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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鸟》读后感
我的生命在爱我的人心中是那么重要,只是一个小小的年头,也会使经历过那么多沧桑和人生的父母崩溃。
——题记
树叶落了又生,生了又落;大雁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世间万物在不停转得做着周期性运动,春去秋来,黑夜白昼不断交替更换,不知不觉间,十四年匆匆而逝。
在这十四年的岁月中,我经历了单纯美好的少儿情怀;走过了曼妙美好的小学时代;也踏上了变幻莫测的青年时光。长大的感觉并不好,猜测、怀疑、不信任、绝交、嫉妒、憎恨,这些肮脏、龌龊的词汇也如同一阵暴风雨般扑面而来。有些时候,我会想:我为何要长大?我为何要学这么多知识,有这么多思想。
被这些事物缠绕着的我,好几次,都想放弃了。经常在一气之下对母亲说出:“我不想活了!”之类的话。母亲也一次又一次地被我意气用事的话语刺伤,默默落下了泪。
只到那天早上,我翻开了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其中有一篇名为《不死鸟》。心中莫名对母亲感到愧疚与抱歉。作者三毛因为自己深爱的丈夫的去世而失去了活着的动力,期望能结束自己的生命,到天堂那畔伴随自己的丈夫,选择一个对她而言更好的归宿。但是,她的父母是何尝痛苦,养了三十多年的女儿就这样一走了之。
我不经反问自己,父母生我养我,不求回报,而我却为了自己的不再痛苦、变得快乐而选择做要母亲痛苦、伤心的做法。让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使得经历了那么多沧桑的母亲奔溃。而母亲不肯设防的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刺伤,却从不表露出来,依旧强颜欢笑,逗我开心。
母亲为我辛劳了半生,付出了她的全部心血,而我却扼杀了她半生所愿——我的快乐成长。这在她的身上、心里该留下多大的烙印。毕竟,先逃离痛苦的我是幸福的,留下来的父母却是痛苦的,这彻心得痛苦,不是母亲所能承受的!
我的生命是母亲给的,我的一切生活资源亦是她所提供的。她的爱,或许我无以回报,但是她对我的要求,我就一定要做到——健康快乐的生活下去!
我已明白母亲的爱,而我的爱有多深,我的牵挂和不舍便有多长……
《红与黑》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暗店街》读后感
“黄昏时分,一个小女孩跟随她的母亲从海滩上回家。她以为还想再玩,就莫名其妙的哭了起来。她离去了。她已经拐过街角,而我们的生命不也正是象孩子的这种忧伤一样,会很快地在暮色中消失吗?”
你也在读《暗店街》。
“我们的生命不也正是象这孩子的这种忧伤一样,会很快在暮色中消失吗?”。
就是这句话,在你文字里看见的时候,觉得非常的熟悉。摸索到隔壁房间门后的书架上(搬过来,就一直没装灯),借着打火机的一点亮,翻开《暗店街》的最后一页,果然是书尾的最后一句话。
《暗店街》,一个网友跑遍无锡全城的书店,才从一个小店的角落里找到,手上这本书,淘自师大外的旧书店,仅仅十一万六千字,却是一读再读。
莫迪亚诺的风格和村上有异曲同工之处,纤细、淡雅,如下午时候投射在西墙上淡灰色的树影,摇曳令人目眩,消逝无声无形——《暗店街》,真的是一本心境老时、苍凉时,在极至的寂寞里展页徐读的书。
喜欢手上这本旧书封面的颜色,淡的紫色。
我们因何而忧伤?
因为生命的无常变化,因为想要把握的抓在手里的美好总是轻易的被断送,被掠夺,而始作俑者或许正是我们自己,当我们明白的时候,一切已经再也回不来。
在暗夜街里,处处充斥着这样的情绪,每一个人,每一个场所和时空,无论怎么切换和割裂,总是孤单的。所有的人正象孩子手中的气球,被流光逐渐的充满,逐渐的膨胀,孩子抓不住手中的气球,于是它们飘散开去,融进茫茫的暮色。
他穷尽自己的后半生,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只是为了寻找来时的方向,在已逝的时光里捕获线索和片段,拼凑被遗忘的自己。当一切逐渐了然于胸,他发现自己置身于暗店街上,在黄昏里,除了手上捏着的破旧用来记录线索和通讯方式的笔记本、除了颦眉而泣的旧时女子的照片,一切已经消逝。
天渐渐的暗下来,黑暗从窗子里摸进房间然后慢慢渗透到房子里边去,我没有开灯,仿佛置身在暗店街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认识我或者记得我,我点着一支烟。
简爱读后感
我认认真真地阅读完了世界名著《简爱》。这本书内容丰富,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我们看了能真切地感受到简爱的生活是多么不幸!故事主要讲了:
简爱出生后不久,爸爸妈妈就被病魔夺去了生命。可怜的小简爱从此就生活在了冷酷无情的舅妈家。简爱天生性格倔强,是个讨厌的坏孩子,为此,舅妈整天对无辜的小简爱发脾气。导致哥哥、姐姐和妹妹经常欺负简爱。后来,舅妈把简爱送到了学校里,这个学校是专门管女孩的,简爱在学校里认识了第一个朋友——海伦。伯恩斯,但不久,伯恩斯被无情的肺结核夺去了年轻的生命。简爱18岁时,离开学校,到了桑恩费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经过种.种磨难,最终,简。爱和庄主罗切斯特先生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中有两个情节,使我深有感触。
第一个情节是:简的舅妈请来了学校的总管——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我还记得布罗克赫斯特刚来时,与简的一段对话。布罗克赫斯特问简。爱:“你知道人死了会去哪吗?”“下地狱。”简神态自若地答道。“什么是地狱?”“是一个火坑!”“你愿意去吗?”“不,先生。”“好,那么你该怎样预防呢?”“永远保持健康,永远不要死去!”“听说你是一个说谎的孩子,所有的说谎者,都会落到燃烧着硫磺烈火的湖里。”“我不骗人。”“你再说一遍。我不骗人,我不是一简爱读后感作文800字个骗人的人!”听到简这么说,我并不认为她是一个坏孩子,我反倒觉得她是那么有勇气,敢于说出自己内心的话,她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人!
第二个情节是:简来到学校,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让简站在凳子上,命令大家不许和她说话,不能跟她玩,三天不给她吃的。然而,只有海伦。伯恩斯趁晚上睡觉时,偷偷把吃的东西递给简。爱,从此,她俩成了好朋友。学校很严格,斯卡查德女士每天都要检查学生是否讲卫生,如果不满意,就用树枝狠狠地打手。一天,简让海伦把帽子拿下来,因为她想给海伦画张相。海伦天生就是一头红艳艳的卷发,很漂亮。可却被布罗克赫斯特给看见了,他竟然说海伦的头发是虚荣,他二话不说,就用剪刀把简和海伦的头发剪了下来。过了些天,海伦。伯恩斯被可怕的肺结核夺去了生命。我不明白上帝为什么要让善良的海伦离开人世,她是那么有爱心,那么美丽善良,当别人不给简吃东西时,是她把自己的食物分给了简,当没人和简玩耍时,又是海伦主动和简在一起,她是多么好的女孩呀!
我建议大家课后去读一读《简爱》这本书,用心去读,用爱去体会!
《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