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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笔记作文怎么写?下面是我们范文网读书笔记频道给大家精编的18篇关于初中笔记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最近我看了一篇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祥子,他生活艰苦,家境贫穷,一直靠当车夫维持生计,它的理想一直是拥有一辆是与自己的洋车,第一次千辛万苦买来的洋车却被士兵抢了去,第二次存够了钱,却被洗劫一空,无奈之下,与虎妞结了婚,才得到了洋车,但不久却丧了妻。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自私自利,毫无信用,吃喝玩乐,坠落为城市的垃圾。
人是很容易迷失自我的,而人生则是一段布满荆棘的黑暗的路,需要有信念来做你的指航灯,然而在遇到一些路总是走不通的时候,就是要换一条路,换一种生存方式,而不是像祥子那样,钻牛角尖,停在原地不动。
在人生这条漫长的路中,我想认真过好每一天,认真完成自己应做的事情,认真享受每一天的幸福,才是我们该追求的。
若没有真诚的情感,细腻的文笔和一颗敏感可贵的童心,秦文君笔下的男生贾里,便难以如此深入人心。尤其是已拥有丰富个性的九十年代贾里是个所谓“当代徐文长式的人物,专爱恶作剧”,他发誓要闻名,成为校园的“知名人士”,他的合理的,瘦弱的欲求,往往以匪夷所思的奇特行动体现出来。为了闻名他闹了不少笑话,但到了他并不想闻名只是充溢着正义冲动时,倒真闻名了,一夜间成了与歹徒搏斗的英雄,倍受女同窗的青睐。小说象串糖葫芦一样,将真实可信的生活细节,从孩子们的视角中反射出来,还带着一股让人不忍释卷的俏皮劲儿,一路读下去,只觉妙不可言。
《男生贾里》给咱们带来一种浪漫式的儿童文学,它也是一切人的文学。兴许世上有不少人听过这样一句话:世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襟怀。自从我读了《男生贾里》中的《口吃患者》后,我才对这句有了更深的了解。书页从我眼前一张张翻过去,我抬头看着,完全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了。文中的主人公阿伦,是一个患有口吃,四肢粗壮,为人并不凶狠的胖男孩。可是,有些平时像兔子一样平和的人,发起怒来会变成一头猛兽。阿伦就是这样的人。一天,贾里在气头上喃喃自语了一句“笨瓜”,由于阿伦小时候的绰号就叫“笨瓜“,他痛恨这所有,当贾里再次骂时,他便用发火来保护自尊心。就这样,好朋友吵了起来。
我掩卷深思,难道人们为一件大事而吵架时就不能忍受一下吗?兴许,坐上去,冷静地分析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倒比瞪着眼,插着腰来得实际。缓缓的,我从书页中抬起头来,心中的激情仍在荡漾,我的脑海中产生了许多问号:为什么人们这样不珍惜友情?咱们这些四肢健全,头脑发达的人为什么遇事总爱用武力来处理?其实,答案就在咱们身边。人们不珍惜友情是由于城市里更多的人没有用真挚赤热的心去对待别人。爱用武力是由于每个人都坚决认为本人是对的,他人是错的,在理论可谈。若遇事能先冷静一下,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世界将愈加美妙!
人生就像一部无法回放的电影,过去的只会过去,而未来,就更加不可预料。
《平凡的世界》以少平、孙少安两兄弟命运为主线,介绍了他们十年间的人生起落。这是动荡的十年,各家的人生变迁都是之前人们想不到的。
每个人的人生也同样无常。有孙少平喜欢的女子突然与其他人接近;有润叶嫁给不喜欢的人后又突然愿意在他失去双腿后照料他;有孙少安正蒸蒸日上的砖厂突然破产;也有田晓霞在洪水中意外牺牲??
这一切,同样不可琢磨。
我们的生活又怎么不是这样呢?
岳飞,南宋著名抗金将领,却被秦桧害死,以“莫须有”的罪名毒死于临安风波亭。没有人能够预知未来。
我的爷爷,他在住院前是很健康的,没有老年人的三高、心脏病,每天格外精神,爬六楼如履平地。住院的那个上午,他跑上跑下地为花换土,一次次从6楼下去,到小区北面的田中提来一桶桶新泥土。中午,他还为我做了一碗面条。下午他肚子痛,去医院检查后发现胆结石,需要住院动手术。但仅仅是平常的胆结石手术,他却没能出来??
本来,手术后他虽因肺部感染进了重症监护室,但却已可以用手写字、交谈。就在医生打算让他回到普通病房的前一天,他却自己拔下了呼吸管,而周围竟没有医生护士制止。当发现后,爷爷因为缺氧而陷入昏迷,虽经全力抢救,却没能救回。爷爷就这样,在5天后离去。
没人能想到爷爷会拔管,等事情发生,一切已没法回去。人生无常。 未来,是不可预料的,只有把握好现在,才能让未来少一些偶然,变得更顺更顺??
本想把身份证拿了就走。没想遇到了阻力。老头拿身份证的手向后扬了扬,我心中老大的不快。他说,你得听完我一句话,你是个好人,每次都给我钱,可是你在给钱的时候,从来不弯腰,钱往碗里一扔,哐地一声,有时候还蹦出来了,那“哐”的一声让人听了心里很不舒服。(这里写作者找到身份证时老头对他每次给他钱时的不满点出原因反映了对人的态度一定要热情)
在我一直的想像中,他对我应该是感激的。不料,在他心里还积累了这么多的怨恨。我说,我很忙,再说我不喜欢弯腰,从来也不曾向谁弯过腰。他说,不对,你刚才就在马路的对面向一个人弯了腰。(这里写作者得知对他的不满后用理由对付并从老头的话中得知作者对不同人的不同态度)
站在那里,我认真地回想。是的,刚才,就在马路的对面,一辆小车停了下来。下来的是一位单位的领导,他对我有恩,是我可敬的大哥。他在车里看见了我,并把车停下来,和我打招呼。估计我当时确实有点受宠若惊的意思。(这里写作者对一位老板的态度与对老头的态度形成鲜明的对比反映了作者的对人态度因人而议这种对人的态度需要深思)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们是小学生,是二十一世纪这个法治社会的小学生,我们应该重视法律,并将法律时时刻刻牢记在心。我们要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肩负着现代化国家的神圣使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比如说:“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再走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新法实施需要相关法规展开。”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成长。
青春是一团火,她点燃了我们的热血;青春是一面旗帜,她召唤我们勇往直前;青春是一本教科书,她启迪我们智慧和心灵。同时,也只有担当和责任,感激的青春才是最美的。
92年前的五四运动,是一批先进青年知识分子为先锋的反帝反封建的伟大爱国主义运动,这场运动成为中国旧民主主义的转折点,这场运动也成了“青春”与“担当”的代名词。
青春积累经验,她需要顽强奋斗。青春年华的我们作为学生,应该好好学习,对自己负责。孔子说:学而不厌,温故知新,学而边思,择善而从、不耻下问。青春少年时代,是人的大脑细胞这种“零件“效应最高的时代。在青少年之字典,无”困难“二字,学习要抓紧时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做一个对自己负责的青少年。
青春积累知识,她需要不懈努力。青少年要为将来报效祖国做好准备,充满理想。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未来的栋梁,要为祖国作出贡献,所以要努力学习,像鲁迅所说的那样:“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份热,发一份光。做一个对祖国负责的青少年。”
“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这是昭君出塞的义无反顾。她用自己的青春,用自己娇弱的身躯,承担了责任,换来了几代人的和平。有一个12岁的男孩,在打碎了邻居家的玻璃后,用自己的劳动换来金钱去赔偿,这就是美国总统里根,他对自己行为负责。
青春如画,浓墨泼洒,淡泊与浓烈交相辉映;青春如歌,高低迷离,嘈东与清脆终成曲调;青春如洒,婉转悠长,热烈与缓淡亦沉醉。或许青春途中诱惑满目,或许路上艰难险阻,但有一个信念一直支撑我们——担当。
唯有本着一颗担当的心,青春之花才能傲然绽放。
这是一篇初中预备班语文书上的文章。对于我来说是极少去接触教科书上的文章的。说实话,让我写读后感,心里是有点发虚的。因为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对着文章写读后感了,那大概还是在自己做学生的时候吧。现在看文章仅仅只是看看而已,极少去思考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懒得去思考。这样一来,也是不会思考了。所以以下的一点读后感看来仿佛是有些牵强附会的了。
“珍贵”究竟为何物?物质、金钱?亲情、友情?两相比较,此刻在“我”父母的眼里,大概那个价值不菲的羚羊木雕要比“我”和万芳的友谊珍贵的多吧。父母心中“珍贵“的东西大概就是那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世界。然而,在我看来我和万芳之间的友谊才是那个木雕所无法比拟的。
“我们要能多得到深挚的友谊,允许还有多多注意自己怎样做人,不辜负好友们的知人之明。”但是在父母的威慑下,我不得不向“友谊”发出了挑战。向别人要回已经送出去的东西,那种感受是难以名状的,“我”做了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然而万芳却把“我”还给她的小刀塞到“我”的手里并且坚信“咱俩”还是好朋友。万芳对于友谊的珍视给“我”好好地上了一课。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沟通应该也是值得一提的。“我”向万芳要回羚羊木雕完全是在父母的绝对坚持下,万不得已才做出的。整个过程中,“我”的父母似乎没有给“我”太多的申辩的机会,而是“紧紧盯着我”,让“我”感受到他们的“十分严厉”甚至是爸爸那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即使是在“我”哭着喊“不”的时候,也是没有理由不去要回已经送出去的东西。
维摩讲法,花雨满天。《维摩诘经》可谓一部很颠覆的经典。首先它是居士讲法,其次它讲到了不二法门。这本经大致就是维摩示现病相,释尊遣诸大弟子去看他,但五百弟子和菩萨自思见地不高,都不愿去,最后派文殊菩萨领弟子前去,维摩借此讲不二法门。又请香积佛国菩萨来此做国际交流,最后去面诣世尊。
这本经上来就借宝积菩萨与佛的对话,讲“心净佛土净”,又借与舍利弗的对话,讲“佛土常净”。什么意思呢?佛土就是外境,外境是诸识聚,染污的心识变现出来的一定是染污的秽土。我们经常说娑婆世界有八苦,无可乐者,实际娑婆国土是释尊的净土,只是心识染污,产生了我执和分别,有了对境,以化身的第六识为中心作抉择,就有了烦恼和苦痛。不是外境问题,而是心识问题。如同天空本来是蓝色的,有白内障的眼睛就看到天空布满飞虫和白色,戴了墨镜的人看到天空则是灰的,盲人看到天空是黑的。外境是不增不减的,依着心识遍计出各种显现,又在显现中作分别,产生我见和执著。所以舍利弗说,我看娑婆世界就是“丘陵、坑坎、荆蕀、沙砾、土石诸山,秽恶充满”,小乘行人经常讲离苦得乐,而螺髻梵王则“见释迦牟尼佛土清净,譬如自在天宫”。所以可以看到,这本经把小乘的见地讲成不如大梵,难怪自出世就被各小乘部派问难。但是经里渗透的思想却是可圈可点的。
所以阿难说“我从今已往,不敢自谓以为多闻。”佛告阿难:“勿起退意!所以者何?我说汝于声闻中为最多闻,非谓菩萨。”菩萨看到的世界比声闻的要大,所以小乘行人只要转入大乘,同样具有更大的展现。如同隔着门缝看屋里,景像是一条线,打开门看,就可以看到屋子的全景。
所以所谓不二法门,不是和稀泥,而是真实的看到更大的景像,离开所相的平台去看,就无所谓污秽清净。戏里的好人恶人,在观众看来都是演员。因此当文殊问维摩什么是不二?维摩默然不语。文殊赞叹:“善哉!善哉!乃至无有文字语言,是真入不二法门。”法身是离于文字言说的,当然更是离于所相。在一个至高点,才能看到轮涅显现的不二。
也正是如此,所以维摩从妙喜国(东方净土)来此讲法,舍利弗大惊:“未曾有也!世尊,是人乃能舍清净土,而来乐此多怒害处。”于此可见大小乘见地差别。先在心识中有了染净分别,就有了选择取舍。实际“多怒害”的不是此土彼土,而是此心识。行人当于此留意。
花朵产生理念的方式似乎与我们人类相同。花朵也在同样的黑暗中摸索,遇到同样的障碍和同样的敌意,处于同样的未知世界里。它们拥有同样的法则、拥有同样的失望,同样经过艰难而缓慢的旅程才看到胜利的来临。花朵们看似具有和我们同样的耐心、坚毅和自爱,具有同样丰富多彩的智慧,怀着几乎同样的希望和理想。和我们一样,它们抗争着,也同一种巨大的惰性作斗争,而结果,这种力量最终反而对它们有所帮助。花朵也富于创造性的想象力,不仅追求同样细致入微而深谋远虑的方法,在同样令人疲倦、狭窄而蜿蜒的小路上进行摸索,而且同样有着出人意料的跨越式发展,在突然之间,把某种不确定的发现确定下来。
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呢?清新?淡雅?
我自己也说不清楚。也许正是这种无法言语的奇妙使我沉醉其中。
我在沁满淡淡的梦幻气息的世界里徘徊着,轻嗅那些梦幻,噢!那是书的香气。我沉浸在缕缕清香中无法自拔,是饿了么?我想是的。我如饥似渴地汲取着恍若醇香的茶一般的书香,恨不得融入这令我魂牵梦绕的书的世界。
依稀记得某天的一个黄昏,一切都是那么的慵懒,包括天上的云。我百无聊赖地坐在公园的一长凳子上,感觉时间被虚度了一样。突然一阵微风吹过,好舒服啊,真的是花香惹人醉!内心仿佛被馨香的微风吹开了一扇门:我的青春也应该是有味道的啊!于是我顺手从背包里拿出了那本刚刚从同学那借来的《红楼梦》,默默地翻阅着,一页又一页……那个下午我第一次真切的从书中闻到了一种古朴典雅的味道,原来书香的味道也会令人沉醉啊!
一本好书便是一味心灵的鸡汤。我要让自己的青春在书香的浸润中成长,丰满!从此,我便在书中找到了一片馨香扑鼻的百花园。每一颗“小草”,每一朵”小花”都有味道,所以他们都是我的最爱。不信你来我的书屋品一品:在,《平凡的世界》里,我知道了靠自身的勤奋与坚韧,小人物也能改变平凡的世界的道理;《简爱》使我明白女性就要以知识智慧充实自己,才能获得尊严,受人尊重;《再别康桥》里我轻轻的来了,那股淡淡的忧伤,优雅之味真真弥漫了整座康桥……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人类就是顺着这一阶梯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的文明。读书,使人类在短时间内把过去无数人辛苦获得的经验教训得以快速重温。从野蛮到文明,从庸俗到文明,是书唤醒了我们沉睡的大脑,复苏了我们干涸的灵魂。读到史书时,他们让我感受到“史家之绝唱”的魅力;在读到书中江南美景时,我便如沉浸在江南美景中一样,美美哒。当读到书中的异域风情时,我便感觉自己就是那位有着传奇色彩的洒脱牛仔……..这便是书的魅力,书的味道。你的青春将在美妙的阅读中被带入另一个多彩的世界。在博览群书中,你的青春也会同时被书香温润着,成长着……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正是因为如此,我们的青春才更加需要书香的浸润。我愿投身书海,在书海中漫步,陶醉,成长,与书为伴,谈一场不离不弃的爱恋!
但是狡猾的兰花一直观察着周围的动向。它知道蜜蜂喜欢成群结队,又很贪婪忙碌,经常在阳光明媚时成群结队地外出,如吻的花香在花朵的门槛飘摇,蜜蜂就会成群结队挤进新婚帐幕中的宴席。于是甜蜜的花室里就会有三两只争着采蜜的蜜蜂:空间是狭窄的,墙壁是打滑的,而客人们却是粗鲁的。于是蜜房里就一定会钻进争抢的蜜蜂了。它们一哄而上,狼吞虎咽,结果一定有一只蜜蜂落在餐桌下面的吊桶里。这只蜜蜂不得不获得了一次意外的洗浴服务,不小心弄湿了它闪亮透明的翅膀,但无论付出多大努力都飞不动了。这就是老谋深算的植物为它设计的陷阱。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不知为什么,那眼泪便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流下来。或许是因为这本书中的那个男孩子桑桑最终他没能留在自己度过了六年小学生活的油麻地小学,他必须离开这个令他终身难忘的地方;告别他至亲至爱的老师与朋友……
这本著名的纯美小说的作者是曹文轩。整本书主要介绍了男孩儿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是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撼动人心的故事。这一切,都清清楚楚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教育的六年。
当我读到《红门》这一篇文章的时候,我深深地被一个叫做杜小康的男孩子给打动了。因为是他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无论是面对多大的困难,绝对不轻言放弃,要振作起来,努力去做,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办法总是比困难多得多!而我,更是无法与他进行相比。就比如说在我的学习生活中,但凡遇到芝麻大点的小事,就想着打退堂鼓。当我做题目做不出来时,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动脑筋思考问题,而是请求同学来帮忙;当我练字没有耐心时,就干脆快速写完了草草了事。
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便一直在反思自己: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和学习条件都这么好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祖国?而杜小康呢?想学也不能学,他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沦落到悄悄地去偷别人的书来读。我们现在有学上,还有老师教,更应该好好把握住这个学习的机会。
想到这儿,一阵阵羞愧的感觉涌上我的心头。杜小康可以刻苦地学习,为什么我不能?我整天都想着吃喝玩乐,怎样享受,心思全放在了这上面。难道我不该感到羞愧吗?难道我不该找个地缝钻下去?难道我不该向杜小康好好学习吗?
让我记住这个人——杜小康。是他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他就像我成长道路上的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青色春天,何其动人。我小心翼翼地行走着,蹑手蹑脚,却又挥霍得酣畅淋漓。
何人不曾拥有青春?何人不曾得意青春眷顾?有时我忍不住回首一望这一路风景,没有旁人口中的青春那般充满着阳光灿烂绿草如茵,却好在长成了不同的颜色,一个真正代表我生命的颜色,它在不引人注目的角落若有似无地绽放得灿烂如火。
我的生命是千亿条河流的其中之一,它原本奔腾不息,巨浪滚滚,在常人看来它就应这样不畏千军万马般直冲,直到终于汇入大海,或是蒸发变作白云,得以永恒的平息。它没有料到会因为一条溪流的注入渐渐变得平静,收起了终日的狂吼咆哮,化为温柔呢喃,越过沼泽荆棘,一去不返。这条溪流名为青春,它融入生命,与其合二为一,却又好似不断被其冲淡,仅使留下那些属于岁月特有的味道。
正值青春的我棱角满身,又在被青春时刻雕琢,我终会从现在的欲求难满,到把淡水当醇酒止渴。与世界碰撞之时总是怨天尤人的幼稚,总会被今后的自己谈笑风生。
我爱青春。它是尚好年华的代名词,它给予我们时间去为梦想奋斗,它教会我们不放弃,不抛弃,也时刻提醒失意的人希望一直存在。它让我相信拥有这段年华,就拥有改变世界的力量。所以我也恨青春,恨它似烟火般短暂,转瞬即逝的华丽留给我们太多遗憾,懵懵懂懂中的那些未完成,也不得不抛在身后随风而逝了。青春之珍贵,就在于没有任何等价之物,它要走,亦没有任何挽留的余地。珍惜,珍惜,我们说过太多次,后来,是否难逃“遗憾,遗憾”?
消失的那些岁月都被生命沉淀,有了厚度,亦或长成了大树,深深不息。生下来,活下去,六个字,看似简单易懂,读来顺口,每个字背后的风雨不言而喻。“你的青春就像是一场远行,一场离自己的童年,离自己的少年,越来越远的一场远行。”却又越来越接近真正的生活,褪去稚嫩的外衣,迎接生活特有的酸甜苦辣。当青春与生活这两把刀子相遇时,最终也难分胜负,生活因青春而灿烂过,青春因生活而刻骨铭心,就算青春这把刀慢慢卷刃,也不负一路惊险,风雨兼程。
村庄的小道上,几棵子树上没有一片树叶,而是落满了皑皑白雪;屋顶的边边角角、门前的石阶和窗户的木棱上洒满了层层雪白;墙壁的缝隙和路边的废石中塞满了洁白的“棉花团”。远处隐约可见的群山万壑仿佛一峰峰落雪的驼峰一般。
在这洁白无瑕的世界中,时间仿佛停止。可路上两串新踩的脚印告诉我们时间仍在流失;向着脚印追随,一老一小引入眼帘。在世界的包裹中,他们的身影显得格外孤单。
凄凉中带着一丝丝凄美的封面引起我的遐想;难道这就代表了鲁迅先生的童年吗?并不是这样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给我留下极深刻的印象;这是鲁迅先生快乐的源泉,但也是埋葬他快乐的坟墓。没错,鲁迅先生快乐的回忆仿佛都发生在这里,同时也在这里戛然而止。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这天真活泼的话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使我产生共鸣,带给了我无限美好的幻想……
我仿佛看见幼年的鲁迅奔跑在百草园中,追捕着蝴蝶、偷看着小虫、机灵的爬树、努力的大笑……但这一切的美好被瞬间打破——正如鲁迅先生自己所讲的,被不幸的送到了三味书屋。那个私人学校好像剥夺了孩子快乐的权利。于是,这乏味的读书生活引起了幼年鲁迅极大的不满。
可是谁能想到呢,这并不是最悲哀的。后来,鲁迅先生的父亲病故了。也就是说,家中的顶梁柱倒塌了、鲁迅心中最敬爱的父亲永远不会回来了。这在幼年的鲁迅眼中,一直都是不可磨灭的沉重的痛;是一段辛酸的不堪回首的往事。况且父亲是被江湖庸医所误。但文章中,并没有用过多笔墨描写鲁迅先生对父亲病故之事的难过与悲哀,而是一再讽刺了江湖庸医的荒诞;他们巫医不分,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简直是强盗。他们的行为作风屡次遭到鲁迅先生的批评,也应当遭到全社会的唾弃。封建主义孝道并不可取,人道主义才应该是真理。我们一定要为父母的生命和健康负责,向他们为我们一样。
整本书留给我太多想像,几个简简单单的小故事反映出当时社会腐败的真实面目,几句简短的话语便能让人拍手叫好甚至陷入自责。我想,这也许就是鲁迅先生的魅力吧。也许这一切都源于他悲喜交加,大起大落的童年生活。他自由的天性给予他不同于常人的东西,于是他充分利用这不同打造了一个不同的自己,勇敢地站出来,与全社会的黑暗奋力斗争……
当那个悲伤的小男孩拿着一把漂亮的小到走去他的好朋友家时,他一定感慨万千。为什么他不能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送给别人呢?为什么爸爸妈妈都不理解我的心情呢?为什么?为什么?他迷茫的在雪地里走着。他和万方只隔了了一百多米,可他却走了很久……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天上下着雪,吃过晚饭,妈妈问我羚羊木雕去哪了,我不敢隐瞒,只好告诉妈妈送给万方了。没想到妈妈不听我说,却硬要我把木雕拿回来,还说这么贵重的物品怎么能随便送人呢!我很生气,但还是向万方家走去。
当我告诉万方了这事后,万方很气愤。可他的妈妈却劝万方把木雕还给了我,我在雪地里走着,心情十分沉重。正当我要消失在这房子的拐弯口时,只见万方气喘吁吁地向我飞奔而来,把小刀和自己为木雕做的玻璃罩子硬塞到我手里,雪白的花儿飘落在了他的头上。他笑着说出了我永远难忘的话语——拿着,没有礼物,咱俩也是好朋友!我哭了,雪花和泪水一起落在了木雕上……
当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时,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不禁又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得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为事态的凄凉而感慨万千。但我更为文中的那个万方大度、真情而赞叹不已,我会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高兴。
当然,我更希望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在现在的社会,有的人遭到一点小挫折就一蹶不振,有的人受到别人几个白眼就挥刀相向。社会上的这些矛盾大家都看见了,有的人会说,你看某某国家的社会就没有这样尖锐的矛盾,我们应该向他们好好学习学习才对。诚然,我们应当借鉴别国成功的经验,但是回头看看,前人其实早就给我们留下了启示。苏轼的《留侯论》就从“忍”这个角度向我们阐释了一代谋圣成功的原因。
张良,著名谋士,助刘邦取得大汉江山。刘邦曾称赞:“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外,子房功也。”后人亦尊称张良为“谋圣”。而张良在下邳的桥上遇见神秘老人,被赠与兵书的故事也流传至今。苏轼在《留侯论》里也对这个故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苏轼在《留侯论》中除了引例颇多,论点鲜明外,对于一些历史也有独特的看法。对于张良受兵书的故事,苏轼认为老人最重要的目的是要教会张良“忍”,而非授予兵书。文章中认为,刘邦与项羽,之所以一胜一败,原因在于前者能“忍”而后者不能,并从张良劝刘邦顺韩信之意封其为王这件事中表现出张良在刘邦学会“忍”过程中的重要性。
但是,苏轼并非全文都在称赞张良。对于张良谋划刺杀秦始皇一事,他则将其作为一个反面例子,认为是“以匹夫之力而逞于一击之间”。从中可见苏轼的“论”是全面的,是就事论人。这点也是值得我们在写文章和与人相处中学习的。
张良有着许多让后人关注并津津乐道的事,苏轼这篇文章则注重着墨于张良的“忍”。事实上,张良的“忍”不仅助他成就大业,也保他全身而退。简单比较一下张良与韩信,同为汉朝开国功臣,最后的结局却截然不同。韩信也是有勇有谋的人,也许不懂得“忍”便是他最致命的软肋。
我们在逐渐长大、一步步进入社会的同时,所遭受的考验也越来越多,如果不懂得“忍”,与人于己都没有益处。从楼上纵身跳下结束自己年轻生命的人,因一时气愤而伤害他人的人,都是因为没有学会“忍”,才制造了这样的悲剧。
其实“忍”不仅是对他人的忍让,也是对自己的宽容。假如总是对别人步步相逼,恐怕有一天也会把自己逼入死胡同。因此,多“忍”一点又何妨?
泱泱大国五千载,中国的古典四大名著家喻户晓。而四大名著中,最使我刻骨铭心的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所写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但是我记忆犹新的便是《西游记》中聪明伶俐的孙悟空。
孙悟空乃东胜神洲敖来国花果山水帘洞人氏,经观音菩萨点化,成为唐僧的徒弟,与唐僧一同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降妖除怪,立了不少大功。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孙悟空对师父可谓是忠心耿耿。如果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师父。一路上,他保护师父,斩妖除魔。为了救师父,他不惜冒犯天条。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勾心斗角,最终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孙悟空充满凛然正气。一次,他来到了一个国度,那个国家迟迟不下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艰辛。为此,他与猪八戒来到天宫,搅得天宫里一片混乱。最终,玉帝勉强答应给那个地方下雨。从此,那个国家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孙悟空也会与师父有点小摩擦。可我认为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唐僧的错。就因为孙悟空把一群强盗杀死了,唐僧就要孙悟空走,而且这辈子再也别做他的徒弟。这时候,孙悟空只能再三恳求师父把他留下。可唐僧就是这么狠心,孙悟空只能深情地和唐僧告别,独自回花果山了。少了孙悟空,就少了一个保护唐僧的人。不久,唐僧被妖怪捉去,猪八戒便请孙悟空回来,救出了师父。从此,师徒俩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两人的摩擦也渐渐减少了。
《西游记》是中国文化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每当读起它,我的心里就很快乐,很充实。同学们,能告诉我,你们最喜欢的《西游记》人物是谁吗?
《水浒传》时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它以发生在北宋末年的宋江起义为题材,生动地叙述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农民起义英雄形象,直接鼓舞了封建社会人民大众对统治者阶级的反抗斗争。它运用纯粹的白话,达到了绘声绘色、惟妙惟肖的艺术效果,确立了白话文体在小说创作方面的优势,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崇高地位,对后代文学具有深远影响。
《水浒传》真实反映了农民起义的全过程,它由相对独立、完整的各个故事联结成一个整体。一百二十回的《水浒传》是由层次分明而又统一连贯的前、中、后三大段落组成。作者首先写了林冲、晁盖、武松、鲁智深以及宋江等人的故事,一方面反映了各种形式的“逼上梁山”,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各路英雄逐渐聚集,梁山队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
《水浒传》充满了悲壮和“替天行道”的豪情,是一曲“忠义”的悲歌。小说通过对宋江领导的梁山泊农民起义的全过程的描述,展现了北宋末年政治败坏、奸臣当道、民不聊生的社会面貌,在封建专制社会具有普遍意义。作为对社会全景式的描述,在政治的上层,有高俅、蔡京、童贯、杨等一群祸国殃民的高官;在政权的中层,有受前者保护的梁士杰、蔡九知府、慕容知府、高廉、贺太守等一大批贪酷暴虐的地方官;在此之下,又有郑屠、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一类胡作非为、欺压良善的地方恶霸。如此广泛的对于社会阴暗面的揭露,是随着长篇小说的诞生而第一次出现。
它不仅是农民起义的壮丽史诗,而且是中国古代英雄传奇的光辉典范。它以辉煌的艺术成就彪炳文学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