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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学了《窃读记》我对林海音有了一部分了解。在假期我又读了林海英的《城南旧事》使我对他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林海音∶台湾人,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她在日本出身.6岁时随父来到北京。《城南旧事》就是写她在北京的童年生活。小时候的小英子非常可爱。梳着齐齐的短头发,大大的眼睛显得既可爱又活泼。她喜欢热闹,但又怕寂寞。胆子特别小,但在夜晚还爱听大人讲鬼故事。在小英子那个时代已经有了留声机。他觉得稀奇。但我读了之后都不知他是啥东西儿,只知道它能听还会唱歌。而且在小英子那个时代。可以和大人一起听戏。也许就像现在一样,是去看演唱会吧。在她13随时爸爸就去世了。紧跟着她的童年也就结束了。开始负起不是小孩该承担的责任。这令我非常吃惊。而我们现在却生活在无忧无虑的优越环境中。
读了小英子的故事是我意识到小英子的坚强。为了度过难关,不向任何人求助。每迈进一步都,靠自己的力量。把受人怜悯为耻。她也不喜欢受人恩惠,因为报答是种负担。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她学习自强自立,独立的生活品格。
我为我生活在21世纪而庆幸。21世纪是一个开放的世纪,大街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犯法;而对我来说,最高兴地当然是图书馆的出现和书店的开放。
课文中,林海音那个时候,想看书,只能买,这自然而然的限制了她阅读的数量,因为她没有那么多钱买书。于是,在同龄人都在为读书而着急时,林海音想出了一个办法,偷偷地去书店看书。这是一个有效又有风险的方法,有效是因为可以看到很多书,而且不用花一分钱,有风险是因为这样很容易被老板发现,被驱赶,或是书被买走了,导致她不能把书看完。然而,到最后,她还是用这个方法补充了许多精神食粮,充实了自己。所以,现在的人真是很幸运。
我在心里深深的崇拜这篇课文的主人公,我崇拜她的坚持不懈,我崇拜她的刻苦学习。
当书店的日光灯亮起来时,“我”才会依依不舍的放下书,跨出店门,并且咽了一口唾沫,好像吃了一顿知识与智慧的大餐。这种大餐只有你认真读书后才可以享受。当然,我也吃过这种大餐,它美极了,它可以让我觉得肚子里有慢慢的知识。
就像文中的国文老师说的那样:“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就让我们从书中那美妙的语言中成长吧!
前几天,老师给我们讲了一篇课文《窃读记》,学完后,这篇文章深深地打动了我。这篇课文讲的是林海音小时候家里很穷,买不起书,所以只能到书店里窃读,有时候一本书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林海音在经济条件那么差的情况下还能每天到书店窃读,再想想我们自己,如果想看什么书,就给爸爸妈妈说一声,他们就给我买。我却一点都不爱读书,生怕多看一页,妈妈给我买的作文书,还静静的躺在书柜里,跟新的一样,我和作者的差距真是太大了,她都能那么热爱读书,我怎么不能呢?我真是感到惭愧!
文中写道:“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这说明作者特别热爱读书,对求知充满了渴望,希望获得更多的新知识。再想想我自己,老师不教,我就不学,我觉得我应该向作者学习那种热爱看书的习惯。
文中说:“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粮食哺育的是身体,书籍哺育的是精神、心灵、思想的成长。一个知识与智慧同时增长的人,才是健康的人。同学们,我们要把身体养好,更要把书读好。
从上一年级起,我读过不少书,学过不少课文。可是《窃读记》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窃”字再字典中的意思是“窃取,趁人不备将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可是,当我学会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对“窃”有了新的了解。课文的作者林海音十分喜爱读书,她为了躲避书店老板,锐利的目光,常常贴在一个大人身边,假装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有时又前往别的书店看书。腿酸了,脚麻了,她仍然天天坚持去书店看书。她是如此的好学,那宝贵的读书时间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她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掩卷深思,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读后感 )想起了平时的一些作为。平时,我读书只凭自己的爱好,除了那些小说之外,其他一概不要。妈妈给我借的科普书,老师推荐的文学作品,我都随意一翻,觉得难看,就丢到一边去了。现在,《昆虫记》、《百科知识》……这一类我不爱看的书全部都在书架上睡大觉呢!妈妈每次都没收我的小说,要我读科普知识,我却以种种理由推脱。林海音腿都站酸了,还靠在书柜上看,就是因为这样,她成为了著名的作家。
我们与作者小时候的情况相比,要幸福许多。不知比那个年代好几倍。可是对书的爱对知识的渴求,却相差甚远,因此,我们要像小主人公学习,让读书陪伴我们成长,让书成为我们一生的伴侣和导师。
今天,我学习了第一篇课文《窃读记》,《窃读记》是一篇记叙文,课文讲的是作者林海音小时候窃读的经历。“我”因为没钱买书,所以放学后偷偷到书店读书,一直读到晚上,才依依不舍把书放回。她说,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就是窃读的滋味。快乐是从书中得到快乐,而惧怕是怕被书店老板骂。
我最喜欢第四自然段,作者写道,“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作者把自己比喻成饿狼,把书比喻成食物,说明作者爱书如食,可以把知识积累起来当饭吃,对读书时多么热爱啊!
让我感动的是,为了避免挨骂,作者读一本书要跑好几家书店才能读完,可她不觉得辛苦。站着看书,累了没地方休息,只能两条腿交替支撑,但作者从不怕累。相比之下,父母总是把我要的书买回家,我想怎么看就怎么看。有时候买回来的书也不看,放在书柜里当装饰品了。作者饿了,还不能吃饭,只好做白日梦,我却从来没有饿着肚子读书呢。作者最喜欢下雨天,因为她有避雨的理由呆在书店里看书,不用再怕别人说她。我比作者幸福多了,但我没有像作者一样刻苦用功,走马观花式的看书,真惭愧!
文中最后一句话,让我记忆很深刻。作者的国文老师说:“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 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心灵。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爱上读书吧,它是你飞翔的翅膀!
《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著名作家林海音小时候去书店“窃读”的经历。
她为什么要去“窃读”呢?因为她实在是太喜欢看书了,家里又没有钱买不起足够多的书给她看,所以她便想天天去书店看书,而那时的书店老板是不欢迎这种只看书而又不买书的人的。所以她只能偷偷地读。
为什么现在的店老板不会赶我们走呢?因为,现在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丰富了,要什么就有什么。而且现在的儿童还受法律保护。我们现在去书店看书,店老板不但不会赶我们走,而且还希望我们去他们的书店看书,因为我们现在有钱了,不仅仅在书店看书,还会挑一些好书,买回家去看。
我很幸福,我是一名新世纪儿童,有很多读书的机会。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当我读完了《窃读记》,我更从中体会到读书的确是辛苦,但也从中得到快乐和满足。
作者林海音是多么爱读书啊!你看她一放学就急匆匆的赶到书店,“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是的,正是因为她从小就这么爱读书,才写出了许多的优秀作品。我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要把文章写好,最可靠的还是要多读书。”季羡林爷爷也说过:“要多看点课外书。”我也爱看课外书,我是从《历史书》中学会的知识是:我们祖宗是炎帝和黄帝;炎帝教人们制作了耕田农具,教人们播种五谷,他还亲自品尝百草,发明药物并教人治病。我还听说,黄帝的妻子螺祖也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传说养蚕抽丝的技术就是她发明的。我还知道:我们国家——中国是四大发明古国之一。
作者为了读书是多么不怕辛苦啊,她为了读一本书,常要跑几家书店,累了就用一条腿之撑着读。读到这里,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名人也是这样勤奋的。
读完了,这篇文章让我懂得吃饭长身体,读书长知识!
林海音的《窃读记》,通过对自己在书店“窃读”时的不同遭遇及感受的描写,表现了“我”物质上的贫困(买不起书)和精神上的追求(对读书的痴迷)之间的矛盾,在鞭挞唯利是图的书店店员的同时,也讴歌了处处为读者着想、为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而不计损失的店员,表达了“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这一深刻主题。
应该说,这篇文章对书店的环境描写,尤其是“我”对“窃读”的细节及感受的描述,都是十分细腻而传神的。但比较而言,它在首尾的构思上尤见功力。从开头至“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是文章的第一部分,它是文章的“首”;从“曾经有一天”到“他免不了希望他生来没有学会吃东西”是文章的第二部分,它是文章的“腹”;从“我不再去书店”到末尾是文章的第三部分,它是文章的“尾”。拙作拟从鲜明的对比和独特的感受两个方面,对其首尾的构思艺术作出赏析。
21世纪,这个富有的时代,大多数少年宁可把时间浪费在发呆上,也不肯去看一看书。在这个富有的时代,已经有了电脑和电视,还有谁愿意为看不了书而苦恼呢?
也是,只有上一世纪的青年拥有这种毅力。正如我所说的,故事讲述了女孩儿林海音小时候偷偷读书的故事。看,那个放学后急匆匆走向书店的女孩就是童年时代的林海音。从她没找到书前的焦急与找到书后的喜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最后一句话令我感受尤为深刻。它让我明白了吃饭是身体的物质需要,而读书使精神心灵成长,这两样都是必不可少的!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读书不仅仅能够增长知识,开启智慧,还能使一个人成长起来。同学们,一起读书吧!
看了《窃读记》后,我觉得作者很可怜,没有钱,连一本她喜欢的书都买不起,只能站在书店里读书。作者酷爱读书的精神很值得我们的学习。但是她也不能看了那么多的书,却连一本也没有买。我知道她穷,但是不大可能连买一本书的钱都没有。如果她有钱买,但是不去买就很不对了,如果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买书了,写书的人就不愿写了,如果写书的人不愿写了,印书、运输书和卖书的人也不挣钱了,世界上就没有书了。她可以免费看书,可是她连一点内疚都没有,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因为她亲身经历过这个事情,所以成人了以后,就应该帮助那些读不起书的人读书。
那个店员很善良,早就注意到了作者,但是他没有把作者轰走。他也没有卖作者喜欢的那本书,等她到来时拿出来给她看。我觉得他做的很对,这样那些没钱买书的孩子就有书看了。
我觉得那个书店老板对作者这样也是有理由的,因为她都看过那么多书了,却连一本也没有买。虽然作者没有买一本书,但是老板也不能那么粗暴,因为她毕竟是个孩子啊,他可以好好跟她说。
我喜欢这篇文章,因为人物描写很细致,很生动。很值得一读 。
带着好奇的心情,我读了林海音的《窃读记》,这个题目使我心生疑问。 为什么像林海音这样的国家人物在他小时候需要偷偷读书?直到我阅读了文字。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家境贫寒,买不起书,就每天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感到书店,到傍晚才回家。她品尝了窃读的酸甜苦辣,表现了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求。
文中我最欣赏国文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长大是身体的物质需求;读书长大指的是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想想看,也的确如此,只有知识和智慧共同成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我们每天都必须吃饭,也必须读书。
21世纪,这个富有的时代,大多数少年宁可把时间浪费在发呆上,也不肯去看一看书。在这个富有的时代,已经有了电脑和电视,还有谁愿意为看不了书而苦恼呢?
也是,只有上一世纪的青年拥有这种毅力。正如我所说的,故事讲述了女孩儿林海音小时候偷偷读书的故事。看,那个放学后急匆匆走向书店的女孩就是童年时代的林海音。从她没找到书前的焦急与找到书后的喜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最后一句话令我感受尤为深刻。它让我明白了吃饭是身体的物质需要,而读书使精神心灵成长,这两样都是必不可少的!
与林海音相比,我看书的痴迷度可比不过她。我平常读书的速度有点走马观花,一目十行,而对读书的理解,也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我每回一到书店,就就要买书,每回买回的书,我差不多都看不懂其中理。我以后一定要像林海音热爱读书。
读书不仅能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还能将我们的知识增长。书,就是一把把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就是一只只蜡笔,将我们黑白的人生涂上色彩;书,就是——让我们热爱读书吧!让我们畅游书海,拥有智慧吧!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窃读记》原本以为这个意思是“偷书”原来,这里面的作者,林海音她十分喜欢读书。可是那时候的她,常常光顾而不购买书本。店主发现后,大怒。经常训责和驱赶林海音。可林海音她不放弃。她常想出一些“小计划”而潜入书店,她常为了书而饥肠辘辘、腰酸腿疼。可见她是多么的爱读书。联想到这儿,我的脸不知不觉红了起来,活像个半红半白的苹果。
以前,我不懂得书的重要性,整天顾着玩,什么事情也不担忧。有时的我,受到老师和家长的强迫,我才极不情愿,又百般无奈地去书店看书。我到了书店,左顾右盼。觉得没意思。就随便走了几圈,便拿着零花钱,跑到小吃店,吃了那些三无食品。儿时的我和现在的我都不爱品尝智慧大餐,只会愚钝的浪费。
读了《窃读记》这一篇课文,我感受到书籍是什么感觉和书籍的芳香,从此我要改掉这个不爱读书的坏习惯,做一个和林海音一样有知识的人。这篇文章使我终生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