,在集市上卖兔肉,还赚了很多钱呢!他越想越开心,便不自觉的大笑起来。傍晚,农夫扛着锄头,拎着兔子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路上心情好极了。路旁树上的鸟儿似乎在说:“今天农夫可真幸运!”那花草似乎也在说:“是呀,是呀,农夫的好日子就要来临啦!”

第二天,农夫早早地来到地里,检查了一下农田,便又在枯树桩旁等兔子。他心想:今天的兔子一定又大又肥,昨天是红烧,今天来个清炖的。农夫屏住呼吸,像木头人一样,一动都不敢动,眼睛死死地盯着树桩,耳朵竖起仔细听。小鸟站在枝头没有叫声,小草似乎也不敢动,小树都直直地挺立着。农夫心里窃喜:快来吧!小兔子!可是,一天过去了,农夫没有等来一只兔子,只好失望地扛着锄头回家了。他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今天没有兔子,明天一定有!”秋风“呼呼”地吹着,小鸟也似乎在嘲笑他说:“多笨呐,天下哪有那么多好事!”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农夫干脆不去田里,天天等兔子。周围很多的村民都好心劝他说:“还是好好干活吧,别傻等兔子了!”可是他不听,心想:他们一定是想抢我的兔子,我才不上当。久而久之,大家也不劝他了。他田里的庄稼也都枯死了,家里连最后一粒粮食也没有了。后来农夫终于后悔了,连连叹道:“当初我真不该那么贪心,想天天都有兔子撞死在树桩上,想天天都有兔肉吃。这下可好,兔肉没吃着,田里的庄稼也死了。我可真笨呀!”

故事新编作文篇16

自从上次,小乌鸦的爸爸被凶恶的狼骗了之后,回到家中不久便死了。

时间过得真快呀,小乌鸦已经长大了,而妈妈却老了,她在临终之前对小乌鸦说:“以后,妈妈没了,你自己要好好照顾自己,保护自己,不要像你死去的爸爸那样被骗。”小乌鸦信心十足地对妈妈说:“妈妈,你放心吧,我不会被骗的,每天我都会看看门外有没有坏人。”说完后不久,小乌鸦的妈妈也死了。小乌鸦很是伤心,每天都是泪流满面,还痛苦地说:“爸爸、妈妈你们为什么要丢下我不管呢?为什么?”这话被贼心不死的狼听见了,他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想:这下机会来了,要不,我去把小乌鸦收养了吧,等日后,在我找不到食物的时候,他还可以成为我的美餐呢!好,就这么办吧!狼高兴地来到小乌鸦住的大树下,扯着嗓子大喊到:“乌鸦老弟,你的爸妈都死了,你一个人太孤单,我是来接你到我家去住的,包吃包住,不要你给钱。”小乌鸦听了心动了,飞下树来说:“太好了,狼哥哥谢谢你,咱们走吧!”

小乌鸦就这样,在狼家里住了很久。忽然,有一天,小乌鸦飞出去玩,看见森林里一只小动物都没有了,他感到非常害怕,他飞呀飞,飞到了几十里外的森林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森林里有些小动物被凶恶的狼吃掉的,吓得其他的动物逃的逃,跑的跑。小乌鸦这才恍然大悟,但他又想:狼平时对自己很照顾,我得知恩图报。于是,他又哆哆嗦嗦地回到狼的家,看见狼躺在家里的地上睡大觉,不吃不喝的一连睡了几天几夜。突然,有一天,他醒来了,饥肠辘辘的他对小乌鸦说:“小乌鸦,我饿得不行了,你快出去给我找点东西来吃。”小乌鸦一听,连想都没有想说:“好嘞!”就在小乌鸦转身飞走的那一刹那,勾起了狼的食欲,并起了杀心。等小乌鸦空手而归时,狼扑向了小乌鸦,成了狼嘴里的美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交朋友不要被别人外表所蒙骗,要善于是识别伪装的好心人,只有这样才不会上当受骗。

故事新编作文篇17

在古代,魏晋南北朝时期,梁国有一个贵族姓杨。杨家有一个九岁的小儿子,可是别看他只有九岁,却机智过人,是远近闻名的才子呢!杨氏之子有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眼里透着智慧的光芒,还有着俊俏的五官,可谓才貌双全。他每天都穿着整整齐齐用丝绸做的衣服,让人一看就对他心生喜爱之情。

作为贵族,杨父也与孔子的第二十六代孙——孔君平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们经常互相登门拜访对方来一起作乐。

这天,孔君平想起与杨父很久没见,变想去杨府拜访他。于是他穿好衣服,打扮整齐,便出门去杨府了。他穿过喧闹的大街,来到一家门前立着两头石狮子的门前,叩响了门,杨府的管家给孔君平开了门。“孔老爷,今日来拜访有什么事?”孔君平说:“我与杨父很久没见了,可否让我见见他?”管家说:“真是不巧,孔老爷有事出门了,如果您不着急,可以在府中等他。”孔君平本来想走,忽然想起杨家有个小儿子,名扬四海,便说:“能否请你家小少爷出来招待我?”管家应了声就去了。

孔君平进了屋,听见一阵脚步声,是杨氏子出来了,杨氏子说:“孔老爷请坐。”接着又安排下人给孔君平端水果。水果端来了,有梨、苹果、橙子和杨梅……

杨君平一间见有杨梅,眼珠一转,想“我要逗逗他”。便指着杨梅对杨氏子说:“这是你家的水果?”杨氏子一听,心想“孔老爷可真有趣,我可是堂堂杨氏子,怎么能让他调戏了?”便脱口而出“我可没听说孔雀是你家的鸟啊?”孔君平一听,哈哈大笑,心想这小杨氏子果然名不虚传,我用杨梅的杨姓逗他,他又用孔雀的孔姓回我,真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将来必成大器。吃完水果后又与他谈论学习方面的事,一直到杨父回家。

故事新编作文篇18

从前,魏晋南北朝时,有一个国家,名叫梁国。梁国中有个杨姓贵族。有一年,杨家夫人生了个儿子。别看这杨氏子现在才九岁,但特别聪明,看他的相貌就知道了:白白嫩嫩的皮肤,灵动的大眼睛如星星般忽闪忽闪,有点塌的小鼻子,红润的嘴巴能说会道;身上穿着绣着些许花纹的蓝绸衣,一看那就是有钱人家出身。而且杨父不仅受朝廷器重,还与孔子老人家的二十六代子孙——孔君平相交甚好。

一天,孔君平想起与杨父许久未见,便去杨府拜访。孔君平穿过了熙熙攘攘、车水马龙的大街后,来到了杨府。“咚咚咚”他拉响了杨府的门环。杨府的管家开了门,立刻拜见了孔君平。孔君平问道:“杨大人可在贵府?我与他许久未见,甚是想念,所以前来登门拜访。”管家回答:“可甚是不巧,杨老爷今日有事外出了,您如果有时间,不妨在此等一等?”孔君平本想拒绝,又听到院内传来了郎朗书声,便说:“那我等待便可。哎!对了,把你家少爷叫出来玩吧。”于是管家将杨氏子叫了出来,杨氏子一见孔君平,就恭敬地向他行礼作揖。孔君平一见,果不其然,这杨氏子不愧是远近闻名的神童呀!不一会儿,杨氏子吩咐下人将水果准备好了,种类可多了,有苹果、桃子、葡萄……其中就有杨梅。

孔君平看到杨梅,心生一计,心想到:待我看看这杨氏子到底有多聪明,他便对杨氏子说:“这杨梅甚好,此果是你们家的。”他要看看杨氏子怎样回答,杨氏子听后,心想:我可是杨家的神童,不能让我的名声毁于一旦!于是他回应道:“我也未听说孔雀是您家鸟啊!”孔君平听见他这样回答,便夸道:“妙哉!妙哉!”杨氏子回答:“过奖过奖了,孔老爷。对了,我学习上还有不解之题,还请指教。”“好说好说!”孔君平笑答。这一会儿就在郎朗书声中度过了,直到杨父回来。

故事红珍珠梗概篇19

从前,有一个人以织布为生。

一天,他像往常一样把布卖掉,正回家时碰上了一个穷亲戚,便把卖布的钱给他。

回到家后,妻子和儿子见他两手空空,就大吵大闹。他没办法,只好把大木盆拿去卖,可没人要,则石油一个人体着一条鱼,这个人像与他交换,他同意了。

后来在鱼肚里发现了一颗大大的红珍珠,他便到珠宝商那去卖,珠宝商给他十个金币。

他用这笔钱做起了生意,从此生活得越来越好!

故事高二作文篇20

阳春三月,春雨淅淅沥沥的,似银线一般,从天上飘落下来,如同乳汁一般,灌溉着大地。春风好像暖风机,从脸上轻轻地拂过,舒服极了。同时,万物都因春天的“驾到”,变得生机勃勃了。

春天,我觉得最有情趣的是校园。在小花园的中心——小池塘,它早已“苏醒”过来。变得清澈见底,像一颗绿宝石,水面波光鳞鳞镶嵌在花园里。活沷机灵的鱼儿们在水中快乐地嬉戏:在水草里捉迷藏,在山石那儿“鲤鱼跳龙门”。池塘左边呢,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迎春花抢先秀出了花朵。黄得似金,十分耀眼,不知道春姑娘是怎么调出这迷人的颜色!这里好像有了一座金色瀑布。一旁的牵牛花,穿着紫红色的春装,在吹着萨克斯,为小鸟伴奏。小鸟呢,在树上唱着欢快的歌曲,抑扬顿挫,人听了一定会感到心旷神怡。靠边的梅花也闲不住了,在梅丛那儿放开了一遍粉色的朝霞。这里真像画中的仙境、世外的桃源,整个花园成了花的海洋。老爷爷——梧桐树们也集体团购了绿帽子,迎接春天的“驾到“。

春天,其次是农田有情趣。金色的油菜花在地上铺开了金色的地毯;布谷鸟飞来飞去,唱着歌曲,催人们赶快播种。

春日好,最忆是校园。遥看迎春似飞瀑,梅丛怒放展绚霞。能不忆此处?

春日好,其次忆农田。油菜金黄铺地毯,布谷飞翔催人勤。这就是美丽的春天。

故事高二作文篇21

曾经有这么一群可爱的老师,带领过124这个班级;曾经有这么一群可爱的老师,如上战场一般率领着124每个成员步入高中;曾经有这么一群可爱的老师,每当想起,便热泪盈眶。

那个严谨又充满魅力的数学老师,我可以称您为打不死的“小强”吗?一直隐瞒着病情,一直拖着看病的时间,一直耐心的一遍遍讲题。直到那天你终于发不出声了才去了医院做手术。一个不慎便永久变声,我想你不会习惯吧。可你怎么没个病人该有的样子呢,小孩子一般的闹着脾气,没到一星期便又扯着嘶哑的喉咙来上课。一讲课便收不住口,想把这一生所学的都敲打进我们力不从心的脑袋里。却又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老师,喉咙好了吗?上课前后记得多喝点水润润喉。

那个娇小的语文老师,我能说您像个小学生吗?萧瑟的冬天止不住的寒冷,温暖的春天透不尽的暖意。您一直像一个学生,每个星期一的清晨升国旗时比任何学生都来的认真。认真的注视缓缓上升的红旗,四季如一。笔直的手垂放在大腿两侧,一下子显出刚毅来了。那专注于红旗的眼神像一座雕塑般亘古不变。我学会了专注如一,老师!

那个憨厚可爱的科学老师,我能说你像个正在撒网的渔夫吗?中考前的每个早自修都会来督促我们看书,背诵。其实我是知道的,学校领导每天都忙,一整天都不会有时间好好休息。而你却在百忙中每天抽出一个早自习的时间给我们。正如您说的,这完全不是您的责任和义务,但你却还是这样坚持着陪我们走完中考历程不是吗?老师,辛苦了!多抽点时间放松自己。

那个时尚又潮流的班主任,时常换个发型让人眼前一亮。时常突击检查,打的我们措手不及。就这样一次次被剥夺了美妙的权利。起先是不许在教室内吃零食,后来干脆是不准买零食。有时候真是对他很无奈,却又无可奈何。您陪了我们三年的光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的岁月。各种辛酸和悲伤都是一起挺过来,欢快的日子里每一张笑颜我都清楚的记得。老师,现在安好吗?

虽然我现在高二了,但每当回想起初中便充满了热血。在这叙写124班的故事,中考闭幕后这个想与人分享的故事。祝愿所有即将面临中考的学子们,能够享受这个痛苦并快乐的时光。

故事高二作文篇22

手指缓缓握住略微有些冷的门把手,轻轻旋转……

“汪,汪,汪。”一声声欢快的叫声迎面而来,嘴角不易察觉的飞扬起来。张开双臂,等着带有淡淡洗发水香味的娇小身体向我奔来。抱着怀里一刻不停扭动着身体的虎子,抬头冲屋里正忙着演奏打击乐的身影调皮的喊了一声:“他达仪麻!”

忙碌的身影眼也不抬的回了一句:“麻溜给我进你屋去,别给我捣乱!汉语还没学咋地呢就学‘鸟语’。”话语未落,只见一道黑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扫入了“我的地盘”。还好我有逃生妙决,还在门将掩未掩之时看到了她鼻子上细细渗出的“珍珠”……

再一次握住门把手,它的寒意让我不禁想颤抖……

初入房屋的冷风将我的衣裳打透,让我猛的顿住身体。心理的失落不断扩大,是啊!从现在开始,再也没有温柔的手将我冻僵的双手包裹!再也没有让人发痒难人的小东西给我拥抱了!呵!同样的门,却再也无法打开记忆中温暖的画面。同样的房屋,却包不住内心洪水般泛滥的孤独。

将身体释放在床上,回味着一天的幸福生活,不由得将笑容挂在了脸上……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吻上我的脸庞时,轻松的“打击乐”早已响起,呼唤着要早起的人儿。

傍晚,当最后一片阳光洒向大地时,稳稳如“磐石”的母亲的身影,早已在这人生的路口注视着晚归的人儿。

感觉到脸上冰冷的痕迹,不敢再抱着玩偶,只能紧紧抱者身体在无人的空间,感受着嗜骨的思念。

清晨,再也不会有忙碌悦耳的音乐将我唤起,充满耳边的仅仅是冷涩的东风。

傍晚,再也不会出现坚定不移的磐石在路口等我,取而代之的仅仅是疯狂的冬雪。

如果因为害怕寒冷,就去拒绝温暖。因为害怕悲伤,就去拒绝快乐。因为害怕孤独,酒曲拒绝观爱。那么,我不要,不要!不要!

不在害怕寒冷,因为有她!不在害怕悲伤,因为有爱!不在害怕孤独,因为有家!

——家就在我的心里,而我爱它。

故事高二作文篇23

春姑娘悄悄地来了,她用春风将万物唤醒,田野上、草原上、大街上……处处都是一副生机勃勃。

田野上,小草都从土地里探出头来,好奇地要量着这个世界。各种小虫儿也按耐不住了,纷纷钻出来,上演着各种各样的好剧。现在,我就带你去看看吧!

你瞧,这里小虫儿们正在“比武”呢!只见小虫a使出了“无敌旋风腿”,小虫利用一根又粗又高的草杆躲过这次功击,然后使出“龙凤掌”。小虫a躲闪不及,一下就被打倒在地。

哦,再来看看这边,杂技高手——蜘蛛又在开个人表演会了。只见它娴熟地吐出几根蛛丝,玩起了“倒挂金钩”,不一会儿,它又一个翻身,站到蛛丝上,来了个“走蛛丝”。最后,它拿出了独门绝技——“空中飞人”。它抓起一根蛛丝,两条后腿轻轻一蹬,就从这根树枝“飞”到了另一根树枝上。

怎么样?这些故事一定让你大开眼界了,这样的故事还有许多,这些故事给春天增添了无尽的乐趣!

故事高二作文篇24

“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您稍后再拨……”

听到这,他无力的垂下了手,电话从手中滑落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这是她不辞而别的第八天了,他整日拨打着她的电话,可却总是无人接听。

“若兰,你到底去了哪里?”一滴滴泪水从他的眼中涌出,流淌在他那张苍白的脸颊上,顺着他的脸滴落在地。

回想着以前的种种美好,这使得他的心更痛了,空气仿佛越来越稀薄,让他喘不过气来,但他无能为力,他已经没办法去改变这一切已经发生了的事实,他只能想办法的忘记这一切……

春去秋来,在时间的流动中,一年已经过去了。傍晚,他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家中,家里空荡荡的,没有一点生气。他走进厨房,随便做了点吃的入腹,便躺在沙发上歇息了。

“叮铃铃~”手机响起了清脆的声音。他揉了揉眼,不耐烦的拿起了手机。来电提醒上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他有些疑惑的盯着这个号码看了几眼,便接下了。

“喂,你是谁啊?”他不耐烦的问道。电话那边传来了一个陌生的声音:“你好,请问你是陈海陈先生吗?”“我是,请问有什么事吗?”电话的那头松了一口气,旋即开口说道:“陈先生,我是公安局的刑事科科长,我姓江。很抱歉今天才给你打这个电话,有个很不幸的消息我觉得我有必要告诉你。”

他有些分不清南北,然而紧接着,江科长告诉了他一个天大的噩耗——早在一个月前她就已经去世了。

他只觉得五雷轰顶,连最后江科长挂断了电话都不知道。良久,他慢慢回过神来,但他依旧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他依稀又能看见她的笑容,可如今却在空气中消散得一无所有。就这样,他坐着想了一夜。

第二日,他请假了,他打回电话追问到了她的死因,才知道她是警局派来搜集当地贩毒集团的警探,后来她的身份遭到怀疑,她为了保护他的安全不得不深入狼窝,继续搜集证据。而那个电话,也早就已经被她抛弃了。在不久前,警局终于能够收网了,可谁料到那一群犯罪分子们竟然临死反扑,导致数名警员牺牲,这当中也包括了她。

他买了一张车票,前往了她的故乡,她就是被埋在那里。他想去看看她,因为他怕她一个人孤单……

故事高二作文篇25

成长,就是懂得了许多。

——题记

合上了这本书,脑海里清晰地浮现出了油麻地里的情景:桑桑的鸽子,秃鹤的光头,纸月的书包,秦大奶奶的艾地,细马的羊群,杜小康的自行车,将一轮的笛子……

《草房子》这本书讲述了校长的孩子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中间,桑桑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看完一个故事,我的心里就有着一次强烈的震撼。其中,最打动我的就是秦大奶奶的艾地了。

秦大奶奶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她的房子就在学校的一个角落里,被人们看作一个污点,特别是桑桑的爸爸桑乔,几次强硬秦大奶奶搬家,可这样也没有办法。油麻地的人们便告诉自己的孩子不要理她,可桑桑却不一样,只有他陪秦大奶奶。可一件事却改变了人们对秦大奶奶的看法。一个孩子乔乔掉进了河里,秦大奶奶竟不顾自己将乔乔救了出来,自己却躺在床上半个多月。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用拐杖赶走校园里的鸡鸭,教室的窗户没关好,她就帮忙关。孩子们都渐渐亲近了她。没想到,她就为了把学校里一个淹没在水里的南瓜拾上岸,就不幸掉入水中,永远的离开了油麻地。是什么让她发生了变化,因为油麻地人们的淳朴!

草房子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是饱满现鲜活的。杜小康从最有钱的人家的孩子变成了没钱上学的孩子,但他却没有放弃,衣服还是那么白,还在校园门前摆摊挣钱。还有纸月的多才多艺。油麻地的人都是活在我们身边的人,小孩之间的嫉妒羡慕,大人们之间的淳朴,都是我们身边活生生的例子。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一个做事大方莽撞,不顾后果的孩子。他顽皮淘气,就像每个孩子的小时候一样闹出不少坏事。他看鸽子没家,就把家里用的的碗柜柜子改装成鸽子住的地方。他因为偷看白雀的信而把信扔了,毁了白雀和蒋一轮。还把家里的蚊帐改成渔网,挨了不少的打。最后,桑桑有病了,很快就要离开人世,但他也成长成了一个乖孩子,带妹妹实现以前的承诺带她去城里玩,累倒在城墙上,被爸爸接回家,就在大家因为桑桑的病都绝望的时候,爸爸却找到了一个方法,让温老师按照方法熬药,虽然药很苦,但桑桑却乖乖喝温老师熬的药,最后没有办法治的病却好了,不仅是药的作用,还有桑桑渴望生命的那种劲头在鼓励着他,所以才有生的希望。

油麻地的故事,就是成长的故事。里面的人物都在成长,细马小小年纪就会砍枝卖钱,杜小康也会摆小摊,甚至连校长桑乔也在成长。看了这本书,我也感觉我又懂得了许多,知道真正的友谊不是平时嘻嘻哈哈的在一起玩,也要从朋友身上学到什么,这就是成长。

朦朦胧胧中,我也在成长。

故事作文篇26

凉凉的风,轻轻地吹着。温暖的阳光,撒在风里在空中四处晃荡。不远处的一棵树,绿叶繁茂的枝干微微摆动,那绿叶沾着阳光,在风中流光溢彩。我深深地醉了,陶醉于微微凉风,陶醉于点点阳光,陶醉于那抹抹绿意。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王之涣,果然是见识多。现在的我,立于高高的房顶,稍有肥胖的身体却一点也不碍事。向下俯视,向上仰视,向远眺望,阳光下的一切尽收眼底。回想刚才,女孩帮我刷洗时我还不情不愿的。现在细细一想,刚才也太傻了。

人们常说:“六月的天,孩子的脸。”刚刚还有暖暖的阳光,顷刻之间,天空布满了黑黑的云。“现在不是八月了吗?怎么还是如此。”我不免有点抱怨。

风,不再温柔,仿佛四处逃窜的动物,在地上惊慌地乱撞。树叶,吹动了;沙石,吹起了;衣服,吹落了。我伸出头,俯视着院子里的景。大大的雨点,毫不留情地打在我的身上,本就有点湿的身子,更湿了。颗颗豆大的雨滴,犹如流星般急速坠落,直直的,一头猛砸地上。我有点惊慌,眼睛盯着那房子的门,期待着什么。雨依然下着,滴滴嗒嗒,铁皮房顶上响起了阵阵清脆的音乐。

一位黑发女孩从房子里跑了出来,慌慌张张地直奔向那灰色的,衣服乱舞的竹竿。她动作迅速,一下,两下,忙中不乱地收着衣服。我望着她,心渐渐安静下来。女孩的头发沾上了点点雨滴,手上的动作却丝毫不放慢速度。很快,她把最后一件短袖上衣也收到怀里。她急急忙忙地又跑进了房子。

听着她在铁皮房下快乐地向同伴报告着自己动作的利索,我的心被雨打湿,湿了,凉了。“为什么?为什么她忘了我?就这样,任我于风雨中自生自灭呢?”泪,滑落,与雨水混在一起,分不清,辨不明。

雨,下着,越下越大。铁皮房顶上那清脆的声音,开始杂乱无章。不远处的那棵树,绿意盎然的枝干依旧在摆动,洗涮过的叶子仿佛更绿了。我望着自己那越来越皱的,湿漉漉的模样。心中不免凄凉,轻轻地呢喃“那女孩为什么忘了我?”那噪音中的我,渐渐朦胧于水花中,声音在雨中消逝。

雨,一直下。我在雨中忘记了时间!

故事作文篇27

丑小鸭独自在山后那片翠绿翠绿的草地散步,它边走边笑。因为它知道,自己本是天鹅,早晚有一天,会离开这里,飞向天空。

所以,它看不起它的丑陋的兄弟姐妹们。

它刚刚在百度搜索一下小鸭子的资料,里面是这样说的:

外表特征:羽毛多为浅灰色,扁嘴,脚上有蹼,走路慢慢悠悠,尾巴晃来晃去,叫声嘎嘎嘎嘎。

优点:最适合当烤鸭。

缺点:胸无大志。自从被人类驯养,就不再向往飞翔。

擅长:整天到处乱跑。据说,趋之若鹜四个字就是从它那儿得来的。

看到这里,丑小鸭笑了,笑得前仰后翻。惊动了鸭妈妈,结果挨了一顿暴打。

虽然丑小鸭被妈妈打得有些头晕转向,但是它也没心情生气。臭肥鸭怎知美天鹅之志?再说,世间有几人能了解丑陋的外表之下,藏有一颗无时不刻向往蓝天的心?等着瞧吧,再过俩月,你们都得抬起卑萎的头仰视我了!

然而,时光如水,一眨眼,仨月过去了,丑小鸭不但没变成白天鹅,好象越来越像隔壁的祥林大妈。

它总是逢人就说:看,我快变成白天鹅了,我的羽毛已开始变白了,再过几天我就能飞上蓝天了……

这时候,鸭妈妈当头给它一棒:死丫头,美梦该醒醒了!早跟你说过,你是我的第250个孩子,可你就是不信。

丑小鸭被打得晕头转向,怎么可能呢?我从小就知道长大了自然而然地就会变成天鹅!而且,我一直就是这么坚定地认为的啊!

然而,岁月如歌,一眨眼,三年过去了,丑小鸭终于死心了。它终于可以安心听命地过着那种“整天到处乱跑,只为解决温饱”的安乐生活了。

可是,突然有一天,一只受掉队的白天鹅落在它的身边。它感觉自己的机会的来了,它立刻跪下来心花怒放,媚眼乱抛地求嫁:娶我吧,我会做一个好妻子,好媳妇,好母亲,好管家。只求你娶我!

白天鹅不屑:我就是受了伤,哪怕以后变成残疾,也不会娶一只肥鸭做老婆。

故事作文篇28

没有手机的日子。于是整天都在格外安静的情况下度过。没有短信没有电话,没有莫名其妙的“XXX家具大甩卖……”。于是整天都觉得自己和世界没了关系。

原来手机是这样神奇的存在着。证明自己的价值,证明着自己的存在。证明在某一天的某一个时间,当它响起的时候,自己整备某个人因为不同的原因想起。这样真实的存在感。那些错过的电话和短信呢?

如果回到家的时候,是希望看见屏幕安静的待机画面还是希望看到无数的未接电话和未读短信呢?那一个又会令自己受不了呢?我很矛盾,所以它总是说着“移动全时通提醒您,你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河水般蔓延的悲伤】

悲伤在心底蔓延开来,自己知道要很努力很努力才可以。不能让太多的人再为我担心了。

成河似的心情在小小的心头荡出花来。淡淡的情愫记录着这个夏天最初的记忆。蜜糖让我快乐,但到心底最后上的地方。一直以来我是个好养活难伺候的家伙。打心底里那些包容我的人们。

现在我想你的时间一定很紧,紧到我听不见你的声音,看不到你的面孔。

【错觉】

怀疑与信任,背叛与忠心,获得与遗失……

没有什么比青春更加赤裸裸地残酷。

偶像的世界、孤独的孩子们。

文字游刃、无形却又犀利,所过之处,疼痛如此清晰,爱比死更冷。

青春如酒,成长是甘。

小说之外,故事之外,文字之外,均不是事雕琢娓娓道来,清单如云,宁静如水。

在世界的中心呼喊爱,那么你会听见吗?

青春又有多少种可能性呢?一万种?还是更多些呢?

当把思念写成书,一本一本地堆积,突然明白了,其实自己一个人也可以过来。真正喜欢的,是无法阻止的。即使害怕即使难受,即使不合适,但是绝对没办法放弃。当时光与影子相交映,回忆倒流,心也碎了。多希望时光停留在那年的夏天。

干花可以保存很久,但是那以不再是花了。花只有盛开时,有生命的时候才叫花。而干花是花最美的尸体。逝去的时候,不能追回了。

【思念】

千里雪北风寒

桃花堤半妆面

马嘶鸣车行路

春风吹绿堤岸

君何处做新人

心思念泪沾衣

终不见君身影

陈阿娇最大的悲哀是她爱上了没有心的皇帝,奢望不肯能的爱。

故事新编作文篇29

--猪八戒回高老庄

自从唐僧与其四徒弟孙悟空、沙僧、猪八戒一同取经回来后,八戒迫不及待地直奔高老庄去谒见岳父岳母及其那美若天仙的娘子。其实八戒心里根本不是这样想的,心是想显显自己的地位,他与唐僧一同去取经也有不少的功劳,并且在天庭大饱眼福,享受着荣华富贵、高档的待遇,面上似乎挺孝敬岳父岳母大人的,一从天庭回来就去拜见他们。

岳父岳母大人一听小婿要回来,连忙摆设宴席出门来迎接小婿的到来。可谁知猪八戒刚到,岳父岳母上门前去,他却双手反插,大摇大摆向前走去,弄出一副瞧不起他们的模。让岳父大人在众人面前捡不起脸面。接着,他们设宴待小婿,拿出了山珍海味,家中的极品.岳母夹了一块肥猪肉给八戒,八戒却将它扔到了地上喂狗吃,丈母娘只好怏怏回到坐位上,岳父见此景连忙怪罪老太婆:“老太婆,你也太小看了咱小婿了吧,他在天庭上都吃过人间的极品了,他还瞧得起这猪肉吗?来小婿,丈人给你夹块鳖肉,让你补补身子!”“鳖有什么了不起的,在天庭我都吃过了千年人生果,你这还算啥!”猪八戒仰起头,翘着嘴说到。岳父岳母顿时被这番话给气得哽住,这时猪八戒的娘子心里琢磨着:这猪今个咋回事,整天说东不好西不好,嫌这嫌那,不行今晚我得好好修理修理他,让他给我求饶。

猪八戒真以为全家人都挺佩服他的,索性下午他就讲在天庭过得那段日子,自吹自擂,添油加醋,明明是一堆牛粪,他也把它吹成一块香面包。一个下午他竟喝了十八碗开水,而且满脸乐呵呵,别提有多高兴。老猪吹得晚饭都没吃,他们一边吃一边听老猪打雷,而那猪却讲得津津有味。

一瞬间,天黑了,深夜了,猪八戒与娘子一同进屋。那好色的老猪刚踏进门半步,就一把搂住娘子,可他媳妇一把揪住老猪的耳朵拎至床前,跷着二郎腿说:“你这死猪,今天存心来气死我爹我娘啊,别以为你去了趟西天你就了不起,我告诉你,你还是那头死猪,给我少撒野!”猪八戒想恐吓娘子,说:“别认为你自己相貌不如别人,像你这种在天上我见多了,少来给我这一套!”“好啊!你学会顶嘴了,你口口声声说这个不如天上的,那个不如天上的,那你还回来赶什么,你还待在那儿呀,怎么回来了!”娘子反驳到。猪八戒被娘子骂得鸦雀无声,低着头一声不吭,被骂得心服口服……

故事高二作文篇30

我和她之间常常因为鸡毛蒜皮的事而发生战争,一旦发生战争便让整个教室都不得安宁,全班同学都听得见们争论的声音,于是我和她就成为了死对头。我们常常会在一段时间内发生战争,但多半还是和谐相处,因为我们毕竟是同学,双方发生战争都对自己不利。可是却不是在发生无数次战争,每次的战争我都是元气大伤,算我倒霉吗?遇见这么大一个难对付的同学,可是她却不放过我,偏偏找准了这么一个对手,于是她将魔爪伸向我,开始了她的征服。

有时,她故意找茬,说的话可难听死了,向我挑畔,可我还是能忍,作为男子汉对她们女生宽容一点有何不对呢?当我实在忍无可忍时,也绝不会任她讽刺,我也要拿出一点威风和尊严,便开始语言大战,说得可算是口沫四溅,在旁边的人也躲开了,只见我们在那指手画脚,口里不断传出难听的话,旁人听得可目瞪口呆了。要想结束这场无情的战争,有只叮铃铃的上课铃声,偶尔在上课期间我们也不会说几句,不过为了顾我的形像便不根她斤斤计较。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这样一场战争终于在我们的努力下停止了。

要想这么快结束还是不可能的,她绝不会让我得到一丝清静,每当我精疲力竭时,她又会接着这个机会向我发起攻击,不过我为了这个整个教室的安静,一般我都不理她,没理她,她也不到说话了。一会儿,她那难听的声音才逐渐消逝了,全班同学才深深吸了一口气,都在为这场战争没有发生而感到庆幸。哎,她就是这样的令人担心。每次我都会议论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事?为什么她把战争的矛头指向我?也许是我上辈子欠她的吗?如今她要连本带利的收回去。可她也还有优点,当战争发生后,她便恢复她温柔、淑女的一面,有时和我一起研究难题。我真想像不出为什么在战争时,她就是那么的野蛮,狠。一在的她截然不同,也许是由于战争时她便忘记了自己是女孩。

我和她之间的故事就这样在发生着,不知未来我和她会发生什么事,但我还是期望战争少一点好,因为每次我都是受害者,当然我希望不在我发生不愉快的事。

one day,我会记住这段故事。

故事新编龟兔赛跑篇31

自从乌龟赢了兔子之后,兔子就不再偷懒了,每天都练习跑步,乌龟呢?每天都是得意洋洋。

几天过去了,她们又见面了。兔子说:“我每天都练习跑步,这次比赛我一定能赢你。”乌龟骄傲地说:“比就比,谁怕谁?”于是乌龟和兔子商量好了地方,找来了裁判,走到起跑线。只听裁判刚说完“开始”,兔子两三步就把乌龟甩开了,兔子跑啊,跑啊,突然,一条小河挡住了去路,兔子估计了河的宽度,知道跳不过去,只好在那发愁。乌龟从后面慢慢腾腾地跑过来,看见兔子正在着急,说:“你为什么这么着急?”兔子说:“这里有条和我过不去。”兔子说:“我背你过河吧。”兔子高兴地说:“好呀!”于是乌龟背着兔子过了河,兔子说:“那我背你去终点吧。”乌龟也欣然答应。最后,兔子背着乌龟一起到达了终点。

从此,兔子和乌龟成了好朋友。

老师点评:在你的笔下,老师看到了相亲相爱的兔子和乌龟,虽然是比赛,但结局美满。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故事新编龟兔赛跑篇32

自从乌龟赢了以后,这件事上了“动物新闻社“、动物运动社”、“动物国际社”等新闻媒体,乌龟也成了令人仰慕的大明星。

兔子知道了这件事情,心想:要不是上次我睡着了,早就赢了,现在上电视的可就是我了。于是,兔子向动物村的村民们说:“明日我要再和乌龟比赛跑!”得心服口服。

狐狸秘书听说了这件事,便告诉了乌龟,今天兔子向全村人说:明日还要与你再比赛一次。乌龟顿时慌了,着急的向热锅上的蚂蚁。乌龟和狐狸秘书说:那可怎么办啊?,狐狸秘书说:听说那个兔子很喜欢胡萝卜,多给点胡萝卜它不就行了吗,这样你就能赢得比赛了。乌龟拍了拍脑袋:“对啊!我怎么没想到。“于是乌龟和狐狸秘书第二天早早就来到了兔子家里,派人送了一车又大又长、水嫩嫩的胡萝卜,兔子顿时眼睛一亮,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兔子这才想起来,便急速站起来说道:“你要干什么?”乌龟说:只要你让我赢了这场比赛,这一车胡萝卜全部都给你。“兔子想了想,便答应了乌龟。

比赛开始了,乌龟充满信心地说:这次我肯定又是第一名。“砰”,比赛的枪声响了起来,比赛开始了,兔子故意跑错了方向,让乌龟赢了。只见乌龟慢吞吞地爬着,顿时人们便起了疑心,为什么兔子要反跑呢?难道……正巧猫头鹰警官来到此地,了对乌龟起了疑心,便派人去乌龟家中检查,果然,发现了那一车胡萝卜,车上还写了“送给兔子的胡萝卜。乌龟被发现了,它准备逃跑,但还是被抓住了。乌龟被取消了参赛资格,而且还被定了终生不能参赛。

这个故事,我们明白了:不能为了名声而做出违规的事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故事新编龟兔赛跑篇33

作者:陈一歌

第二届龟兔赛跑又开始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上次兔子输给了乌龟,它很不服气,想和乌龟再比赛一次,乌龟同意了。于是它们开始了第二次龟兔赛跑。

兔子为了比赛努力地练习,并想很多对付乌龟的办法,乌龟也天天练习,跳绳、跑步、跳高,各项都不差。

终于,比赛开始了!只听见枪一响,兔子和乌龟以每秒一百米的速度跑动着,像闪电一样。兔子边跑边暗自偷笑,原来它在草丛里放了许多龟食,等着乌龟来吃呢。果然乌龟一看到龟食,就忍不住流出了口水,大吃特吃起来。等到乌龟吃饱才想起来:“我好像不是来吃大餐的,是来赛跑的。”乌龟立马想爬起来,可它吃太饱了爬不起来。

兔子呢,正暗自得意,突然看见一个很大的麻袋。打开一看,居然全是金子!金子哪来的呢?原来这是乌龟给兔子的诱饵。兔子得意洋洋的自言自语说:“金子全是我的了!”它一刻不停的地捡金子,早已把赛跑的事情忘到了九宵云外了。

最终,它们都没有跑到终点,它们全输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要耍小计谋,害人害已。

故事新编龟兔赛跑篇34

自从上一次赛跑输了后,兔子一直不服气,连一个小小的乌龟都跑得过我,我怎么对得起我那“赛跑之王“的称号呢?不行,我必须再和那死乌龟一决高下!兔子暗暗下了决心。

第二天,句子邀请黑熊叔叔当裁判,并邀请了许多小动物来观看。终于,比赛在下午两点开始了。“砰”枪响过后,句子像离弦的箭一样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就没有了踪影。

火一样的太阳几乎把天都晒红了,乌龟浑身上下都是汗,爬呀爬,终于看到了句子的身影。原来兔子遇到了一条小河,因为它不会游泳,所以一直在河边转悠,不知如何是好。

乌龟来到小河边,看见了兔子,立刻明白了,于是,对它说:“上来吧,我驮你过河。”兔子十分惊讶,它想:我以前那么嘲笑它,它还对我这么好?不管了,上吧。兔子立刻爬上了乌龟的背。

最后乌龟和兔子齐心协力地游到了大树下,黑熊叔叔宣布比赛结果:兔子和乌龟都是第一。因为它们知道“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听到这儿兔子不禁红透了脸。

从此,乌龟和兔子成了降妖除魔朋友。

老师点评:友谊远比争强好胜重要!

故事新编龟兔赛跑篇35

作者:米舒涵

一个晴朗的下午,兔子向乌龟发起挑战书:乌龟,在上一局中我输了,我还要挑战你,今天一决高下!”

乌龟收到了挑战书,来到了比赛场地。比赛开始了,只听一声枪响,兔子就像一根箭似的飞跑了出去,但是兔子并没有注意脚下的石头,“哎哟!我的脚!”兔子的脚扭伤了,乌龟见状赶紧把兔子扶起来,然后急忙问:“兔子,你怎么样了。”“我的脚扭伤了走动不了了!”于是,乌龟扶着兔子一起冲向终点。

路上遇到一个个水灵灵的大萝卜,兔子口水都流了,刚想过去打吃起来时,乌龟提醒了兔子,兔子恍然大悟,这才想起来有比赛。前面是河道,乌龟让兔子踩在龟壳上,它们顺利通过;它们来到一段上坡路,乌龟怎么都爬不上去,兔子将乌龟放在尾巴上,让乌龟抓紧了,兔子一蹦就上去了。这一路,他们你帮我,我帮你,成了好朋友。

前面就是终点了,乌龟和兔子都想让对方冲向终点。这时,裁判员山羊说道:“你们这一路上都很团结,我宣布本次比赛的冠军是兔子和乌龟!”

龟兔赛跑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一定要团结有爱、互帮互助。

故事新编龟兔赛跑篇36

乌龟赢了比赛之后,兔子很想再比一次,所以兔子天天练习跑步,乌龟也在家里想:上次我赢了兔子,它一定会再来找我,因此我要想个万全之策才行。

终于有一天,乌龟对自己的哥哥说:“哥哥,如果兔子来找我比赛跑步,我会告诉你终点在哪,你就躲在终点旁边的草丛里,你看见兔子时,就赶快向终点跑。”乌龟哥哥说:“好的,这事儿包在我身上。”才过了一会儿,兔子就跑到乌龟家门口,大喊道:“乌龟,上次比的不算,我们再比一次。”乌龟慢慢地走到门前,打开门,微笑的说:“好吧!”兔子说:“路线是跑公园一圈,裁判是狮子。”第二天。比赛就要开始了,狮子一声令下,兔子飞似地跑得无影无踪,乌龟只跑了几步就回到了起点,兔子快跑到终点时,却发现乌龟哥哥已经站在了终点,它只好垂头丧气地冲过终点线。

这时狮子宣布:“乌龟赢得了比赛。”兔子心里难过极了,没想到它又一次输了。

老师点评:机智的乌龟在你的笔下活灵活现,人物之间的对话有趣生动,情节设计合理,你真厉害!

故事新编龟兔赛跑篇37

杨国庆

在一个森林里,有许许多多的动物。

在一个中午,太阳火辣辣地照射着大地,兔子在森林里转来转去。这时,兔子看见乌龟在那边休息,兔子一边看着乌龟一边想:上次我和乌龟赛跑,劫因为睡觉输了。这回我绝不睡觉,肯定能赢。

免子这时对乌龟说:“敢不敢再比一场,我绝对不会再输了。”乌龟说:“好,比就比。”别的动物听说它们要赛跑,打算明天去看它们的比赛。

新的一天来了,乌龟和兔子来到了跑道,免子很骄傲,还嘲笑乌龟跑的慢,可乌龟并没有理睬他。兔子如闪电一样冲向前,乌龟还在慢慢地爬。其它动物都嘲笑乌龟,乌龟没有在意,仍是继续向前爬。过了一会,免子看见了满地的萝卜,嘴馋起来,可是兔子想了又想,我吃的话这样会输的,兔子又想了想,回头看一下乌龟在哪,结果连个影子都没看见,就吃起了萝卜。过了很长时间,乌龟看到兔子在吃萝卜,并没有说它,就继续向前爬,乌龟快到终点了,可是兔子还在吃,等兔子吃完了的时候,兔子已经看到乌龟站到了奖台上了,兔子就这样又输了。

兔子啊,做什么事都要认真,一心一意才行啊。

故事新编龟兔赛跑篇38

自从乌龟赢了兔子,兔子后悔不已,觉得自己中途休息很不应该,于是在家苦练了三年。

三年后的一天,兔子向乌龟发起了挑战。兔子说:“乌龟,我要重新挑战你。”乌龟上一次战胜了兔子,在森林里到处吹牛,便不假思索的一口答应下来。

他们把赛道的尽头定在这里最高的一座山顶,途径一条大河、一片果园和一个土坡。还请大象、梅花鹿与小猴子当裁判,邀请许多动物当观众。

到了比赛当天,兔子和乌龟一起站在起跑线上,大象一开枪,兔子便像风一样冲了出去,转眼就消失了。乌龟呢,不紧不慢的往前爬。兔子跑啊跑,看到一条大河,便挺住了脚步,不停的转圈想办法。乌龟爬啊怕的,终于到了河边,看见兔子在河边转圈,心中暗暗高兴,一下子爬进河里游走了。兔子看到乌龟走了,急得抓耳挠腮,跑也不是,跳也不是。这时候乌龟已经爬了很长时间了,终于快到终点线了,心里想着自己肯定能够获胜,就沾沾自喜起来,一不留神,碰到了一块大石头。乌龟头脚一收,却不想一下子从山上滚了下来,之前的努力全部白费。

兔子呢?看到一棵树的枝桠伸向对岸,于是爬上了树,结果一不小心掉入河中,被河水冲向远处。兔子呛了几口水,被一个浪花打上了岸,它才发现,它已经越过果园和土坡,直接冲到了山脚下,兔子抄近路,直接冲了上去,一举夺得冠军。

同学们,我们生活中不能学习乌龟,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我们应该像兔子一样,发现缺点及时改正,做一个诚实谦虚的孩子。

故事新编龟兔赛跑篇39

兔子输了以后很不服气,于是就在家里哇哇大哭,把眼睛给哭红了。

于是,它就去找乌龟说:“乌龟,我们再来第一次,看谁赢?地点:大润发,从一楼到五楼。时间:20__年9月10日,上午8点钟。”乌龟爽快地答应了。到了那天,兔子和乌龟准时到达了地点。

开始比赛了。兔子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而乌龟呢?迈着它坚定的步伐,慢悠悠地走着。

兔子到达五楼时,乌龟已经到了,乌龟说:“咦?你怎么才到呀?我都等了你一个小时了。”兔子问:“你怎么这么快呢?”乌龟答道:“现在的人类科技发达了,发明了电梯,我乘着电梯上来的。你只知道爬楼梯,比赛可不能光靠蛮力,要靠脑子呀!”兔子听完,恍然大悟。

从此,它们天天在一起,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发明了许多非常奇怪的东西,它们俩也成了一辈子的好朋友。

老师点评:你的故事充满了美妙的想象,语言流畅,情节饱满,环环相扣,人物的性格分明,还通过乌龟的语言,巧妙地揭示了道理,不愧为故事大王!

故事新编龟兔赛跑篇40

作者:柳嘉瑞

“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届的跑步比赛,这一届又是谁呢?”马裁判用期待的语气说道,“这一届的比赛选手还是我们的大白兔和乌龟!”此时,比赛选手已经在等候区热身了,大家都热血澎湃的期待着!

“准备!各就各位!……预备!啪!”只听见马裁判一声枪响,兔子和乌龟便以最快的速度冲了出去!兔子心想:上次你走运,这次,你别想再拿第一名!(兔子在比赛前将赛道上放上了可口的美食)。可乌龟早已知道了这件事,它为了不让自己受到美食诱惑,选择从天上走,它还特地从小狐狸发明店为自己量身定制了小飞机。比赛时,它把自己固定好,只听“嗖!”的一声,一下子就飞到了终点旁。

兔子好一会儿才上气不接下气地跑来,这时才发现乌龟早已经到达了终点,兔子难以置信:这怎么可能呢。领奖的时候,马裁判把一等奖给了兔子,乌龟和兔子都连忙问为什么?马裁判说因为乌龟用了小飞机!(有监控看着它们的一举一动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付出努力是没有收获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故事作文篇41

据说,服下此药,能即刻升天成仙。然而,后羿舍不得撇下妻子,只好暂时把不死药交给嫦娥珍藏。嫦娥将药藏进梳妆台的百宝匣里,不料被小人蓬蒙看见了,他想偷吃不死药自己成仙。

三天后,后羿率众徒外出狩猎,心怀鬼胎的蓬蒙假装生病,留了下来。待后羿率众人走后不久,蓬蒙手持宝剑闯入内宅后院,威逼嫦娥交出不死药。嫦娥知道自己不是蓬蒙的对手,危急之时她当机立断,转身打开百宝匣,拿出不死药一口吞了下去。嫦娥吞下药,身子立时飘离地面、冲出窗口,向天上飞去。由于嫦娥牵挂着丈夫,便飞落到离人间最近的月亮上成了仙。

傍晚,后羿回到家,侍女们哭诉了白天发生的事。后羿既惊又怒,抽剑去杀恶徒,蓬蒙早逃走了,后羿气得捶胸顿足,悲痛欲绝,仰望着夜空呼唤爱妻的名字,这时他惊奇地发现,今天的月亮格外皎洁明亮,而且有个晃动的身影酷似嫦娥。他拼命朝月亮追去,可是他追三步,月亮退三步,他退三步,月亮进三步,无论怎样也追不到跟前。

后羿无可奈何,又思念妻子,只好派人到嫦娥喜爱的后花园里,摆上香案,放上她平时最爱吃的蜜食鲜果,遥祭在月宫里眷恋着自己的嫦娥。百姓们闻知嫦娥奔月成仙的消息后,纷纷在月下摆设香案,向善良的嫦娥祈求吉祥平安。

从此,中秋节拜月的风俗在民间传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