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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作文怎么写?下面我们范文网小学作文素材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读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本书《上下五千年》。这本书介绍了中国五千年的史诗,它从盘古开天辟地写到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他是一本集中国发展史、重大历史事件及名人简介为一身的优秀历史读物。这本书中有许多经典的民间传说和精粹的历史故事,记载了许多大名鼎鼎的历史人物,有精忠报国的岳飞,雄才大略的诸葛亮,天下为公的孙中山……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叫《神农尝百草》。它主要讲了神农教会人们耕田种粮食后,看到人们经常因为乱吃东西而得病,甚至丧命,在疾病面前,人类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等死。神农心里很焦急,他决心尝遍所有的草他做了两只大口袋,一直挂在身子的左边,一直挂在右边。他每尝一样东西,觉得可以吃的就放在左边袋子里,觉得能治病的就放在右边的口袋里,将来当药用。
神农的足迹遍布了江河山川,高山峻岭。他尝遍各种花草,认识了许多药草,用它们救了无数人的性命。最后,神农因为尝了“断肠草”而毒发身亡。人们隆重地安葬了神农,尊他为农耕和医药之祖。我被神农舍己救人、助人为乐的精神所折服。
这本书中,还有数不清的英雄豪杰和文人志士。他们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和不计其数的物质文化。我要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西游记,是大家最熟悉的一部影片。但是电视上的和书本上的又是两样不同的东西。电视上的西游记只不过是各各导演照着书本原著上的人物、姓名、灾难,然后再加上自己的一些想象,把这部电影拍的有模有样。
可是,书本上的西游记,没有任何导演的参考,只有吴承恩的思想。书上的孙悟空有几次差点就丢了性命,也有几次连续失败……但是他坚持不懈,一次次克服困难,想办法救出唐僧,取得真经。
“孙悟空乃天地之生,不久成了美猴王,拜菩提为师,学会七十二变,腾云驾雾……后因悟空在众前卖弄,被师赶出,回花果山。到龙王那拿兵器,定海神针被‘借’自此成为悟空的贴身武器。悟空成妖,和牛魔王……结拜为七兄弟。后此大闹天空,前成弼马温,后成齐天大圣。蟠桃会上,悟空因犯天法,被如来压在五形山下。五百年后唐僧收他为徒,开始了九九八十一难,途中又收悟能八戒、悟净沙僧,师徒四人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真经!”
看完这本书,我发现故事中的妖魔鬼怪成精,其实就是变成了人形,归正时又恢复了本相。看书时,我还有一个问题,悟空、悟能、悟净成妖时都很厉害,归正时能量好像一下子就减弱了,都不如以前了?
《西游记》这本书里有惊有险,有悲有欢,值得一看!
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抱着一本书,倚在阴凉的大树下看着书,清爽的凉风迎面而来,静静地看着书,这是我能想到最美好的事。
幼儿园的时候,我还不会读书,我经常会一边趟在床上,一边听着爸爸妈妈给我讲故事。《小蝌蚪找妈妈》《白雪公主》《丑小鸭》。其中,《丑小鸭》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讲的是:丑小鸭出生就是长得很丑,不仅是喂它的女佣经常用脚踢它,连自己的兄弟姐妹也嫌弃它,无论去到哪里都会被排斥,但最终经它的努力,变成了一只漂亮无比的白天鹅,这让我感到丑小鸭不怕困难,坚强乐观的人生态度。
等到长大了,我更多的时候喜欢独自一人去品读中国古代的四大名著,尤其是睡前的这段时间,是最最快乐的。其中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最让我喜欢,而让我最深刻的一个人物是“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也谓是神机妙算。而自从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后,他就协助刘备完成了一番霸业!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抱着一本书去公园,椅在大树下,突然耳边传来高尔基的那句话:读一本好书,等于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一样。是啊,回首一路读书的历程,每读一本书我都有一种与作者面对面交通的感受,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就是其中的一员,开始一段奇妙的世界游历之旅。
读书,不在精,在广!鲁迅先生说过:“读书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这才能酿出蜜来,倘若叮在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狭窄了。”鲁迅先生告诉我们:读书要广!
涉猎多方面的学问可以提供开阔的思想。俄国文学评论家杜勃罗留波夫虽然只活了25岁。可他读书的数量却十分惊人。他13岁的时候,已读过410种书。正是因为他的思想广博,形成了很强的判断、辨别能力,拓展了他的思想。读书要广,因为我们读书并不是为了强迫自己领会某种精神;不是为了磨练什么意志;更不是为了形成固定的思想。而是为了提高能力,陶冶情操,开拓眼界。
涉猎多方面的学问可以打破“按部就班”的常规。谁说搞文学创作只能多读名著?海明威就是博取众家之长来丰富自己的大师。他在进行文学创作期间,都要从音乐甚至绘画作品中吸取艺术营养,尤其注重音乐作品基调的和谐与旋律的搭配。多方面的学习,使他的作品独特而新奇。读书要广,因为广博的知识可以塑造自己独一无二的性格和工作学习的方式;可以构建自己独具风格的展示舞台;可以编织自己独步一时的梦想。历史上这样做的人有很多。
好读书不求甚解的五柳先生陶渊明,床上堆满名著的领袖,学贯古今中外的康熙,读书如饥似渴的散文家宋濂……
这些历史是的伟人!他们无一不是靠自己广博的知识来成就自己的才情和事业,而他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就是从这一本本、一摞摞、一堆堆书中来的,具有丰富知识得多角度思维的人,永远比只有一种知识和思维的人更容易产生联想,和独到的见解。
所以,读书广,才能广泛的得到效益,兼穷并蓄,融会贯通,独具一格!
人们都说鱼离不开水,草木离不开土壤,可我却和书分不开,仿佛融为一体。
一年级开学初,妈妈送了我一本名叫《红楼梦》的书当开学礼物。当时我不知有多兴奋。可由于我太小,看不懂,一直没有看,把它当成了我的“馆藏”。直到四年级时,我才打开这本“馆藏”,细细品读起来。我打开书本,翻到第一章,就被深深吸引住了,久久离不开眼。这第一章讲的是林黛玉进贾府,书中林黛玉弱不禁风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似乎书中的景象就在眼前;而《刘姥姥进大观园》则让人领略了刘姥姥的农家风貌……
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写完作业后便拿起《红楼梦》看了起来。我一页一页地翻着,犹如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看得津津有味,乐在其中。妈妈不知催了多少遍,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本,可我还是意犹未尽。当我上床入睡后,似乎还梦见了《红楼梦》中的情形,不禁泪流满面……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感到快乐!它是我永远的伙伴。
因为读书,我们才学到知识,有了知识才能成为有用的人,才能让祖国更强大。我觉得,读书让生活变得更美好!现在就让我来告诉你们我是怎么爱上读书的吧。
在我四五岁的时候,我其实一点也不喜欢读书。妈妈每次让我读书,我都叫道:“不,我不要读书!”然后,一下子跑回自己的屋里去了。但后来,我的姐姐送我一套书叫《不一样的卡梅拉》,里面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每天都看这套书,然后,我就渐渐地喜欢读书了。
从此以后,只要写完作业,我就坐在书架旁边看书,可是,我想看的书越来越多,就从一个书架变成了两个书架。但是,书还是有些装不下。于是,妈妈就把那些读过的书给放到了一个角落里。再慢慢的,那些书也变得越来越多,都堆成了山。最后,我就成了趴在书堆里看书。
就这样,一直到上学了,我依然很爱读书。我还得了班级里的“小书星”奖呢!
读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以后的我要多读书,让读书把生活变得更美好,让读书带来的知识把祖国变得更强大!
读完《平凡的世界》后,我才真正懂得了生活的真谛,知道了这本书为何能改变中国千万青年的命运,它为何鼓舞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他向我真正地打开了与另一个世界沟通的大门。
读完这本书后,才发现原来一个人最难战胜的永远还是自己,但有时,克服自己内心的自卑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为成功而拼搏的路上,有自卑相伴有时并不会感到失落与恐惧,只要正确地去面对他,勇敢地去直视他,转化为自身坚强的动力,那么自卑过后必然就会坐拥胜利,自卑过后,也有凯旋的歌儿。
书中虽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但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孙少平,他真正体现了书本的名称,他很平凡,只是一个受过高中教育的普通工人,但他一生的成长经历,却反应了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的生活现状,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和信心,但往往又对生活感到无奈。他通过自学达到了大学生的水平,但他永远也只是一个工人,无法改变现状。作者赋予了他许多别人梦寐以求的优点,让他既脚踏实地活在现实中,又可以跳出现实,展开宏伟的想象。他家境穷困,但他没有让自己的理想消失。要知道,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意志消亡,尽管他在逆境之中有时也表现出了自卑和懦弱,但他并没有退缩,那种努力战胜自我,在想要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的坚强让我由衷得感到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精神。
作者在这部小说中都是写生活中平凡的小人物,他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作者从小处着眼,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出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正是通过对这些平凡人物的描写,反映出人性的善良,丑与恶。人性的醒悟就是要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但我们又从故事中看出人们的不平凡。比如孙少平,他仅管吃穿破旧,但他怀着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他有男子汉的气魄和铮铮铁骨,他可以卷缩在破旧的被窝里,就着昏暗的光线读书而且乐在其中,他可以前一秒是工人,换一身衣服下一秒就变成了文雅的书生,和田晓霞谈论高雅的文学。
《平凡的世界》让我认识到,在平凡中也会有伟大的存在!
“我读书,我快乐”似乎已成为我的口头禅,我就是这样一个我读书,所以我快乐的人。
母亲是个爱读书的人,从小受母亲的熏陶,自己对读书也有种说不出的兴趣,每当自己捧着那一本本散发着油墨香味的书,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或许是天性使然,每当看到一本好书,总忍不住去翻开,细细品味……
看着书上的文字,自己也像融入书中,经历了无数次生离死别与悲欢离合,同时情绪也不自觉的为书中的情节所左右,当好人受伤时,会感到担心,而当坏人死了,欢喜却是跃然心头。
最爱小四的文字,文章中流露出淡淡的忧伤,如此符合少年的心境,薄薄的一本《幻城》讲述的故事如此简单,可整本书书却流露出一种手足之情,兄弟之义,是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也爱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明白在人生的长途跋涉中没有哪个人的道路是笔直的。在面对挫折和失意时,我们明智的选择是坚强起来,从失意的泥潭中自己顽强起来,镜子般的湖面不可能永远平静,风雨来临的时候,总会掀起波澜。人生的旅途不可能一帆风顺,挫折和艰难经常会与我们并肩而行,当困难和不幸来临时,得勇敢的选择坚强。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明白,而正是在明白事理中,心中的疙瘩解开了,变得越来越快乐,越来越舒畅。
我读书,所以我快乐。
今天,我看了《聪明的小公鸡》这个故事。故事是这样的:一只小公鸡正在玩,突然,从他身后窜出一只大野猫,张嘴就要吃它,小公鸡急中生智,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大野猫上了当,小公鸡逃走了。我想:“大野猫好笨哪!小公鸡好聪明哪!小公鸡爱动脑筋,脑子越用越灵活,能很快想出好办法来逃生”。我要学习小公鸡!大野猫不愿动脑筋,脑子老不用可就便废了,我才不学习大野猫呢!今后,我要多动脑筋,多读书,用丛书中学到的知识来克服各种困难!充实丰富自己,多长本领,长大后用所学的知识,开动脑筋,为社会多做贡献。
如今,我们的国家正在像预想的那样向前向好发展,而这背后经历的风风雨雨,又有多少人真正了解?
一本书,详细记录了中国的一段历史,是国人的血泪史,值得每个人去了解的笔记。《红星照耀中国》谱写了红军的真实情况。它的作者是美国的埃德加.斯诺。他真实记录了在中国的所见所闻,并写成了这本书。
曾经,中译本用了《西行漫记》作为书名,以便掩护。因为这在当时是国民党禁止的。书的前几页写了探寻红色中国,提出了一些未获解答的问题。因为作者也是一名记者,所以他带着问题就乘上了去西安的慢车。
书中讲述了毛泽东等领导人壮大红军,统一中国的故事。本书出版后,风行各国。作者说到:“从字面上讲起来,这一本书是我写的,这是真的。可是从最实际主义的意义来讲,这些故事却是中国革命青年们所创造,所写下的。这些革命青年们使本书所描写的故事活着。所以这一本书如果是一种正确的记录和解释,那就因为这是他们的书。”
《红星照耀中国》特指共产党反帝反封建的社会革命。列宁说过:“一般历史特别是革命的历史,总比最优秀的政党,最先进阶级的最觉悟的先锋队所想象的更富有内容,更多种多样,更生动活泼,更巧妙。”
作者解放后三次来到中国,收到毛主席和周总理的亲切会见。他是那么热爱中国,他为中国的发展创造了一笔宝贵的财富。《红星照耀中国》,就是他为中国人民留下的精彩篇章。当我读到,“他躺在病床上,用尽全身力量,说了一句‘我爱中国’”的时候,我热泪盈眶。 我想到在《开学第一课》里,那个致力研究中国汉字45年的美国理查德,为了研究汉字,他做了一万五千张卡片,八年时间花了三十万美金。巴基斯坦“汉语之母”米斯巴教授,还有很多致力研究传播中国文化的外国人,我们真该向他们致敬!
外国人如此热爱中国文化,我们作为中国人,又有什么借口不爱她?
愿我们跟斯诺一起,重读红色经典!
最近几天我读了台湾女作家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看完以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作者对童年的怀念,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刚拿起这本书,我只看了一章,就被作者所表达的童年的快乐的感受深深熏染了,对这本书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这是一本作者从不懂事到长大后的成长史,语言中透着淡淡的悲伤,童年遇到的那些人和事,在记忆的脑海里逐渐褪去颜色,却怎么也忘不掉。
这本书分为四章,讲述了四件不同的故事,每一件故事都会让我明白一个深刻的道理。大人们眼中的疯子,可在作者小时候的眼中却是那么的纯真,大人们的心灵已被世俗蒙上了一层灰尘,用孩子的眼光看这个世界,会发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着阳光,作者小时候善良,妈妈给自己买的糖果,作者却悄悄留着给自己的好朋友,是啊!“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的童年都是这样的纯真无邪,童年的每一个时刻都是快乐的,心中装不下什么,却稍纵即逝,童年一去不复返,再也回不来了!
人世间所有的人并不是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充满邪恶或充满善良,这一切在作者小时候的眼里却都是一个样,作者小时候不知道海长什么样,课文上说太阳是从海面升起来的,作者却认为太阳是从天空升起来的。作者分不清海和天,也分不清好人和坏人。一个为了供弟弟上学而去偷别人家东西的坏人,和作者许下承诺,等作者长大了,一起去看海。作者和坏人交朋友,和坏人谈心,是坏人唯一一个朋友,因为作者还小,坏人将自己所有的事都告诉作者。当坏人被警察抓住的时候,作者双眼还噙着泪水,不愿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孩子们头上的那片天空是很蓝很蓝的,纯净的赏心悦目,童年就是这样,失去一个人就会伤心,我们的思想和心灵都是纯粹的,有很多事情我们都搞不懂,所以童年都是快乐的。
“等你长大了,我们看海去。”坏人说。
“英子,你长大了可不能惹妈妈生气了。”兰姨娘说。
“英子,你长大了,可不能和弟弟吵架了。”宋妈临走时说。
当童年熟悉的那些人都渐渐离开时,我们才渐渐的长大,随着时光的飞逝,等我们再想起时,一定会深深的怀念和感激,因为他们教会了我们成长一些必要的道理,是我们生命的一次转折点。
童年一去不复返,即使长大后,我们也不会忘记童年的岁月和时光,让童年永远在我们脑海里永存,记住这段美好的时光,成为我们前进道路上的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吧!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古往今来,读书的好处为人们所重视,有人“学而优则仕”,有人“满腹经纶”走上“传道授业解惑也”的道路……但是,从长远的角度看,笔者认为读书的好处在于增加了我们做事的成功率,改善了生活的质量。
三国时期的大将吕蒙,行伍出身,不重视文化的学习,行文时,常常要他人捉刀。经过主君孙权的劝导,吕蒙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从此手不释卷,成为了一代儒将,连东吴的智囊鲁肃都对他“刮目相待”。后来的事实证明,荆州之战的胜利,擒获“武圣”关羽,离不开吕蒙的“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而他的韬略离不开平时的读书。由此可见,一个人行事的成功率高低,与他的对读书,对知识的重视程度是密切相关的。
的物理学家牛顿曾近说过,“如果我比别人看得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上”,鲜花和掌声面前,一代伟人没有迷失方向,自始至终对读书保持着热枕。牛顿的话语告诉我们,渊博的知识能让我们站在更高、更理性的角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少走弯路。
读书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依然不乏对读书,对知识缺乏认知的人,《今日说法》中我们反复看到农民工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最终讨薪无果;屠户不知道往牛肉里掺“巴西疯牛肉”是犯法的;某父母坚持“棍棒底下出孝子”,结果伤害了孩子的身心,也将自己送进了班房……对书本,对知识的零解读让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当他们奔波在讨薪的路上,当他们面对高墙电网时,幸福,从何谈起?高质量的生活,从何谈起?
读书,让我们体会到“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艰辛;读书,让我们感知到“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的无奈;读书,让我们感悟到“为报倾城随太守,西北望射天狼”的豪情壮志。
读书的好处在于提高了生活的质量,它填补了我们人生中的空白,让我们不至于在大好的年华里无所事事,从书本中,我们学会提炼出有用的信息,汲取成长所需的营养。所以,我们要认真读书,充分认识到读书对改善生活的重要意义,只有这样,才是一种负责任的生活态度。
《女生日记》是著名作家杨红樱一部以日记形式写成的一部校园小说。《女生日记》充分地把女孩子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的矛盾心理刻画的入目三分,也充分展示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与烦恼。
马加的爸爸、妈妈带着还没未满一岁的弟弟坐着轿车出去游玩。中途,轿车发生了故障,马加的爸爸、妈妈都受伤了,只有未满一岁的弟弟没事。家里的亲戚都去照顾两个受伤的大人,照顾弟弟的任务就交给了马加。冬阳知道了这个消息后二话没说,叫上要好的.同学去帮忙,还放弃了跟爸爸、妈妈一起去海南的机会。读到这里时,我脑里不禁冒出这样一个念头来“如果我是冬阳,我也会像冬天的阳光那样去温暖需要帮助的人。
冬阳最好的朋友梅小雅家里很穷,但是经过她的帮助做起了小百货生意,冉冬阳还经常帮他们家送货,和梅小雅一起体验艰辛。还有莫欣儿的父母离婚了,冬阳去安慰她不再伤心,让她体会到友情也珍贵,不比亲情差!
没错正是因为冉冬阳的这种乐于助人的善良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把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我认为冬阳是我们新时代的榜样,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帮老师和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和同学们友好相处。
,是人类的好朋友,带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我增长了许多见识。我非常爱读书,因为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是这句话一直鼓励着我坚持不懈的读书。
我非常爱读书,只要一有空我就会读书。书就像我的朋友一直陪伴着我,不论在哪里我都会带一本书。在学校里,除了正常上课,偶尔出去踢足球,绝大部分时间都在读书。晚上回到家,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收拾完书包,马上就拿起书如饥如渴的读起来,直到妈妈叫我吃饭我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书房,真有点手不释卷的感觉。吃完了饭,我就马上跑进书房,继续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我的阅读兴趣也很广泛。读过诗歌类的书,如古文、宋词等,从中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让我受益匪浅;我还酷爱读名著,象《水浒传》《三国演义》等。这些书对我帮助很大,使我更深刻的了解历史,还增加了我的词汇量,与人交流和写作可以引用。
我爱读书是因为我有一套自己的读书方法。打开书,先找一篇自己喜欢的,认真多读两遍,仔细品味一番,再读其他部分,仔细把整本书读一遍,结合自己了解的知识概括一下,并列个单子,把重点内容记下来。这就是我的读书方法,你喜欢吗?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鼓舞着我在读书的道路上不断进步!
《小鹿斑比》是一篇动物故事。
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字叫做斑比的小鹿,从小到大的生活。斑比出生在一个大森林里,在妈妈的陪伴下度过了快乐又平静童年。直到有一天“他”的来临,打破了斑比平静的生活。使斑比明白了,生活不是每天都平静的。就在斑比痛苦时,斑比碰到了鹿王。鹿王教会斑比在痛苦中生存。最后斑比成为了新一代鹿王。
我读了《培根随笔》一书,让我的议论文水准又上升了一个层次。
我最喜欢的是第十九章《论狡猾》,因为里面说的那些我的身边都有,让我明白议论文需要语言真实。"如果一个人想要破坏一件事,而且生怕它被别人巧妙地提出而得到圆满解决的话,那么最好是装自己也希望它成功,并且有自己亲自提出来,()只不过提的方式是为了引起人们的反感,以达到相反的效果"议论文的语言不一定要多华丽,但要恰到好处,给别人感同身受的感觉。
第二十三章《论貌似聪明》中说"有的人说起话来很神秘,遮遮掩掩,欲言又止,不肯把他那些货色痛快抖搂出来,除非是在暗处,似乎想永远把它藏起来。他们用这种方法谈论自己并不太明白的事情,人家还以为他们心里有数,就是嘴上说的不太明白"没错,头脑空空者为了扮成聪明人比任何一个破落户为了撑门面玩出的花样还要多。貌似聪明的人也许能骗取别人的好感,但是论起做事来,即使是一个有点荒诞不经的人也不假正经的人要强。
《培根随笔》中有很多篇章涉及到人性的思考。作者认为,人的本性是善良的,并且全书的开篇就是《论真理》,探讨人们如何对待真理,如何追求真理;另外书中的美学思想也非常深刻,尽管作者并不是一位美学专家,但是后世的美学书籍常常引用培根关于美学的有关论述。有了对于人性真善美的讴歌,作者的教育思想也十分先进,作者认为教育的真谛就在于怎样让人们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
《培根随笔》是一本非常值得读的书。
我特别喜欢看书,一但迷上了一本书,就爱不释手。让我记忆犹新的“偷书”事件仿佛还在我眼前呈现。
通常,每天晚上我都会有十分钟时间。但是有一次,由于我的作业动作太慢了,时间不够,妈妈就坚决不允许我看书。
“立刻去睡觉。”妈妈大声说道。“哦……”我拖腔带调地回答着。我灵机一动,想顺手把书带进厕所里看。不料,一切都逃不过妈妈的火眼金金。她生气地大叫:“把书放回原处,说不能看就是不能看!”我撅起嘴,皱着眉头,极不情愿地把书放回房间。
我几乎在开始的一刹那就结束了刷牙、洗脸,想尽可能争取看书的时间。“妈妈,一分钟也是时间嘛!一秒钟、一毫秒也是嘛!给我看一下嘛,就一下下嘛。”我撒娇道。
“不可以,你要看就快点做完作业看。”妈妈河东狮吼起来。我见情况不妙就只能乖乖地说道:“知道了。”可是我的心还在为此打抱不平。
等半夜爸爸妈妈都睡着时,我趁机溜出来。在漆黑不见五指的屋中,慢慢摸索着我要的那本书。哈!找到了。我小心翼翼地打开门,但是还是发出了一点声音。只见妈妈在床上翻了个身。那时我内心颤抖了一下,完了!我该怎么办?我屏住呼吸。可在这心惊胆战的时刻,妈妈的呼噜声变大了。啊!我无声地呼了一口气,拍拍胸脯,一溜烟的跑进客厅,拿出手电筒看了起来。
看到激动处,我几乎忘了自己是“偷来的”快乐,情不自禁的发出了感叹声。一直看到凌晨2点才放下了手中的书,蹑手蹑脚地溜进房间,悄悄钻进被窝睡觉。
偷书很成功,可第二天就惨了,因为上课不在状态,老师打电话给妈妈了。哎!我又吃“竹笋炒肉”了,但是我无怨无悔。
有人吸毒吸上瘾,我却是看书看上了瘾。只要我一看起书来,有一大桌子美味佳肴鼻子,我正眼也不瞧一下。上小学后,我对书的热爱更是只增不减。
我方圆十里书店的常客,除非火星撞地球,打死不去。二年级时,破天荒的,姐带我去了书店。哇!才成堆成堆“金子”!我“啃”你们来啦!我抽出大部头,像三个月没吃饭扑向面包,贪婪的读着。故事中的情景像放电影在脑海里飞速播放。
姐拉拉我说,该回去了,我最惊险的部分,舍放下,便装着旁若,又看起书来。
不久,我就啃整本书,意犹未尽地伸了个懒腰,去找姐姐。“嘿!”我跳到戴眼镜的面前,唉,!又!我把书店翻了个遍。“姐是我了?”我倒吸一口凉气,心跳都要裂开了。“别急!姐等会会来接我,冷静!”我按捺住紧张的心跳。钟了,书店只出不进,店员的眉毛也拧在了,眼中折射出了不耐烦,能逃出“地雷区”。
我向人打听一街走,厌恶地了步子。,下了“雨”,眉慈目善的了我。我走到马路边,路上车来车往,我刚踏出一步,一辆车俯冲,我又缩回了脚。我转头见一妇女正要,贴身边,终于了。七拐八拐,我才回了家,,我骨头都松散了。
书是我精神上的滋补,是净化的汤药。在读高尚的书时,你也会变高尚。
你对书上过瘾吗?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玛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第一部(其它两部分别为《在人间》《我的大学》)。它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童年》刻画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比如,勇敢正直的阿廖沙,善良乐观的外祖母,自私残暴的外祖父,贪婪恶毒的舅舅们以及快乐的“小茨冈”和执着的“好事情”。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的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
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疯狂地虐待自己的妻子。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和光明。这就是以外祖母为代表的另外一些人,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另外,还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过阿廖沙以力量和支持,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作为一部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的是作家一段沉重的童年往事。对于他所经历过并在心中留下过伤痛记忆的人和事,那些“铅一般沉重的丑事”,作家在叙述的时候,心情不可能是轻松的,因此这部小说的基调在整体上显得严肃、低沉。但另一方面,小说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的,这样就给一幕幕悲剧场景蒙上了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读起来令人悲哀但又不过于沉重,使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在悲剧的氛围中感受到人们战胜悲剧命运的巨大力量。
阳光下,我捧着《大林和小林》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书里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
这本书讲述的是大林和小林这对亲兄弟在父亲去世后出门打工挣钱,不料第一天就差点成为一只极其可怕的怪物的口中美食。幸亏两人各自分开跑,才得以摆脱了怪物,可是两兄弟也因此分离了,于是就有了两种不同的人生。
小林的遭遇非常坎坷,却凭借着自己顽强的意志力克服困难,努力工作,最终成为了一名火车司机。大林在狐狸“包包”的帮助下成为了大富翁的儿子,从此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后来为了钱财留在了富翁岛上,给活活饿死了。
本来是生活在同一个环境中的两个人,分开后,随着生活环境的不同,也会变成不一样的两种人。书中的大林虽然生活富裕,但他内心却无比空虚,生活得毫无意义。而小林就不同了,他虽然很穷,但他心存善念、乐于助人,最后成为了一个勇敢坚强的人。
金钱不是万能的,拥有了金钱并不等于拥有了生命、健康和幸福。因为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有许多东西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我们既不能一味谋取钱财,更不能总依靠其他人的赠与来获取满足感。我们应当勤奋学习,用自己的实力来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它是一篇美文,行云流水的音律,跌宕平仄的韵脚,朗之吟之,如痴如醉!
它是一页独景,绵延如云的油菜花,漫天飞舞的蒲公英,欣之赏之,流连忘返!
它一身珠光宝气,晶莹剔透,瑞光四射,抚之玩之,如梦如幻!
它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满腹经纶,博古通今,读之品之,沉醉其中!
它——就是书!
在书中,我感叹着林黛玉“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凄凉;体会着薛宝钗“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雪无痕”的惆怅;品味着晴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感伤。
在书中,我喟叹着周瑜“苍天既已生公瑾,尘世何须出孔明”的万般无奈,折服于诸葛亮“三分割据纡筹策,万古云霄一羽毛”的雄才伟略,敬仰着关云长“桃园一日兄和弟,俎豆千秋帝与王”的义薄云天。当然,我更喜欢的是孙悟空的刁钻伶俐,灰姑娘的美丽善良,白雪公主的温婉可人,马小跳的淘气顽皮,彼得潘的机智勇敢,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等等。一个个生动鲜活的形象,一段段美丽动人的故事伴随我度过快乐的童年,欢声笑语布满内心的每一个角落。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网络充斥了我们生活的每一方面,网络小说蜂拥而至,只要轻点鼠标,几秒钟,你喜欢的书就会出现在屏幕上,但我至今仍宁愿沉浸于那种手不释卷的感觉带给我的快乐,冰凉的电脑屏幕哪能让人体会到“窗竹影摇书案上,野泉声如砚池中”的意境。更不会有“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的温馨。还有,读书的乐趣不仅仅在于手不释卷、让自己沉浸其中的那一刻,还在于流连于书店里排排书架之间,手抚崭新书籍,鼻嗅淡淡墨香,体会那心旷神怡的寻觅乐趣,和发现一本好书时的刹那惊喜。我庆幸我生于一个爱书家庭,父母都酷爱读书。书房,卧室,甚至餐厅,都是书的天下。周末,关掉电视、电脑和音响,一家人捧着各自喜欢的书,或坐在沙发上,或坐在书桌旁,或倚在摇椅中,细细品味书中的点滴。这时,读书的乐趣荡漾在每个人的心田,哗哗的翻书声是此刻最美妙的天籁。记得春节前一天,当我在书店选好一摞我钟爱的书,准备让爸爸付钱,略略一算价钱,竟然有二百多元,心里有些打鼓。本想放回去几本,但是挑来挑去,哪一本都舍不得。踌躇之间,老爸走过来,一眼就看出了我的心思。我不好意思地说道:“奚童悄向舆夫语,莫典春衣又买书。老爸,今年的压岁钱我不要了!”老爸风趣地说:“卖却屋边三亩地,添成窗下一床书。老爸的书下个月再买吧!”说完,老爸转身把已经选好的书放回了书架。回去的路上,我抱着心仪的书,些许感动,些许内疚,些许兴奋,五味杂陈中,我仿佛又明白了一些道理。
是啊,农民的财富是五谷丰登,老师的财富是桃李满园,医生的财富是救死扶伤,园丁的财富是百花齐放,而我的财富不正是这本本书籍吗?
它是一席盛装,闪耀夺目,雍容华贵,仰之慕之,心旷神怡!
它是一汪清水,千丈见底,直视无碍,凝之视之,五光十色!
它是一折手扇,抑扬顿挫,曲曲折折,挥之舞之,意味深长!
它是一生财富,日积月累,积少成多,阅之览之,日新月异!
它——就是书。我读书,我快乐,我成长!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其实说的是读书的益处。
翻开一本历史书,能让我们看到历史的一幕幕:纣王残暴,天下恶之;武王伐纣,天下庆之;桃源三结义,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开元盛世,唐宋风骚……这些历史无不使人感慨,或喜或忧,从中感悟到文明的进步,生活的安康,乐就在其中。
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这些都是中华古典文化的精华。“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表现了李白浪漫情怀。“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杜甫忧国忧民思想的再现。“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抒写的是号称“小李杜”之一的李商隐的朦胧情怀……这些无不陶冶着我们的情操,激发着我们的志趣。其中之乐,耐人寻味。
翻开一本散文集,其优美词句,深远意境常常使我爱不释手。我既感慨自己文采的平庸,又羡慕别人的才华横溢;既希望永远能沉醉在这优美的词藻中,又幻想离开它来创造自己的风格。这必然又让我乐在其中。
不愉快感到郁闷时,躲开现实,钻进书堆,在《孙子兵法》中寻找为人处事的道理,在《三十六计》中寻找攻克难关的妙计。陶醉在“西游”的神话世界之内,沉醉在“红楼”的爱恨情仇之中。再回到现实,一切霍然开朗,一切得心应手,一切游刃有余,一切乐在其中。
书教我们处世,教我们不怕困难,教我们快乐,一切文章精华浓缩其中。
还有一本书,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读,那就是人生。它有喜有悲,但更多的是喜,我们应该从中得到快乐,而不是悲伤。
快乐其实并不是一件难事,只要你爱书,那么快乐就在书中,你就会说乐在书中,就会拥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那种疑惑,那份惊喜,那份快乐。
还记得刚刚看到《昆虫记》这本书时,看到封面上“昆虫”两个字时,不禁兴趣大失,这比起《海底两万里》、《鲁滨逊漂流记》的刺激探险,比起《童年》、《简爱》一个个令人回味的故事,似乎看起来平淡无奇。
我拿起这本书,渐渐地被这本书的内容给吸引起来,作者用他轻松诙谐、细腻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一个又一个可爱的昆虫:为快乐而高声放歌的蝉,不知动脑筋的建筑家黄蜂,可怕、恐怖而又对自己儿女慈祥至极的迷宫蛛,还有被“篡夺”了名声的绿色蝈蝈等等,一个个看起来微不足道的昆虫被作者描述成了一个个感情丰富、聪明智慧、栩栩如生的小生灵。特别是当我读到蟋蟀这个故事的时候,它在地下等待了一年,当钻出土地时只能活一个星期,却仍然放声高歌,蟋蟀那珍惜自己、活出自己的精神让我感动。而作者说到:他们不仅为大自然的美好而高歌,更是在为自己的生命复苏而歌唱,这句话久久刻在我的心里。
我想这就是对大自然的热爱!
还记得我小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趴在草丛上看蚂蚁,当那暗红色的小东西钻过密密麻麻的草丛,总喜欢把手按在它的前面,等它爬上这肉乎乎的大柱子,在把手抬起来,蚂蚁就只能在我手上漫无目的的乱跑了,看着它们细细的脚快速来回的交织,那焦急的样子,总让我忍不住笑起来。我当时是那么的痴迷于这种游戏,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接触的东西越来越多,我也渐渐的失去了兴趣。而法布尔从小就对大自然的充满好奇与热爱,并一直延续和坚持着这份热爱,才会让他写出如此真实,文学和科学融为一体的《昆虫记》。
在生活中,我们都应该像法布尔一样,对自己的目标多一份热爱,多一份执着,多一份坚持,多一份努力,你也将到达胜利的彼岸!
昆虫记是一篇科普读物,作者法布尔。这篇文章是他通过观察和细心的构思写出的科普巨著。
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
《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一天清晨,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昆虫是我们的朋友,所以为了他们,请不要去伤害昆虫!
近期,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
法国作家雨果评价这本书是“昆虫的史诗”,赞誉作者是“昆虫界的荷马”,美国作家罗兰评价作者是“掌握田野间无数虫子秘密的语言大师”,是什么书在世界上享受如此高的盛誉呢?它就是一代巨匠法布尔写的《昆虫记》。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的观察,多次的实验,细致的描写了各种的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与捕食的方式,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法布尔写的生动有趣,我读的兴趣盎然。
在作者笔下的猫是很执着的,翻江过河也要回到自己的旧居,法布尔眼中的螳螂是“演示神谕的女祭司”,也是“向上帝祷告的修女”,但在现实,它是一个冷酷的“杀手”,而它那双像是在“向上帝祈祷”的那双手,正是它杀害生灵的“无敌双刃”,螳螂有着优雅的外表,却配上了素有“劫持爪”之称的锐利的前爪,因此它是个合格的“杀手”,作者把所有昆虫的习性,繁殖,劳动,婚恋与本能描写的细致入微,可见他连平时的一点一滴都用来观察,我觉得他配称的上“昆虫界的荷马”。
法布尔观察黑步甲装死时,他可以等17分钟20分钟25分钟甚至一个小时。
狼蛛的身手真敏捷啊!轻而易举就把一只土蜂给杀死了,土蜂成了狼蛛的一顿美餐,法布尔还不满足,让狼蛛与木匠蜂作战,有只胆大的狼蛛冲了上去一下把木匠蜂咬死了,它可真不一般呀,作者又把它与比自己体积大十几倍的麻雀和大百倍的鼹鼠放在一起,同样结果,全死于狼蛛的口下。
狼蛛不但捕猎技能强,它还会保护自己的卵,它把自己的卵放在一个小圆珠里挂在身后的丝囊上,走到哪里都带着无处不离,有时它还会让自己的卵晒晒太阳,尽量让小狼蛛早点出生。
还有一个神奇之处,在小狼蛛出生后,整天在大狼蛛的背上不吃不喝,就算是有小狼蛛在大狼蛛行走的过程中掉了下来,大狼蛛也不会理会,因为它要让自己的孩子养成独立,不依赖的习惯。
作者也几次试验回归的蚂蚁,用薄荷擦,用水冲,用沙子盖等,最终得出蚂蚁回家是靠记忆与视觉,与那两个触角没有太大的关系。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与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即使再困难也要始终朝着目标前行。
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书是一个人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关于读书,从古至今,多少名人大师写下了多少赞颂读书益处的名言,它们告诉我们,没有书的世界是何等的枯燥,不读书的人生是何等残缺的人生。
冰心曾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们读书,要读有价值有意义的书,并且要选择对我们的思想有启迪的书,有益于我们学习的书。心情不好时,书就像一杯解忧茶,让你走出烦恼的迷宫,当我们犯了错误的时候,书就像一把明智的钥匙,打开那束缚着你思想的枷锁;思想空虚时书就像一座华丽的展厅,为你展现人世间所有美好的事物,充实你的灵魂。读书不能只是心血来潮时读一读,激情过后就冷落它;读书也不能囫囵吞枣度随意读,这样的结果只会弄个一知半解。正确的读书方法就是持之以恒地读书,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读书要学会积累,将书中的精华积累成一个知识的宝库,用时打开它,汲取知识的营养,这样日积月累,既可以丰富自己的知识和阅历,又可以提高自己的阅读水平。
我们在读书时,一定要辨别着来读,选择性地读,书对人的影响是不言而语的,一本不健康的书对我们来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对我们的身心健康影响是巨大的,腐蚀我们的思想,侵蚀我们的心灵,思想的扭曲和行为上的堕落让我们的人生失去意义。所以读书我们一定要选择读好书,适合我们的书,从一本书着,获取无穷无尽的知识,净化我们的心灵,启迪我们的思想,开启我们的人生,提高我们的素养,丰富我们的情感,陶冶我们的情操,,可以填充我们的空虚,又能排除我们的苦恼。读书就像一扇神奇的大门时时刻刻为勤学苦练的人敞开着,为只追求利益的人紧闭着。
求知和阅世的过程,就是体会读书的过程,尽情地在书的世界遨游,只有多读书,读好书,我们的人生才会丰富多彩,读书就像一盏明灯,点燃你心灵的天空!
星期四的上午第三节课老师在教室里和我们一起举办了读书会。
只见黑板上写着六个大写“我读书,我成长。”主持人是夏一鸣和苏畅。他们手拿着节目单向大家公布今天读书会的有三大项目“好书推荐,阅读展示和科学小试验。”其他的同学都坐在教室的两边。这时候主持人分布我们的读书会开始了。第一个节目是“好书推荐”,首先上场的是李朋霖,他推荐书是——舒克贝特历险记。他把里面的主要内容给我们讲了出来。然后有主持人公布下一个同学,就这样一直轮到最后一个同学。接下来是第二个节目“阅读展示”。这个节目是吟诵,讲笑话或是背日有所诵。同学们都拿出了自己的最好的口才来为大家展示自己的才华。第三个是“科学小试验”也是最后一个节目,同学都拿出来自己要用的材料。有的同学为大家表演神奇的魔术,有的同学为大家表演我们从没见过科学小试验。同学们瞪大了圆溜溜的小眼睛看的津津有味。最后一个同学也表演完了,我们的读书就这样结束了。可是大家还陶醉在刚才读书会中,久久不能忘记。最遗憾的是今天我准备的东西忘在家里没有拿,也没有上台表演。如果有下次我一定会好好的表现自己。
书海浩瀚,知识无穷。每当读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就像交了一位志趣相投的朋友,又像遇到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真是一件乐事。
书是忧伤时的解闷的良药。记得有一次,同桌不小心弄坏了我最心爱的自动笔,同桌一再向我道歉,我也只好口头原谅了同桌,可在我心里却一直不能释怀,放学后我闷闷不乐地回到家,书桌上放着爸爸为我新买的《三国演义》为了排遣心中的不快,我拿起书读起来。不一会儿,我就看得入了神,书中的“草船借箭”、“三气周瑜”的诸葛亮,他真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刘备、关羽、张飞三请诸葛亮……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扣人心弦,引人入胜。我看着看着,把那不高兴的事全抛到九霄云外了。
书是灰心时激励我继续前进的导师。这次期中测试,我又没有打败自己的竞争对手。两年了,为了考到任睿的前面,多少日子我起早贪黑写生字、记单词,节节课上我竖起耳朵、目不转睛生怕漏掉老师讲的任何一个知识点,可怎么就是比不了吊儿郎当的任睿呢,难道自己真的天资不够?哎,算了,放弃吧!放学后,我拿出《资源与学案》准备做家庭作业,这时一篇课外阅读短文《滴水穿石》映入眼帘,作者悟出的道理何其浅显,有如此深奥。不论干什么事情不都应像水滴一样持之以恒,只要肯坚持无论结果如何,只要无愧我心。
伟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我人生旅途上的好朋友,读书是我终生的乐趣。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的同学尚徐珺瑶非常喜欢看书,她在学校不是写老师布置的作业,就是看书。她在我们玩耍时看书,在我们聊天时看书……
尚徐珺瑶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每天都扎着马尾辫,一对柳叶眉,眉毛下有一对机灵的眼睛,都因为读书读得非常多,而显得充满了智慧。她长着樱桃小嘴。她的成绩在我们班遥遥领先,只要老师布置的任务,她都一丝不苟地完成。
如果有同学在教室玩,教室就会一片喧哗,可她却可以若无其事地看书,她把自己的课外时间都用来看书了,难怪她每次写的作文都犹如神助,好词好句连绵不断。
她是位名副其实的小书迷,因为她视书如宝,爱书如命,把书当成是她忠实的朋友,无论是在课间还是中午休息,常看到她捧着一本词典厚的历史书在津津有味地读着,老师提的问题她都能对答如流,真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呀!
读书让她变得聪明智慧,书是她的好伙伴,我相信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优点,并能全面发展。
小伙伴们,你爱读书吗?你的父母陪你读书吗?告诉你,不仅我是个小书虫,我的爸妈也是两个书虫,而且是爱陪我读书的大书虫。
无数个早晨,爸爸都会和我赛读。赛读时因为有爸爸和我比赛,我就更加卖力地读,声音比爸爸高得多,感情也很浓。我们两个的读书声让很多窗口飘出了琅琅读书声。有时候,忙完早餐的妈妈也会加入我们早读的行列。
妈妈吃午饭很快,经常在我吃饭时给我读书。妈妈给我读书时,我总是全神贯注地听着,时常忘记吃饭,爸爸就在一旁提醒我快吃,否则就不让妈妈读。
晚上,爸妈怕我的眼睛看坏,为了保护我的眼睛,不让我长时间读书,他们就为我读。我听得津津有味,有时头不由自主地头就凑过去看。可爸妈总说:“保护眼睛重要,安静地听,不能看!”
尤其在暑假里,我们都有了更多读书时间。几乎我读的每本书中,都有爸妈为我读的痕迹。爸爸尽管工作很忙,也见缝插针地为我读会儿书,并且还把为我读书视为一种乐趣,常常跟我抢着读。理由是:我得跟豆豆搞好亲子关系,我也得练练普通话和嗓子呀!
妈妈为我读书时,妈妈就像说评书的一样,像一位幼儿园的老师给活泼可爱的孩子讲故事一样,表情丰富、声音动听,动作也加的恰到好处。爸爸为我读书时,虽然表情没有妈妈丰富,声音没有妈妈动听,但声音很洪亮、很浑厚,显得非常可爱,像小笨熊那样的憨态可掬。
差不多每读完一本书,爸妈就会向我提出问题,和我交流。虽然时间不长,但是每次短暂的交流,让我对这本书的记忆会更深一些,经过交流的那本书绝对没白读。
当爸妈陪我读书时,我就感到非常高兴、非常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