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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一轮明月,携一缕清风,品一盏香茗,手执一卷,进入所珍藏的书的境界,去感受人情冷暖。千年的蒹葭散发着清幽的香气,细品淳朴民风;晓风残月道尽分别的惆怅,感受分离天涯的悲情;红楼悲歌叹出了世间绝唱,体会有情无缘的的爱情。
蒹葭苍苍,典不衰
秋更深了,露更重了。河边丛丛的芦苇上缀着点点花絮,好似少年盛开的心事。河边飘出一个身影,白色的裙裾随风飘舞。少年连忙上前,可惜有河水的阻隔。远远望去,女子的青丝在风中任意扭动,这青丝似乎也飘进了少年的心中。水中千年的青荇摇曳着,柔柔地抚摸着少女的脚踝,此时的女子似乎在河水中央。少年痴痴地看着远去的女子,甘愿化成千年的荇菜,在冰冷地河底,静候着女子的到来。
我的眼前渐渐朦胧了,不觉想叹一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于是不舍地合上了这篇故事,拿出另外的珍藏。
晓风残月,更与何人说
晓风习习,蔬柳稀稀。一轮残月挂上树梢。“我这是在哪?”传来一丝无力的蝉鸣。“哦,我和她分别了。这是家乡。”寒蝉声再次响起,志趣相投的两个竟然分离了,我到哪里再去寻找这样的知心好友。分离总是惆怅的,不知在哪里还有可以再相聚。他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残月,不觉感伤。连月亮都感叹我的遭遇变得残缺。寒风阵阵吹来,他久久伫立着,不肯远去,心中思绪万千……
分手总是难免的,毕竟知音难寻,这感伤再次触动了我,让我慨叹友谊的弥足珍贵。
红楼梦断,何处是香丘
大观园中,凄凄草木无声地长着,透出丝丝哀怨。十二女伶的歌声再次响起,透露出繁盛背后的爱恨情仇。林黛玉的“潇湘馆”薛宝钗的“恨无缘”,无时无刻不揪痛宝玉的心。他的反抗,他的斗争到最后却落了个魂断悬崖的悲剧。个人怎能斗得过整个黑暗封建社会,怎么斗得过残酷的剥削制度,和阶级观念?但还是要斗,即使粉身碎骨,也不能屈服。“质本洁来还洁去”,“一抔净土掩风流”向处是香丘。
悲惨的爱情故事使多少人为之流泪伤心,但是至情至爱面前是无论如何不能向邪恶屈服的。这是红楼梦给人的警示,我会好好珍藏这本意味深长的书的。
收藏的东西许有千千万万,但是收藏好书的价值可见一斑。这些诗作、文章我会好好保存下来,作为精神食粮,并从中汲取无限的养分。
珍藏在心里的东西,才叫收藏
——题记
无意中点开手机相册,又看到了那张照片。在五彩缤纷的旅游照或令人垂涎欲滴的美食中,它孤独地屹立着。思绪被勾回了十年前,孩提时代的我牵着爷爷的手,走进了照片上的那幢楼——新雅酒楼。
记不清是多久之前,在我浏览微信时,看到了一篇名叫《记忆中的老常熟》的文章。我点了进去,满是饱经沧桑的老照片,很多都是爷爷奶奶那辈的,“南门坛上浴春池”“青龙巷里老虎灶”,还有至今犹存的老县场,满满的怀旧气息。手指划动间,我看到了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照片。一幢五层的水泥楼房,一楼最为轩敞,破败的广告牌上,是一个老旧却醒目的招牌,上面是四个烫金大字——新雅酒楼。
我整个人都愣住了,童年的一幕幕像过电影似的,在我脑海里飞速地穿梭。连起来了,连起来了!我想起我的童年里还有这样一个地方。我瞪大了眼睛,真的,一切都是记忆中的模样。就连二楼“电脑培训”四个字,也让我想起小时候,还疑惑过那是个什么地方呢!这世间,真是有一种不可言传的奥妙。让这样一个即将沉没在记忆深处的珍贵,再次浮上心头。
那时候,我上幼儿园,春夏秋冬。爷爷总是牵着我的小手,披着朝阳,来到新雅酒楼,在窗口处买上几个馒头,爷孙二人“吭哧吭哧”地吃肉馅馒头。吃完了,爷爷就送我去幼儿园。后来的一天,我和爷爷路过那个曾经每天蹦蹦跳跳进去的报本幼儿园,那里的荒草已有半人高了。还有新雅酒楼对面的邮局,曾经总是屁颠屁颠地跟在外公后面到邮局办事,门口那封信用的浆糊,对我来说是极大的诱惑。踮起脚尖,手扒在柜台上,死死地盯着浆糊,却怎么也够不到。现在回想起来,那样子还真是引人发笑啊。我不由得翘起嘴角。然而,“物换星移几度秋”,县南街改造了,所有的一切都不复存在。那些景色,都被定格在这张照片里,只有回忆,抖落了一身的灰尘,伴我到永远。
我回过神来,那张照片好像正朝我微笑呢。我也笑了,长按,保存。和那些斑斓的照片一样,收藏在手机里,珍藏在心里,出现在梦里。
花开半夏,犹记拿着花环的他。——题记
大清早,翻箱倒柜一阵忙活,我身边摆满了各种小吃,漫画和玩具。我呆坐在地上连连哀叹:“该将我的宝贝们放在哪里,小杨才不会找到。”小杨是我的表弟,一大闹天宫的主。只要他一来我们家,我的宝贝们准遭这主的迫害。
门外一丝骚动,“坏了,坏了”,我一跃而起,飞快将东西一股脑地全塞进了衣柜里。
“嘿,表姐,我来找你玩啦!”幼稚的童声伴着迅猛的敲门声,我的心不由的跳快了几步,我拍拍脸,扯了个自认为很好看的笑容去打开了门。--闹天宫的主,这名号可不是叫着玩的。我刚打开门,一只叫不出名儿的虫子便跳到了我的眼前,我面无表情地拍开这只虫子,单手拽着小杨的耳朵,将他拎了进门。小杨也不恼,只是笑嘻嘻的掏了掏口袋,很快又摸出了一条虫子扔向我,“小杨!”我望着他愤怒大吼起来,小杨只是捂着嘴偷笑,缩起脖子作害怕状,眼珠子骨碌转着,很快眼神就闪向了电视。我看小杨这个样子,无奈地跺了跺脚。
我心念着:眼不见为净!赶忙逃回房间并将门锁起来。带上了耳机,将音量调到了最大,将自己送给了大床,沉浸在音乐的殿堂。这期间,我只是隐隐听见外面乒乒乓乓的声音。多曲毕,我念起了乒乒乓乓的声音,赶忙摘下耳机,开门出去探个究竟。
桌子边的碎片仿佛是滴在地上的泪珠,那是我遗忘的宝贝——瓷娃娃。我生生压下涌上头来的怒火,但转头看见小杨那张幸灾乐祸的嘴脸,我一下子尽情释放燃烧的小宇宙,伸手扯过的耳朵就将他往外拉。“表姐,你别生气啊,不就一丑丑的娃娃嘛。”小杨伸着脖子“火上添油”道。我彻底生气了,打开门就将他丢了出去,大喊道:“这里不欢迎你,滚。”借着门缝,我好像看见小杨受伤的眼神,我不在意地回了房间。过了不久,轻轻的敲门声再次响起,“姐,你,你出来一下。”我余火未销地挑了挑眉,开了门。映入眼的是小杨白里透红的脸庞与一个漂亮的花环。
小杨扭过脖子,将花环塞给我,我禁不住他这害羞的样子,笑了,小杨回过头瞪了我一眼,又转了回去。那样子,别扭极了。我瞧了瞧花环:“原谅你了。”小杨立马抱住我的腿:“哼,我才不要你原谅!”
望着小杨乌黑的发顶,拉着小杨胖乎乎的小手,我打开了收藏宝贝的柜子。
“哇---”
这份童真我将永记心中,这份美好我将铭记心中。
见人所未见,写我所独思——用文字记录初中生活点滴,字里行间都是成长的足迹。
“不要啊。”
无论我如何拒绝,收拾房间这座“大山”还是爬上了我的肩膀。我只能戴上已变得漆黑的手套,慢慢地走进了那灰蒙蒙的房间。
“哎,那是什么?”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一个本不起眼的小木箱也渐渐引起了我的注意。打开那个被灰尘覆盖的木箱,一些并无特别的小石头映入眼幕,我却不知未何地开始数了起来。
“一、二、三……”
那是一个火热的夏日,就连空气中都带着火辣辣的味道。我第一次遇见了他们,他们是一对双胞胎,他们除了名字,就没有任何区别。当时的我尝试许久,意图找出他们的区别,可这却是徒劳。直到分开,我也没有找出他们的不同。渐渐地,我们三个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挚友,我可以放心地向他们倾诉自己的秘密,道出自己的委屈与伤心,共同讨论自己的想法与意见,这便是我们的快乐与回忆。
“八、九、十……”
秋风送爽,瓜果飘香,秋天的风也将夏日的余温送入远方。十岁,不仅是一个年龄,更是一次跨越,从无知的小儿到青春的少年。本就不想被约束的我更不可能按步就班地举办宴会。我和同学相约,去到一个空旷的场地,举办了我的十岁生日。那一天,我们如同没有疲劳般,从艳阳当空的正午,玩到明月当头的夜晚,好不快活。
“十二、十三、十四……”
万物复苏,鸟语花香,春日的暖阳赶走了冬天的寒冷。我们也迎来了一个新的生命,它一身漆黑,连走路都摇摇晃晃,可却特别喜欢人,常常摆动自己的小短腿,紧紧地跟在我的身后,它那满嘴的尖牙,并不像是骇人的武器,反倒像无用的道具,可它却常常自豪地展示自己的尖牙,就像孩子向母亲炫耀自己刚刚更换的新牙般开心。
渐渐的,我也想起来了,这些石头原来是我童年的映照,每一块都有不同的意义,它不仅仅代表了我的童年,还见识了我的成长。
房间也收拾完了,我又将它们放回了它们原本的位置,慢慢地,慢慢地,退了出去。
我最好的收藏,是那几块不起眼的石头;我最好的收藏,也并非是那几块不起眼的石头。
说到收藏,很多人应该都有可能会是一盒星星或是几个贵重的玩具,照片和明信片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我的小收藏呢,并不是那么贵重,也没有耗费我很大的精力,但他们可以说是给我的小学生活添加了许多的光彩和快乐,而我所说的“他们”便是我从教室里捡到的铅笔。
我刚开始有从教室之间铅笔的这种“爱好”是在我上小学后第一次打扫卫生时开始的,要知道,我们班刚上小学那会儿教室可以说得上是脏的出奇,随随便便一扫,那些灰尘、铅笔、橡皮什么的便都出来了,每次一扫便能扫出来一大堆,可能是因为我觉得好好的铅笔扔掉很可惜的缘故,所以每次我都会将自己扫出来的铅笔捡起来,逐渐的,我打扫的时候长了,捡铅笔这个“爱好”便形成了。
在那之后每次我在同学的座位底下看到整个整个的铅笔,便会手痒痒的想捡起来,几乎每天都可以捡到五六根。但说来说去,这都是一个坏毛病,所以时间长了,我妈也就渐渐不乐意了,在那之后,一旦她发现我装铅笔的笔筒里多出了几根既脏又陌生了笔,我便免不了一顿臭骂,所以对捡铅笔如此沉迷的我又心生一计,每次都将偷偷捡来的铅笔用水洗干净,以防被我妈发现后还好交代,但我发现了一个更好的方法,那边是将他们偷偷放进一个盒子里,再藏到我的床底下,于是在那之后我捡来的铅笔便有了一个“家”。
但时间总是不等人的,转眼间我们便进入了三年级,铅笔也不再像是一二年级那样随处可捡的东西了,毕竟大家都用起了摩易擦。但我对捡铅笔这件事情的热情并没有因此消散,反而我的朋友也跟着开始捡了起来,我们甚至还会比赛,谁捡的铅笔多。但这并不算什么,最可笑的是我们还会将捡到的铅笔的盒子带到教室里来给对方炫耀,现在想想可真是丢脸。但这段丢脸的回忆也没有延续多久,上四年级后,我们的这种幼稚的游戏便结束了,同时在我床底下的那个小盒子也装满了。
事到如今我已经毕业了,但我还是会时不时再将那盒子拿出来,扒一扒仅存的一部分铅笔,也算是对自己小学生活的一种回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