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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书笔记(5篇)

写读书笔记600字篇1

《呐喊》是鲁迅先生是正值五四革命精神高扬时期所作,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族生活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其实在读完《呐喊》的第一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自责,我自己有点奇怪为什么会这样?经过我的思考后,我发现,以前人的观念真的让人不可理喻,我常常跟我身边的人说,如果我生在那个年代,我一定象孙中山那样,对人们的思想进行彻底的教育。

我对《呐喊》中的阿Q正传,比较感兴趣,尤其是阿Q,我觉得那样的年代里像啊Q这样的人是少之又少,在如今发达的21世纪,也几乎没有象啊Q的人了,其实我还是挺佩服啊Q这个人物的,时代虽然抛弃了他,但他并没有放弃了自己,而是不断的努力活下来,也许有人会说苟且活着还不如死,但是,生命是第一位啊,没有生命许多都是空想。

如今,像这样发达的21世纪,我想很少有人想到曾经那么愚昧的国,了,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至今还有那些愚昧的国,的存在,也许有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但这的确是真的。

在那些偏远山村的人们,因为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仍然保留着以前的各种封建习俗,这一点也不奇怪,社会有进步,而他们似乎生活没有多大的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的,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

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自己要好好的活着之外,也要帮助别人好好的活着,因为我们的社会在进步。

写读书笔记600字篇2

这几天,读了一篇小说名叫《格列佛游记》,它已清晰的文字把我带入一个奇特的意境,以幽默而讽刺的语言描述了一个混浊的社会。读完之后,所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如同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当然其中一波三折的剧情,也使我为之心惊肉跳,然而,另我印象深刻的要数主人公在小人国的经历。

曾经来往繁密,友好的两个国家,不来夫斯古帝国和利里浦特国,受贪婪野心的驱动,导致兵戈相向,发动战争,主人公帮助利里浦特人打败了不来夫斯古帝国的入侵,受到厚赏。而之后主人公因心存正义而直接拒绝他国国君的无理要求,却让国君无法接受,从此在国君心中种下憎恨的幼苗,再加上官员暗中中伤主人公,他在国君心目中的形象一下子宛如天使变为魔鬼,以至与个别朝廷官员想把主人公置之死。

这就如同书中所说“伟大的功绩在君王眼里能算什么,如果一时你拒绝满足君王的奢望,即使你从前立过大功也绝不能得到宽恕”。

读到此刻,我颤抖了,不由得感到一丝心寒……所谓忠言逆耳,忠臣自然不得国君心喜;小人对君子的猜忌之心,君子自然被诋毁形象。想到这,我不由得感叹历的忠臣最终能得到君王善待的又有几个呢?但至少主人公近乎是其中的一个。

这篇游记写出来的,在我脑海呈现出的,是一个浑浊,无情的生活,是过去的生活的缩影!从作者描写隐含的嘲讽和蔑视中,处处体现出抗争精神。而游记反映出来的当时英国的社会风貌,也让我明白到在时代进步的背后往往充斥着不幸与荆棘,但无论如何,它毕竟是生活,这篇小说可谓悲喜交织。

写读书笔记600字篇3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写读书笔记600字篇4

初中的时候受父亲的影响比较喜欢看小说,我特别喜欢乡村小说,因为给我的感觉就有种亲切和温和的感觉,那时候每天爸爸都会给我们讲《路遥小说集》里的故事,记忆比较清楚的是《平凡的世界》、《人生》、《在困难的日子里》等等,由于备战考研的原因,一直也没有借课外书看,寒假开学以来借了很多的书来弥补上半年落下的,很意外的发现了《路遥小说集》,重新的温读了他的作品,好像又回到了初中的时光。

这本书里的故事的主人公都是最普通的农民,讲述他们的生活和故事,情节的时间大部分都是抗日战争以后的年代,农民过着非常贫穷的生活,里面有到处欺负人的大队书记,有为了未来而打拼的年轻有为人,有敢于和传统抗战的普通农村单纯的姑娘,有为了自己的纯洁的爱情而努力的青年,有形形色色的人物的人生和道路。这个小说集一直描绘着中国农民的生活的发生和变化。

里面让我一直记忆犹新的描写就是写主人公马建强在一个“尖子班”里不仅要挨饿还要受尽一些同学的嘲笑,出身贫寒的他以全县第二的好成绩进入了重点班,但由于家里的原因每天都不能吃饱,无力学习,最后成绩急速下滑,记得比较清楚的一句话是周文明的一句嘲笑的话“马建强,你长的那么高,应该去参加咱们学校的篮球队”。里面用非常细腻的语言描写主人公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的心理。最后在班里一,吴亚红的帮助下,他慢慢的走出心里的自卑,和同学的关系慢慢融洽起来。最后收获了美好的友谊。

喜欢这部小说集原因有很多,首先自己就来自农村,里面有好多的细节,就像自己小时候经历的一样,感觉很亲切,其次作者的语言非常的细腻,让人能深深的回味,然后再看看现在中国的农村,感觉真的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党的领导下,相信中国会越来越强大,中国的农村也会越来越富足!

写读书笔记600字篇5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他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